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月日起,历时年编纂,共编款条文,总字数逾万的《民法典》,这本我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开始正式实施。
《民法典》的内容覆盖了国人包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成家立业等方方面面,其中,它涉及到有关房产的内容也十分重要。
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有业内人士解读,居住权法正式执行以后,让一套住宅房产就拥有两个房本,一个是的所有权房本,一个是居住权房本,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两个房本互相独立又互相依存,可以对抗也可以共生。
虽说“居住权”增设的初衷,是希望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比如老人在世时将名下房产交给子女,只要老人拥有居住权就可以一直居住到老,但同时可能衍生出一些新问题。
因为它的出现,会干扰到房屋的交易、买卖、继承、过户、出租等。
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这条规定对于
未来很有可能具体的操作办法就是:有按揭或者抵押的房产过户时同步就直接转按揭给下家了,
当然,你要是把有按揭的房子卖给一个退休的无偿还能力的老人,银行还是会出面制止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为如今单身率,丁克家族数据的居高不下,很多房产可能面临,无人可继承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作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和子女订立书面或者公开的字据约定,那么结婚后男方在房本上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会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如果房本上没有加上女方名字,将属于个人财产,男女反之也是如此。
另外,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另一方父母出钱装修,这种情况尚未明确。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有些开发商租给你年,那是不合法的,你也要注意了。小心后年打水漂。
另外,以前房东经常随意涨房租,以后有了规定了,
,当然租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有权利也有义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遇到家暴等情况不用等对方同意,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中介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另外,在接受大中介的带看咨询服务后,跑到小中介成交,逃避大额中介费的行为,大中介也是有权利追讨部分中介费用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也就是说,
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根据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如果你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结果就被威胁断水断电?这样的“野蛮服务”将被民法典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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