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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伤医疗期需要什么资料?

2021-11-09 10:00:58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538 咨询电话:954310

()需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由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拒绝治疗的;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一次性赔偿按照所在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计算标准如下: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周岁的。

()就业或参军的;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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