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所属行业的工作性质,且报酬也会随工作时长而增加,因此对一心想多挣些钱的文某来说,加班成了家常便饭。
2016年11月下旬,文某所在公司安排其体检,发现他血液中白细胞水平低于正常值,建议进一步检查。可未到一个月,意外就发生了。
去年12月20日晚10点左右,文某从公司打卡下班。次日凌晨两三点钟,妻子发现他身体异常,遂将其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医院出具证明:死亡原因为其他猝死、原因不知。2017年初,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文某的猝死不视同工伤。
文某家属认为,由于长期加班,且意外发生当日也存在加班情况,所以文某猝死系劳累过度所致。故将文某任职公司诉上法院,要求赔偿50余万元。
那么,对于文某的加班行为,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在文某猝死前长达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即2016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除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1日、12月9日之外的工作日,均存在2.5小时、4.5小时不等的加班情况;除11月6日的周日外,其余周六、周日原告也均存在加班情况;文某猝死前一日,也加班逾4小时。
本案中,在文某死亡前相当长的一段期间内,其工作时间以及延长的工作时间,均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至于文某的加班行为与其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综合相关案情,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虽无法得出二者存在必然直接因果关系的结论,但根据文某上班及加班后回家,身体不适送医猝死这一过程的紧密度,并结合日常经验法则,该因果关系亦同样无法排除。
最终,考虑到引发猝死的原因亦与文某个人身体素质、身心调整及日常生活安排等多重因素有关,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偶然性”,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法院酌定,
小编:文强
...导读:保险只能补偿经济上的损失,抚慰不了家人失去亲人的创伤,更挽救不了因猝死而失去年轻又鲜活的生命。
11月27日凌晨,演员高以翔在节目录制过程中忽然晕倒,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追我吧》节目组,之后发布声明,高以翔为心源性猝死。
据现场网友爆料,高以翔录制《追我吧》是从26日8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次日1时45分,工作时长近17个小时。当时高以翔录制跑步环节,在晕倒前一刻高喊”我不行了”,剧组人员以为这是节目效果,没有反应过来,等发现不对劲后,众人马上对高以翔实施抢救。
“心源性猝死”以这种形式,再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当惋惜高以翔不幸之时,敬畏生命脆弱之余,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善待身体,珍惜生命。
本篇文章,让我们再一次认识“心源性猝死”,并从保险角度分析:猝死,保险能赔吗,怎么赔?
猝死给人们的固有印象,往往是好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没有什么征兆,总是让人猝不及防。
事实上,猝死的人群,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庞大。
据国家心血管中心统计,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居全球之首。
远远超过死于自杀、交通事故、白血病等人数!
猝死分为心源性猝死及非心源性猝死。
心源性猝死是指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普遍患者存在未诊断的心脏器质性疾病或者心律失常。
非心源性猝死是指非心脏疾病导致的猝死,包括呼吸系统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主动脉夹层、严重的电解质紊乱等。
而暴饮暴食、剧烈运动、长时间熬夜、过度劳累、作息混乱等不良习惯是成为心源性猝死的关键诱因。
多数患者猝死前并没有预警症状,故猝死难以预测。
如果存在不明原因的晕厥,或出现不同程度的胸痛、气短、疲惫、心悸等症状,就应该引起特别警惕。
那如何预防猝死?
首先,从日常生活做起,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避免熬夜、抽烟、酗酒、暴饮暴食等不良习惯,避免诱因的发生。
其次,对于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要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尽量随身携带必备药物。
另外,如果有过劳情况,并持续超过6个月,休息也不能缓解,同时伴有记忆力减退、头痛、关节痛、睡眠紊乱及抑郁等症状,就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就医。
保险,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
保险如何赔猝死,就要从与四大类保险说起。
含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猝死属于身故,可以获得基本保额赔付。
还有另外一种身故责任,就是身故赔已交保费,猝死可以获得所交保费的赔偿。
没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情况就比较复杂。
•如果能证明猝死,是有条款中约定的疾病,并能证明达到理赔条件,就可以获得基本保额赔付。
但实际操作要比想象难的多,因为猝死发病快,时间短,理赔条件很难界定。
•如果不能证明猝死属于保险责任,可视为中途退保,一般退还保单当年的现金价值。
医疗险是实报实销型,主要报销医疗费用,由猝死产生的医院治疗费用,在保障范围内的合理支出,都可以获到赔付。
但,猝死的特点,决定了医疗险不会赔很多,因为留给医生的时间并不多,由此产生的医疗支出,也不会很高。
意外险保障的意外伤害,需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而猝死属于疾病,并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如果购买了含有猝死责任的意外险,或者是突发疾病责任,满足约定条件,就可以获得所购猝死保额的赔付。
寿险是以人的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
无论是疾病导致的身故,还是意外导致的身故,都可以获得赔付。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属于免责条款的身故,得不到赔偿。
猝死与免责条款一般关系不大,是可以获得寿险赔付的,赔所购保额。
我们来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猝死属于突发疾病,如果在工作猝死也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我们来看第三十九条规定:
因工死亡包括三个部分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工作中的猝死理所当然也应获得以上三部分的补偿。
文章的最后,也是孙踏实最想说的,面对猝死风险,不是配置保险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适当的体育锻炼才是重点,保险只是一种经济补偿的工具罢了。
好了,本篇文章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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