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过7旬的老大爷走进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帮助。大爷说,他儿子宋某是一名精神二级残疾人,1994年与邓某结婚,1998年邓某离家出走,但未与宋某办理离婚手续,此后宋某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村里帮扶和低保金是一家人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今年,镇上低保家庭认定和低保金发放规则发生变化,宋某一家面临低保证到期后,可能因未与宋某离婚的邓某具有劳动能力而无法继续获得政府低保金的困境。由于宋某的精神疾病持续恶化,需要住院治疗才能缓解,每月医药费高达3000多元,一旦低保金被停止,宋某的治病钱就没了。
虽然在村民委员会的努力争取下,原本6月30日到期的低保可以延期到8月底,但如果宋某与邓某的婚姻关系到时仍未解除,宋某一家就会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走投无路之下,宋某父亲将目光投向了法律援助。
白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服务
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掌握情况后,第一时间展开工作,联动钟落潭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分析案情并研究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了解,邓某虽然离家出走,但其户籍自婚后第二年就迁到宋某家庭户中,根据离婚案件诉讼管辖相关规定,白云区人民法院有案件的管辖权。白云区法援处当即开通绿色通道,依法免予经济审查,由钟落潭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受理了宋某父亲作为监护人代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根据其“点援”,依法指派了广东知先后律师事务所温燕萍律师代理该案。
温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宋某父亲进一步深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同时继续通过村民委员会等途径多方打听邓某的相关信息,尝试与对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
7月7日,温律师联系白云区法援处工作人员反馈该案办理进展,并反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而宋某本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签名确认诉讼请求及直接办理委托手续,而单凭残疾证无法确认宋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需要先通过法院特殊程序宣告宋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律师才能根据其父亲的委托到法院完成立案。
白云区法援处收到反映后,立即组织多名资深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开展案情分析研判,认为法院宣告宋某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权威机构对宋某进行全面深入的专业鉴定,耗时较长,将直接影响宋某家庭低保证的续期,无法实现当事人维权效益最大化。经反复研究讨论,白云区法援处提议根据法律法规中有关指定监护人的规定,结合邓某离家出走多年、宋某生活一直由其父亲照料的事实,建议由村民委员会指定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如此一来可以最大程度节约案件办理所需时间。
同时,白云区法援处也积极与白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沟通协调,说明该案的特殊情况,请求为宋某开通绿色通道,争取快立快审。鉴于宋某住院治疗不能外出,根据法律规定需由其监护人代其出庭进行调解或开庭、表达意见,但宋某父亲现年76岁高龄、身患哮喘等多种疾病,自身健康状况无法支持其到法院开庭或者调解,白云区法援处协调由温律师向法院一并递交了安排就近审理的申请书。同一时间,温律师在村民委员会的帮助下,与邓某取得联系并展开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劝说其同意村委会指定监护人,并与宋某离婚。
经协调,白云区人民法院同意安排就近审理的申请。7月22日,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到钟落潭镇人民法庭进行调解并做了笔录。第二天,宋某父亲收到了白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从而,可以继续向民政部门申领低保,用以维持家庭生活和儿子的后续治疗费用。
在各方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上述案例是白云区法援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介入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实现了“案结事了”,是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5月以来,白云区法援处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深化常备法援人员(社会律师)进驻基层法援工作站值班机制,组建由36名常备法援人员(社会律师)组成的公益法律服务团,紧密联系社会热点和维权难点,联合镇街各职能部门针对劳动争议、物业租赁、婚姻家庭等法援重点问题举办法治宣传和讲座活动。
扩大法援覆盖面,对低保及政府扶贫对象、重度残疾人申请法援落实免予进行经济审查,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等法援重点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加强与街镇劳动部门、区法院、区仲裁委等协作,引导群众通过调解方式快速解决争议,减轻群众诉累等。截止8月16日,先后共承办民事法援案件534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1794次。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云宣、蔡尚龙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赵小满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