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民法典》正式实施不到天
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将会
对你我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近期
《民法典》中新增的
“离婚冷静期”制度
引发了网友热议
结婚时一时冲动
离婚时头脑一热
对待婚姻大事是不是该冷静点?
那么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呢?
《民法典》第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日前,东东采访到了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
解读“离婚冷静期”
在上海实践中如何落实落细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
根据《民法典》规定
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将优化为:
自明年月日起,
如果三十天内,
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下一个三十天内,
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第二个三十天内,
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的,
即视为撤回申请。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表示,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社会公众对于“离婚冷静期”的关注度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数度冲上热搜榜单。《民法典》规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对于存在家暴等情形的,这种情形下夫妻之间往往矛盾较大,实践中当事人多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就不存在适用离婚冷静期的问题了。如果遇到家暴,应当注重收集家暴证据,如通过报警、验伤等方式固定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尽快判离,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跟对方拉锯式谈判。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此外,今年上海对本市婚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今后,市民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可以继续在网上进行预约(含移动端和PC端)。
此消息一出
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对此,网友纷纷留言评论
部分网友“举一反三”
讨论结婚
部分网友认为
不应该给离婚设置过多门槛
此外《民法典》规定
办理离婚手续时
民政部门要对双方债务处理事项
是否处理一致予以查明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
其实上海有关婚姻登记的工作规范就已经明确,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须提交《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并书面签署确认。
该协议书包含有对银行贷款等共同债务偿还的约定,同时要求双方当场共同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民法典》删除了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
明确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如患病一方未事先如实告知的
将构成婚姻欺诈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出请求撤销其婚姻的申请
需要提示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另外,《民法典》新增条款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据悉,上海市民政局将于明年月日提出三项举措:建设上海传承家谱家训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关于本市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的实施方案》、同步建立以婚姻登记业务和“家谱家训”内容为主的婚姻家庭文化知识信息库。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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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新闻坊
部分文字作者:熊芳雨
审稿:李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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