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行业咨询 >

找律师起诉离婚大概要多长时间? 找律师起诉离婚大概要多少钱?

2021-10-28 11:29:04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288 咨询电话:954310

2017年第一次起诉离婚

【2个月快速调解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江宁离婚案件2017.10.31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经济问题,以及其他感情问题,女方无奈委托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

承办法官:张赜法官【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7-8-25,结案时间为2017-10-31

本案自立案起共计2个月时间结束!

案件结果:

一、双方离婚;

二、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三、对方给付我方24万元财产折价款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点评:

本案系双方第一次起诉离婚。

双方第一次开庭,被告书写了详细的答辩意见,坚持不同意离婚,但并没有实施任何的和好措施,庄荣华律师也竭尽所能的争取调解离婚的机会和条件,但最终被告仍然不同意离婚。

通过开庭,被告虽然不同意离婚,但是仔细思索庄荣华律师提供的调解方法和法律意见,最终被告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同意离婚,希望组织调解,最终双方一次性就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以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一次性全部解决。

女方完成了获取财产以及快速的全部诉求,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也顺利实现。

本案确实涉及了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综合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值得强调的是夫妻财产价值巨大,凡涉及离婚分割房屋、存款、股权、公司等重大财产性利益的诉讼离婚案件,最好寻求专业离婚律师,或者有着相关成功案例的律师处理,庄荣华律师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有着大量的成功诉讼经验,当事人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庄荣华律师咨询。

至此本案终结。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0115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其与被告B离婚;2.婚生子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与理由:其与被告B于201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2016年6月3日生)由原告A负责抚养教育,自2017年11月起至C年满十八岁止,被告B每年支付抚养费36000元,均于当年1月5日前付清(其中2017年11月、12月两月的抚养费6000元于2018年1月5日前支付);

三、自2017年10月起,被告B每月有权探视婚生子C两次;

四、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产权车位一处归被告B所有,因购买车位产生的借款由被告B负责清偿;家具家电归被告B所有;

五、被告B支付原告A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242000元,此款分四次付清,分别于2018年7月15日、2019年7月15日、2020年7月15日、2021年7月15日各支付60000元、60000元、60000元、62000元;如被告B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则视为全部款项均已到期,原告A有权按全部款项242000元扣除被告B已给付部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双方各自名下存款(包括公积金)归各白所有;

七、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17-10-31

在你跌入人生谷底的时候,你身边所有的人都告诉你:要坚强,而且要快乐。坚强是绝对需要的,但是快乐?在这种情形下,恐怕是太为难你了。毕竟,谁能在跌得头破血流的时候还要做到高兴?但你至少可以做到平静。平静地看待这件事,平静地处理该处理的事情就行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就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离婚的时候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等的问题,那么离婚房屋补偿款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房屋补偿款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房屋补偿款怎么算?

最高法新近出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中提出了一个被很多法院采用的简便实用的离婚款的计算公式,具体为:房屋现值÷购买房屋总支付款(首付按揭贷款本金总额贷款利息总额)×共同还贷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2。在计算离婚房屋补偿款时,需要考虑很多方面。房屋现值的评估即是一大方面,房产现值评估需要花费一大笔资金,因此,在离婚房产补偿时,最好是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这样不仅省钱,也省事省力。

二、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按照如下方式分割: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明。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债权人另案起诉。

...

在婚姻中男方伤害了女方,女性提出离婚而男人不接受的时候,女方就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既然女方提出了诉讼的离婚,男方也觉得自己坐以待毙不太好,想要请律师,女方诉讼离婚男方需要请律师吗?下面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武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最好请律师。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以下离婚情况,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可以了。基本上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对于争议标的额很大的离婚案件您一定要注意,最好是先咨询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因为离婚财产争议案件的律师收费一般都是根据争议标的额以一定比例分段累积收取费用的。因此,这类案件如果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您真的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未来的路还很长,花钱的地方多,还是能省就省吧。

2、离婚赔偿期望过高,不要找律师

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可是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情形外,其他诸如有婚外情、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离婚诉讼基本得不到赔偿,更不用说巨额赔偿了。因此,这类离婚案件,请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

3、只走程序,不要请律师。

一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当事人只需到律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作下记录即可,根本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后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4、恐慌离婚,不要找律师。

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离婚官司,对到法院离婚感到害怕,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有些当事人可能有些什么把柄被对方抓住了,但其实这些所谓“把柄”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当事人总用放大镜看问题,或由于不懂法律被对方的威胁所惧,也要掏钱放血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咨询,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请律师(一般情况下大可不必)。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师

双方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不是人,没良心。这可要注意了,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离婚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专业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

离婚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女方诉讼离婚男方需要请律师吗?在婚姻无法挽回而要走诉讼途径的时候,找个离婚律师为自己争取权益会更加有效,对自己也能够更加有利。女方诉讼离婚男方不知道该怎么样应对,想要详细了解的你可以在线与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对一沟通。

...

1个月成功快速调解离婚

【被告未到庭】

工厂股权及不动产资产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男方因人在福建无法出庭参与诉讼故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本案男方希望保住自己在福建工厂的股权、资产、房屋、不动产等。

主审法官:李璇。

历时1个月左右时间,成功调解离婚。2014年7月2日立案,2014年8月5日结案。

但在开庭之时,原告认为坚持全部共同财产一起分割,并要求出示男方过错婚外情的视频证据,之后在庄荣华律师的协调下,庭审进入背靠背的模式,进行大约3次实质性磋商,最终庄荣华律师再次为当事人进行了离婚、房屋问题、工厂问题、公司股权、其他财产性利益的全面彻底的解决。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男方自己名下持有的财产巨大,而女方不满足于我方的分割方案以及调解意见,但庄荣华律师又提出对方证据不足,取证困难,评估困难等一系列策略方案,最终在律师和法官的继续做工作下,调解协议的签字终于完成,故庭审节奏庄荣华律师一直把握的较好。

(2014)秦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966年生,汉族,无业,住本市秦淮区。

被告B,男,1964年,汉族,福建省某厂长,住福建省。

本院于2014年7月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8月5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坐落于本市鼓楼区小市街房产归原告A、儿子C共同所有,各占50%份额。

三、双方个人名下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夫妻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不再发生其他纠纷。

四、案件受理费2890元,减半收取为1445元,由原、被告双方各负担722.5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5日

人生有进有退,生活不钻牛角尖,输什么也不能输了心情。不要等待,真正属于你的机遇不多,行动永远比幻想重要;不要抱怨,要直面矛盾和问题,怨天尤人只能证明你无能;不要滥交,有仨俩知己足矣,别妄想和谁都成为朋友;不要浮躁,有空去旅行,去读书,用环境陶冶身心,用知识充实灵魂。

庄荣华律师分享快速核心有效律师方法:

在面临离婚纠纷,我们希望既能解决你的离婚实际问题,也能有效的解决你的离婚心理问题。我们不是心理医生,但是通过实际处理大量的离婚纠纷,我们发现当事人因离婚问题、感情问题、家庭问题等都受到不同程度心理压迫,而产生一种心理疾病的表现,这种表现也许不影响正常生活、正常工作,但是每每只要一想到具体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或者一旦打开了这个话题就陷入一种不能自拔的状态,

而且很多时候,当事人还不为自己的立场说话,专门为对方的立场说话,将对方描述的聪明、智商高、伪装能力强、辩论能力强等种种优势。

起诉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哪些证据需要尽快把控在自己手中,以免今后不容易获取

起诉

是什么?怎样写起诉书?

怎样

?怎样

的安排?

包括离婚的诉讼请求怎样写

诉讼请求先提交哪些?后提交哪些?怎样才能

...

2014年-南京秦淮区离婚案

1个月成功快速调解离婚

【被告未到庭】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律师指导

工厂股权及不动产资产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男方因人在福建无法出庭参与诉讼故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南京离婚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本案男方希望保住自己在福建工厂的股权、资产、房屋、不动产等。

主审法官:李璇。

案件结果:

历时1个月左右时间,成功调解离婚。2014年7月2日立案,2014年8月5日结案。

1、双方调解离婚;

2、房子归女方和儿子所有。

3、双方在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律师点评:

本案只历尽一次庭审即成功调解离婚。

但在开庭之时,原告认为坚持全部共同财产一起分割,并要求出示男方过错婚外情的视频证据,之后在庄荣华律师的协调下,庭审进入背靠背的模式,进行大约3次实质性磋商,最终庄荣华律师再次为当事人进行了离婚、房屋问题、工厂问题、公司股权、其他财产性利益的全面彻底的解决。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男方自己名下持有的财产巨大,而女方不满足于我方的分割方案以及调解意见,但庄荣华律师又提出对方证据不足,取证困难,评估困难等一系列策略方案,最终在律师和法官的继续做工作下,调解协议的签字终于完成,故庭审节奏庄荣华律师一直把握的较好。

男方名下所有财产均没有进行分割,全部归男方所有,而且双方财产性利益的问题全部一次性解决完毕,再无纠葛。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4)秦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966年生,汉族,无业,住本市秦淮区。

被告B,男,1964年,汉族,福建省某厂长,住福建省。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本院于2014年7月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8月5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坐落于本市鼓楼区小市街房产归原告A、儿子C共同所有,各占50%份额。

三、双方个人名下的财产归各人所有,夫妻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不再发生其他纠纷。

四、案件受理费2890元,减半收取为1445元,由原、被告双方各负担722.5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5日

人生有进有退,生活不钻牛角尖,输什么也不能输了心情。不要等待,真正属于你的机遇不多,行动永远比幻想重要;不要抱怨,要直面矛盾和问题,怨天尤人只能证明你无能;不要滥交,有仨俩知己足矣,别妄想和谁都成为朋友;不要浮躁,有空去旅行,去读书,用环境陶冶身心,用知识充实灵魂

律师,一直都是法律方面的话语人,他们各自精通某一种法律案件处理方式,为许多人取得了诉讼的胜利,对于我们遇到的一些法律相关问题,很多人会忽视律师的作用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律师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一、由律师指导、代为调取对方可能隐藏的婚内财产

比如,律师可以去房管局调取对方是否有私自买卖房产,可以去车管所调取对方是都有买卖车辆,可以去工商局调查对方是不是私下有开设公司等。另外关于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的形态不同,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货币、具有现金价值的有价证券、股权等等。不同形态的财产,有不同的分割形式。这些内容我们可能都不太清楚,这时候律师就可以帮忙了。

如果没有律师的指导、代理处理这些事,就可能在无形中被少分,自身的财产权益受损。并且,收集、判断对方在婚内存在过错的证据,也是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处理经验的。

二、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委托有专业法律技能的律师,得到孩子扶养权的几率更大

因为律师知道怎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怎么合理反驳对方的证据,从而更大程度上获得法官对自己一方的支持。

另外,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还涉及债务分割、处理的问题。对于判断什么是合法债务,什么是非法债务,什么是婚内债务,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哪些是真实的债务,哪些是虚构债务,等等这些,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仅凭普通大众自己去处理,很可能会陷入误区,把本不该由自己承担的债务,稀里糊涂的承担了。以上这些,还只是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在离婚纠纷方面的作用。对于财产继承,子女扶养,老人赡养等纠纷处理方面,律师同样起着很大的作用。

...
Tag: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