1976年2月出生,河北魏县人;
中共党员,复转军人;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
河北大品律师事务所主任;
炎黄遗嘱库管委会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
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创始会员;
邯郸财富传承与管理法律服务中心首席律师。
从业多年来,办理案件数百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多达几千万元。现带领其律师团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得客户信赖。
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处理、婚姻资产规划、遗嘱规划、企业与家族资产法律风险防控等财富传承与管理法律服务及传统民商经济纠纷等诉讼案件的代理。
...原标题:河北邯郸:律师出庭不着律师袍,将被纪律处分!
来源:中国商报
撰文殷子鉴
记者李海洋
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独家获悉,河北省邯郸市律师协会(下文简称:邯郸律协)于2019年6月6日发布《关于加强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通知》(邯律协[2019]7号),通知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时,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参加庭审,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图片来源:网络)
尚法新闻(ID:zgsbfzzk)在查阅该通知中得知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加律师执业责任感。
同时该通知载明了制定此规定系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和实施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
记者注意到,《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早于2002年3月3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四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第四条更是对律师出庭具体着装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第(二)项还强调,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尚法新闻(ID:zgsbfzzk)在随机采访全国各地律师后,普遍认为律师出庭穿着律师袍,实践中会遇到携带不方便、法院不设置专门的换装室等情况,所以即使各地有强调规定,也是开始时严格、后来实施出现放松的现象。
(图片来源:受访律师供图)
尚法新闻(ID:zgsbfzzk)调查发现,《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必须身穿律师出庭服装这一规定,十几年几乎成为“僵尸条款”。但在2015年、2016年左右出现变化,律师出庭着装规定开始“复苏”。
先说北京市,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北京试点律师出庭统一着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北京市律师协会已经下发相关通知,律师出庭身穿律师袍将成为“硬性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3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法释[2016]7号),其中规定:“将第四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这一内容的规定被解读为同样适用于出庭的律师,于是当时出现了律师购买律师袍的高潮。其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方便律师在开庭前换装,该院在法庭区设立了律师休息室,并提供饮水、上网等必要设施。
在邯郸律协制定的这份通知中,最大的亮点是为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载明了极为严厉的责任条款:2019年6月30日前违反《律师出庭服装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本人进行诫勉谈话;2019年7月份开始对违反《律师出庭服装管理办法》着装规定的律师,按照《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给予纪律处分。
尚法新闻(ID:zgsbfzzk)就此尝试致电邯郸律协的负责人采访求证,但其没有接听电话。据知情律师透露,邯郸律协也考虑到通知实施的情况,给予律师近三周的宽限期,以便这一通知精神得到更广泛意见的宣传与落实。
对于邯郸律协这份关于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被业界认定是地方律师协会中不多的此类规定,而且增加了处分条款。
对该通知的落实情况,尚法新闻(ID:zgsbfzzk)将继续予以关注。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企业拆迁愈加常见,今天来硕小编就来讲讲企业拆迁时,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校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的补偿方式。
产权调换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拆迁定销房进行安置的补偿方式。
2、评估机构的准入、确定和评估程序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机构的确认,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选定,并在拆迁地点公示3日。公示期间,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以书面申请为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抽签确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已确定的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上述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场所,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3日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且误差较大的,鉴定费用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经鉴定,评估报告正确的,应维持原评估报告,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
已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合法变更手续的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认定。
(一)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由评估机构按商业性非住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及相关技术规范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二)属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4、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并仅有一处住房,且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由拆迁人直接安置60平方米的拆迁定销房。拆迁定销房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按照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的价格结算。
5、评估价格标准适用时点
房屋拆迁评估涉及的价格标准评估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拆迁企业安置补偿标准的具体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另外来硕小编温馨提示,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等情况的不同,企业安置补偿标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如果存在差异,以当地的相关规定为主。通常情况下,其制定的标准都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
...事实概要
“波光潋滟三千顷,莽莽群山抱古城。四季看花花不老,一江春月是昆明。”这是一座被称为“春城”的美丽城市,生活于此处,鸟语花香,柔和而静谧。2018年初,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的几处民宅被纳入拆迁范围,随着拆迁工作的启动,即便身处春城,于张明等人,亦如寒冬。
张明等七户人家的房屋均是多年前经过审批后自建的四层小楼,靠近路边,连成一排,楼下的门面用于出租,楼上自住。刚接到拆迁通知的时候,几户人家也都表示愿意支持政府的经济建设,但是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却着实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每户的房屋面积都有四五百平,但政策却是每户只认定三百平合法面积,超出的部分算违建。面对这样不合理的补偿,张明等人均表示拒绝。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为了加快推进拆迁进度,陆续对这几户人家实施“高压”政策,其中有三户迫于无奈签字交房,剩下的四户仍在坚守……
但是,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强拆以及水电被强行中断等现实情况,这四户人家商量之后认为沉默是无法解决问题的,他们决定相信法律。很快,他们找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希望这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能够在维权路上为他们助力。
办案掠影
接受张明等人的委托后,团队指派周律师承办此案。由于政府在与张明等人的前期沟通过程中始终没有出示过拆迁文件,唯一提供的拆迁宣传手册却是另外一个拆迁项目的,周律师意识到针对委托人的房屋拆迁极有可能是无手续的违法拆迁行为。遂在介入案件后的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相关的拆迁必备要件。果然,周律师在陆续收到的信息公开答复中印证了此前的猜测,本次拆迁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于是,周律师向五华区人民政府及普吉街道办事处分别邮寄了《律师建议函》,并针对普吉街道办事处指示供电局对委托人房屋不予恢复供电的行为向五华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很快,五华区人民政府以申请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针对该不予受理决定,周律师立即指导张明等人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周律师指出街道办对委托人房屋实施的断电行为属于非法逼迁的行政行为,而街道办通过向供电局发出配合停电函的方式指示供电局对委托人房屋不予恢复供电的行为同样属于行政行为,同时也指出了本次拆迁未取得合法手续,属违法拆迁这一事实。最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了街道办发函给供电局要求不予恢复供电的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事实行为,权益受到影响的公民有权获得救济,故判决撤销五华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对委托人所提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在与政府第一回合的博弈中取得胜利,也给张明等人的维权增加了信心。周律师在收到一审判决的同时,也接到了街道办法律顾问的电话,他们表示会尽快办理拆迁手续,依法履行房屋拆迁程序。至此,张明等人也暂时摆脱了房屋随时可能被强拆的恐惧,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三个月后,五华区人民政府张贴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公告》,周律师仔细分析了这份公告的内容后还是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重大违法问题,再一次指导委托人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公告。目前,该案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环节,正在等待开庭通知。
律师说法
律师特别提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果你正在遭受断水断电断路等逼迁行为的困扰,请大胆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8月17日电(实习生谢煜楠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卢义杰)河北邯郸律师被打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日前通报称,上级调查组已责成该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目前已清退6名涉事辅警,给予法警大队大队长张增彦行政警告处分。
全国律协官网8月16日刊文介绍,律师被打事件发生之后,全国律协维权中心主动致电河北律协核实情况,并向司法部相关领导汇报,司法部副部长随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指示河北省司法厅会同法院调查处理。
被打律师王艳涛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他注意到,当地法院最近还开通了绿色通道,以方便律师办案。目前,他的伤情“基本上已经恢复,但手还发木”。
律师被打事件发生在今年7月11日上午。微博账号“殷清利律师”爆料称,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在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取号排队,“因秩序混乱被告知号单作废,其再行排队被六七名法警殴打并戴手铐带至二楼嫌疑人羁押室半小时。目前王艳涛正在医院检查治疗”。
事件随即引起关注。全国律协官网事后披露,他们获悉此事后,主动与河北省律协和司法部取得联系,河北省律协及时传达了司法部、全国律协的重要指示,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王艳涛向邯郸市律协提出维权申请后,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律协迅速指派邯郸市律协维权委主任和涉事律师事务所主任半小时内到场交涉、报案、送医并固定证据。
7月14日,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发布微博,确认王艳涛律师在该院“安检场所被工作人员粗暴对待”。同时,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律师协会针对此事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强调要查明事实,“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律师为何在法院被工作人员殴打?对此,邯郸市丛台区法院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称,当天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律师很多,而王艳涛不排队就想进去,被工作人员制止后又有过激语言,双方僵持了一会儿,影响其他人进入大厅,“法警便将其带到二楼羁押室,后来就发生了被打情况”。
王艳涛否认了这一点并称:“我没有不按顺序排队,也是根据既定的顺序进行取号。”
他回忆称,在邯郸市丛台区法院,为了争取早立案,民间形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早上四五点开始,会有当事人或律师到法院门口排队,并拿到民间自制的手写序号。等到法院8点半上班,大家再按照手写序号的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取正式的机器序号。
王艳涛说,事发当天,他5时40分开始排队,手写序号是第16号,但在大厅取机器号时遇到有人插队。工作人员告知王艳涛,他的手写序号是无效的,王艳涛反驳称:“我5点40来的,为什么不算?”
冲突随后产生。王艳涛说,法警将其拉到安检通道殴打,随后他被拉到羁押室内。他称,法院工作人员知道他是律师,还称其为“王律师”。
关于这一争议,前述负责人对媒体解释说,具体被打情况需要调取监控录像,“而管理监控录像的工程师(受访时)休假了”。
记者注意到,据王艳涛事发后拍摄的照片显示,他的脸、手各有多处微红色伤痕,邯郸市公安局法医医院放射学科临床诊断其为“外伤”“左肩部疼痛”。
日前,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微博公布了事件处理结果,除了清退涉事辅警、处分法警大队大队长之外,该院还予以公开道歉,并对王艳涛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该院承诺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进行整改。
通报未介绍律师的被打经过及原因。8月10日中午起,记者多次致电丛台区法院院长,但均无法接通,采访短信亦未得到回复。
8月16日,全国律协官网更详尽地披露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官网刊文称,事发时双方因排队发生争执,此后3名辅警将律师拽进安检室,6名辅警先后对其殴打并戴上手铐关押,后来该院值班副院长到场下令打开手铐。
调查组分析认为,丛台区法院安检通道为法官、当事人、律师混行通道,这是引发该事件的重要因素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河北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河北省所辖自治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
对于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认可、管理和解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cn)查询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办理学历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
(http://),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2019年暂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本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承诺毕业后回原籍的,应填报本人入学前户口簿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应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照片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为100KB—500KB。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人员可到照相馆拍摄电子证件照片,并裁剪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已有电子照片,仅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电子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进入司法部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须知,了解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1.选择报名地。
河北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11个考区,分别为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受考区机位数量限制,各考区设定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如考区机位已满,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择其他报名地报名。
2.上传电子照片。
3.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作出承诺。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信息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户籍信息等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电子照片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更换电子照片并重新上传。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查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不能完成报名。
5.网上交纳考试费。
河北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为每考生175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
交费时考区机位已满的,报名人员需选择其他报名地重新报名。交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需要领取考试费收据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报名凭证或准考证,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五)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河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费为每考生85元。
(二)考区考点设置
我省将综合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数、交通情况、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我省将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参加纸笔考试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五)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司法部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三)司法部网站发布了计算机化考试操作指南、演示视频、模拟系统,应试人员可提前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方式。
(四)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报名人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询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政策。
石家庄(0311)87855008
唐山(0315)2826584
秦皇岛(0335)7078042
邯郸(0310)3155158
邢台(0319)383
保定(0312)5913691
张家口(0313)292
承德(0314)729
沧州(0317)3133279
廊坊(0316)7160950
衡水(0318)078
(六)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内容、考试科目,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
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宣化区(原宣化县辖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名县、魏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赤城县、崇礼区、滦平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来源:河北司法行政在线
...实习生谢煜楠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卢义杰
河北邯郸律师被打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日前通报称,上级调查组已责成该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目前已清退6名涉事辅警,给予法警大队大队长张增彦行政警告处分。
全国律协官网8月16日刊文介绍,律师被打事件发生之后,全国律协维权中心主动致电河北律协,并向司法部相关领导汇报,司法部副部长作出批示,要求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指示河北省司法厅会同法院调查处理。
被打者王艳涛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他注意到,当地法院最近还开通了绿色通道,便捷律师办案。目前,他的伤情“基本上已经恢复,但手还发木”。
律师被打事件发生在7月11日上午。微博账号“殷清利律师”爆料称,其同事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在丛台区法院取号排队,“因秩序混乱被告知号单作废,其再行排队被六七名法警殴打并戴手铐至二楼嫌疑人羁押室半小时。目前王艳涛正在医院检查治疗”。
事件随即引起舆论关注,全国律协官网事后披露,邯郸市律师协会在接到王艳涛律师的维权申请后,邯郸市司法局、市律协迅速指派邯郸市律协维权委主任、渉事律师事务所主任半小时内到场交涉、报案、送医、固定证据。河北省律协及时传达了司法部和全国律协重要指示,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7月14日,丛台区法院发布微博,确认王艳涛律师在该院“安检场所被工作人员粗暴对待”,并表示要以此为鉴,查找队伍管理问题,整改干警工作作风,畅通法官与律师的沟通渠道,维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针对此事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强调要查明事实,“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律师为何在法院被工作人员殴打?对此,丛台区法院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称,当天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律师很多,而王艳涛不排队就想进去,被工作人员制止后又有过激语言,双方相持一会儿,影响其他人进入大厅,“(法警)便将其带到二楼羁押室,后来就发生了被打情况”。
王艳涛否认了这一点,“我没有不按顺序排队,也是根据既定的顺序进行取号”。
他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在丛台区法院,为了争取早立案,民间形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早上四五点起,会有当事人或律师到法院门口排队,并拿到民间自制的手写序号。等到法院8点半上班,大家再按照手写序号的顺序,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取正式的机器编号。
按照王艳涛的说法,事发当天,他5点40分开始排队,手写序号是第16号,但在大厅取机器号时遇到“插队”。工作人员告知王艳涛,其手写序号是无效的,王艳涛反驳“我5点40来的,为什么不算”。
冲突随后产生。王艳涛说,法警将其拉到安检通道殴打,“至少有七八个人”。此后他被拉到羁押室内。他称,法院工作人员知道他是律师,还称其为“王律师”。
关于此间争议,前述负责人对媒体解释,具体被打情况需调取监控录像,“而管理监控录像的工程师(受访时)休假了”。
记者注意到,王艳涛事发后拍摄的照片显示,他的脸、手各有多处微红色伤口,邯郸市公安局法医医院放射学科临床诊断其为“外伤”、“左肩部疼痛”。
日前,丛台区法院微博公布了事件处理结果,除清退渉事辅警、处分法警大队大队长之外,该院还决定公开道歉,对王艳涛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该院承诺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进行整改。
通报未介绍律师的被打经过及原因。8月10日中午起,记者多次致电丛台区法院院长试图了解,但均无法接通,采访短信亦未得到回复。
8月16日,全国律协官网更详细地披露了联合调查组查明的结果。官网刊文称,事发时双方因排队发生争执,此后3名辅警将律师拽进安检室,6名辅警先后对其殴打并戴上手铐关押,后由该院值班副院长到场指令解开手铐。
调查组分析,丛台区法院安检通道采用的是法官、当事人、律师混行通道,是引发该事件的重要因素。为此,调查组要求丛台区法院认真反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要求邯郸市两级法院建立、完善律师专用通道设置,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对于丛台区法院的通报,当地一名资深律师表示,“事发月余,千呼万唤始出来,法治的进步、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变需要每个法律人去打拼”。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联合公告
河北晨兆担保有限公司、申宪峰、赵小云、申运堂、刘香玲、申秀梅、李振德、魏县申兴面业有限公司、魏素芳、姜可喜、邯郸市华恩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还款义务人):
根据张家口家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河北舜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达成的《分户债权转让协议》、河北舜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陈星昊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陈星昊与李霄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邯郸仲裁委员会(2017)邯仲裁字第0330号裁决书、(2017)邯仲裁字第0331号裁决书项下对还款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附属权利)依法转让给李宵,特公告通知各还款义务人。
李霄作为上述债权的最终受让方,现要求还款义务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立即向李霄履行主债务及担保债务。
通知人:张家口佳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河北舜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陈星昊、李霄
2020年11月23日
河北邯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不良贷款债权
拟转让债权名称:邯郸市任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金额:1000万元,期限2018年4月2日至2020年3月14日。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受让人:河北值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期限: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9日。联系人:郑利彬,联系电话:0310-3118633。
减资公告
河北双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MA0CGDAC20),发证日期:2018年7月4日,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望相关债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承诺对原注册资本承担清偿责任,本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逾期本公司将依法减资。本公司联系人:刘晓雨,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拍卖公告
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下称“信达河北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整在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8号三楼会议室公开拍卖邯郸市融港物资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本息余额1831.53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498.84万元,利息332.69万元。现进行广泛招商,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自公告之日起对该标的进行展示。如对该标的进行咨询或提出异议,请与信达河北分公司高经理联系,联系电话:0311-89167982。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汇入指定账户(仅接受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凭银行回单及本人(公司)有效证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者报名即视为已经在展示期间内仔细查阅了标的债权文件,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拍卖会开始之前,信达河北分公司有权随时中止拍卖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电话:0311-8602202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38号
信达公司网址:.cn
河北新兴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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