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A、B经某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B后来发现A在离婚时隐瞒了其名下的同城街某房产,故诉至法院要求对上述房产予以分割,由于A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要求A不分或少分财产。法院判决由B取得该房屋产权,向A支付房屋评估价格的%折价款。
离婚后,再次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重新分割财产?
、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婚姻法》第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协议离婚后反悔的,诉讼时效自离婚起一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诉讼时效自发现该类情况起两年;离婚后,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没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应按物权保护的最长时效自离婚起二十年。
由于财产的多样性,实务中隐匿、转移等手段也是千变万化的,离婚时常有一方对于另一方在婚姻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并不十分清楚,导致利益受损。
如果您不幸遇到类似的情况,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