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司法局夏道司法所
成功调解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
经了解,哭诉人蒋某的丈夫杨某生前是一名装修工人,2018年8月10日,在安装灯泡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身受重伤,在医院救治8个多月后,仍不幸死亡。死者家属多次与工头陈某进行谈判,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由工头陈某赔偿死者家属共计46万元,最终因46万元是否一次支付未达成一致,这才有了开头那幕。
在安抚了死者家属情绪后,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了陈某,并约好时间进行调解。陈某一见到调解员,就非常委曲地说:“同志,我为这件事已是负债累累,实在是太倒霉了。杨某发生伤害意外后,我第一时间拨打120将其送医救治,住院救治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但确实经济能力有限,80余万元的治疗费目前还欠医院30余万元,现再叫我一次性拿出46万元的赔偿金,我真的拿不出来,但我知道,人死才是最倒霉的,所以这钱我愿意赔,但以我现在的经济状况,只能分期赔付了。”
“就是因为你拖欠医院的钱,拿不到医院证明,我哥的尸体到现在还放在医院……,没错,我们不会再相信你了……”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地反驳着。
“如果你们要坚持一次性支付,我确实没办法,那我们也不用再谈下去了”陈某说。双方各执已见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经过让双方的充分陈述,了解案件前因后果,抓住纠纷焦点,以僵局为契机,展开调解。首先对死者家属说:“当初杨某出事后,陈某是否积极主动配合你们对杨某进行救治?人死后,你们之间达成46万元的赔偿金额陈某是否表示愿意承担?……”一连串的提问死者家属都给出了肯定回答,接着又说道:“我也很理解你们的心情,毕竟他还欠着医院30万元,而且据我了解你们是外地人,如果不能一次付清,你们担心后续付款遇到麻烦,不方便长途奔波处理此事,对吧?”死者家属对此频频点头。调解员见势话锋一转:“从你们刚才给出的回答来看,你们对陈某前期的做法还是比较认可的,对吗?这也可以看出,陈某还是一个较有担当的人”接着马上又说“他欠医院30万,这确实应该尽快解决,毕竟死者为大,应尽早入土为安才是当务之急”。随后,又转身对陈某说“你对欠医院30万打算怎么解决”。陈某说:“这钱我一定尽快还掉,这两天我也在到处筹钱。”
经过调解员反复地分析、调解,双方终于同意分两次完成赔付。可新的问题又出现,死者方要求第一次赔付金额30万元,而陈某却最多只能赔付15万元。如此大的差距,再一次让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根据外围调查的情况,再次对死者家属说:“我知道,你们失去家里的顶梁柱,又要为其办身后事,经济上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我非常理解你们的现状。我们正在帮你们尽可能地争取到更多利益,其实,我们已了解过陈某的情况,他现在又要还医院的钱又要付这么多赔偿金,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我相信你们心里多少也是清楚的。当务之急还是让陈某尽快还清医院的钱,同时支付一部分赔偿金,以便你们能尽快把死者遗体火化,做好他的身后事。但如果你们一定坚持这么做,我也表示理解,但这样调解就很难继续了,你们也只能走法律诉讼途径,且不说官司输赢,就算赢了,从审理至执行到位,这时间与调解比起来肯定是长很多,如此一来,遗体停在医院每天240元费用,将是一比很大的开销。而且,如果陈某不配合执行或确实没钱执行的话,你们也未必能在短时间内一次拿到赔偿款,这对于外地的你们来说也是非常不便的,这么一算,你们的时间、经济成本就增加了很多。而且我们的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同时还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若对方不执行协议内容,可根据确认决定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和双方当事人的互相理解下,历经三次调解,前后共计8天的时间,此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陈某赔偿杨某家属46万元,分两次付清,并明确付款时间,陈某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赔偿金转入蒋某的银行账户;陈某负责支付杨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杨某家属负责处理杨某遗体在火葬场和殡仪馆的相关事宜。陈某与杨某家属协议签订后,该纠纷双方协商调解终结。
人民调解是一项耐心细致的工作,需要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做到情理法的协调统一,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从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中体会着人生百态。我们也许抚平不了当事人的痛苦,但我们可以尽我们所能抚平纷争,维护社会稳定。这正是人民调解工作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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