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除了办理结婚登记外,还有办理离婚登记,但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想要去原来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例如:地域问题,时间问题等,从而想去其他的地方离婚。
那么,有人问到,我离婚一定要在原来结婚登记的地方才可以办理吗?
其实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
想知道怎么办理,就要说到离婚的途径有那些?
目前离婚的途径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第一种协议离婚,是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种诉讼离婚,起诉方是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到被起诉方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所以离婚是否需要到你原先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是要看你们双方是哪种离婚的途径,要根据不同的离婚途径来决定去哪里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即使知道了我要去哪里办理离婚,却对离婚办理的流程一问三不知。
曾经接到一个咨询,我是异地离婚,我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
实际中,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如果是涉外的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不在中国国内的诉讼离婚,我们从种不同的情况来看: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讲解,对异地办理离婚的一系列流程应该很清楚了,了解清楚这些流程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自己的离婚成本和时间成本。
结婚的理由可能有千千万万,但离婚的理由也许只需要一种!在离婚的众多理由中,两地分居这个因素一直是长居前几位。如果异地夫妻要离婚,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具体的流程和程序也是不同的,相信你已经了解。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申请、审查和登记这三个环节,申请是要求要离婚的男女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填写好了以后,工作人员还要对,相关问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话就会办理离婚证。
离婚登记的流程,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离婚是否确实
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单看办理离婚的流程的话,那是要在于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肯定协议离婚的整个流程非常的简洁方便,也节省双方的时间,并且不会耗费太多的财力,到了民政局是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整个流程也几乎都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的,诉讼离婚的流程就比较耗时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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