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案件作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劳动案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经常会遇到当事人询问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当中最关注的当然还在于赔偿数额问题,合肥余律师(电话:18098317061)在办理大量工伤案件的基础上,为大家解答各级工伤案件的赔偿数。
十级工伤案件的赔偿数额一般在10-15万元之间,具体的项目如下:
1、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当年度社平工资×4个月=23684元法律依据:《(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年度社平工资×5个月=29605元(单位支付)法律依据:《(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6、住院护理费:5921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7、住院伙食补助:50元×住院天数
8、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9、交通费(凭发票)
最后,合肥余律师提醒大家,工伤案件存在着复杂度高,周期长、程序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在遇到工伤事故后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很难自行维权。在办理大量工伤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劳动者因自身不懂法律而错过最佳的取证期以及错误的主张赔偿数额,使得劳动者无法落实原本较高工伤待遇。为此,建议大家在遇到工伤案件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避免权益受损。
余律师:18098317061
2018年于合肥
...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二楼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庐阳分中心);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经开包河分中心);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高新蜀山分中心);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新站瑶海分中心)。
15个工作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成立的注册地为本行政区内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1.新成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可以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向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1、单位登记开户以后,什么时候缴费,在哪里缴费?
开户次月月初,在社保网站上打印缴费核定单,凭缴费核定单到所在区主管地税机关缴费。
2、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7.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2%—1.9%之间,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等因素每年进行浮动。职工本人不缴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2‰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5.上述各险种费率,如有调整,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说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额=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
3、在社保窗口办理登记开户后,多久可以开通网上办理社保人员增加减少的功能。
登记开户后,次月可以办理。
...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二楼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庐阳分中心);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经开包河分中心);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高新蜀山分中心);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新站瑶海分中心)。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新成立单位的注册地为本行政区内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1.新成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可以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向合肥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1、首次开户以后什么时候缴费?
开户次月月初,在社保网站上打印缴费核定单,凭缴费核定单到所在区主管地税机关缴费。
2、社会保险缴费各险种费率是多少?
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7.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2%—1.9%之间,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等因素每年进行浮动。职工本人不缴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2‰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5.上述各险种费率,如有调整,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说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额=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
3、社保登记开户后多久可以开通网上办理社保功能?
登记开户后,次月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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