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
(一)疫情防控期间,除个人申请外,由用人单位申请的(指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对所受工伤一事无争议),尽量避免现场提交材料。
为保证材料符合要求,减少见面次数,工伤保险科
,工伤保险科予以接收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出具的工伤认定相关文书将以EMS邮寄方式送达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
(二)为确保用人单位及职工权益不受损害,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假期延长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待疫情结束后补交原件,实现容缺办理。
(三)为保障防控“一线人员”的权益,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我局已开通工伤认定申请绿色通道,与卫计委建立信息共享渠道,第一时间受理工伤申请材料,3日内完成认定,形成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确保工伤待遇落实。
二、工伤康复申请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
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
,待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接收进行系统确认后,邮寄返回1份申请表原件(加盖工伤保险科业务章)给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
三、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
,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
待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接收备案后,邮寄返回1份备案表原件(加盖工伤保险科业务章)给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
四、相关业务表格(含样表)及文件下载方式
,http://.cn/,进入“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北京市部门服务”下方下拉菜单选择“顺义区”→“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模块→“工伤保险服务”进行选择相关业务,查询填报要求,下载表格。
1.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延时申请
3.工伤康复申请
4.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五、联系方式
09:00—17:00(工作日)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3层人力社保专区工伤认定综合窗口
shunyigongshang@126.com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1042室工伤保险科邮箱。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