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特别是离退休老人,一般都会有一笔丧葬费,那么这笔丧葬费该怎么领取?需要带哪些材料?丧葬假期多久?有没有时间规定?下面对两方面的分别做介绍:
第一、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第二、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第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四、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相关法律常识:丧葬假”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第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得知国家规定丧葬假为1~3天。配偶,直系亲属等死亡在市内可以申请三天,本省外地的可请五天,省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后事根据路程的远近可以酌情给路假,但一般不超过七天。在丧葬假和来去路程期间,企业应照常发放工资,超过时间按照事假处理。
在现实生活之中,往往很多事情都会涉及法定节假日的问题,但是有时候大家对于这种不常发生的事情有的时候会一头雾水,所以有时候遇见麻烦的时候方方面面要有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小编自己整理的东西,希望给大家提供意见。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二、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是什么?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对于工伤死亡的员工就应当由用人单位发放丧葬费,对于退休员工的丧葬费,就应当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丧葬费、对于因事故死亡的人士的丧葬费,就应当由事故的直接或者是间接责任人员承担丧葬费的责任,如果是没有人愿意对死亡人进行安葬的,就应当由支付丧葬费的机构进行。
2019年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对于职工来说,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般各地都是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工资,多数地方都是一次性予以支付。当然由于各地的风俗不同,一般对于超出这个部分的丧葬费是可以不予支付的,作为家属而言这一点一定要了解。
当然与此同时还有着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以后也会按月发放,对于家庭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
对于部分地区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对于遗属还有着相应的抚恤金,这个抚恤金一般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个别经济较好的地区也是相应较高,部分地区则是没有相应的规定,当然也就不会发放。
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说,一般都要带齐相应的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医保相应手续,并带上火化厅给予的单据,到相应死者生前的单位调取相应的档案。然后带齐相应的证件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的专门办理相应业务的部门来结算领取。
对于职工来说,工作辛勤一生,虽说有着社保的养老金等保障,然而职工的福利仍是延续到死亡之后的抚恤,对于死亡之后的丧葬费等对其花费和遗属生活的解决也是一个很大的帮助,以免生活陷入困境,无以为继。
有网友表示,一辈子对于社保的缴纳在死亡之后还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对于许多家庭确实解决了很大的困难。
...如果家里有退休职工去世,一定要注意及时领取这四笔钱,一旦错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大家尽早了解,尽早领取这四笔钱,解决眼前的麻烦才是重中之重。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不少人在工作期间都购买了职工社保,退休以后如果去世,下丧葬费,养老金该怎么办呢?怎么领取呢?
如果是企业职工或者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般在丧葬费方面都有补助,而补助的标准从三方面来看。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王阿姨的丈夫,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最后因为去世,他们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是5000元。
5000(元)*5(倍)=25000(元)。
你们当地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越高,那么补助的丧葬费也就越多。
这个意思是说,如果该退休人员死亡,他的亲属比如父母一般都会补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物价补贴的发放。
张阿姨的丈夫去世是退休人员,那么张阿姨就会有一笔生活困难,补助金以及物价补贴金,其实就是一笔生活补贴,补贴的标准是按照你们当地的生活困难补贴金以及物价补贴金来发放,如果你们当地生活困难补助金是每月300,那么每月就有300。
举一个例子。
王大爷就只剩下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身边没有任何亲属,如果王大爷因为去世,然后他是职工社保退休人员,那么每月他的妈妈就可以领取生活救济费。
领取救济费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来补发。
230(元)*200%=460(元)。
像这种必须是孤身一人才能够领取,如果是有子女,还有其他的直系亲属是不能领取这样的生活救济费。
丧葬费的补发标准,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政策,而且还跟退休人员在岗级别来决定,像普通职工和机关单位,发放丧葬费的标准肯定又是不一样。
而我大伯在河北唐山,他们那边的丧葬费是3100元,基本普通单位事业退休是x20,机关是×40。
所以光从这点就能看出,每个省份都有一定的差距。
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并不知道,丧葬费怎么领取?需要什么证件来回跑?特别的麻烦。
像这种领取丧葬费只需要三种证件,大家一定要记住。
①、去医院看一下死亡证明,然后去你们户口当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一下死亡证明注销,这是第一种必须要的证件。
②、必须要拿火化证明,而这种火花证明,必须要在你们当地火化尸体的殡仪馆开一下,该退休人员已经火化的证明,凭借火化证明前去领取丧葬费。
③、一般这种情况都要向该去世的退休人员,本职企业单位申请报表,由社保所提供的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所以以上三点就是领取丧葬费的证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东西,特别是最后一点,一定要注明领取者跟死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注明清楚,那么是无法领取的。
企业单位所缴纳的社保一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一部分纳入个人账户。
而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向男性职工60周岁退休,那么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可计发的月数有139个月。
如果说该退休人员已经去世,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那么这些余额可以一分不少的退回该老人的子女,所以大家一定要计算好老人领取养老金的时间。
有没有139个月?如果没有那么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肯定还有不少,这个手只需要出一些死亡证明,以及和老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就可以领取这笔养老金。
以上的只是参考,因为每个省份之间的差距和政策标准都有所不同,但是有一点,只要是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那么肯定有丧葬费,各种补助以及养老金的退还。
一般这种情况下都需要以上三种证件。
所以只要按照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办理证件领取养老金和丧葬费,绝对不会出任何的问题。
万一139个月过后,该退休人员还活着,是不是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呢?
因为像职工社保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一部分纳入个人账户,而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根据你的退休年龄来计算计发月数,如果是139个月,那么这139个月所发放的养老金基本上都是个人账户里面的钱。
就算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发放完毕,也就是139个月以后也不会暂停发放养老金,将换一个方式,接着发放养老金,将个人账户改为统筹账户,大家可别忘了我们所交纳的社保,一部分金额在红账户里,所以发也是发统称账户里面的钱。
所以以上就是丧葬费以及养老金的退还方式,大家一定要记住。
一定准备好以下这种证件,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卡,社保卡,这些都要注销。
尸体火化以后,记得一定要在火葬场,开火化证明和火化时所需要费用的收据。
...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一般是在我国关于户籍改革之后相互来的这一项措施,因为两个户口的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样就会导致他们应该得到的保障不一样。
网友咨询:
有工作单位,但是已经被买断,没有社保,可以办理申请丧葬费吗?如果可以,办理流程是什么?
徐永平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参加社保,是没有丧葬费的,因工死亡的,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里也有丧葬补助,不过和养老保险的丧葬不中只能选取一种。
徐永平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律师补充:
城镇户口抚恤金是怎么规定的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在计算时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结合受害人的年龄计算。
(1)当受害人为城镇户口时,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当受害人为农村户口时,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大小,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结合被扶养人年龄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当受害人为城镇户口时,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2)当受害人为农村户口时,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目前各地认可农村户口一定条件下按照城镇标准获赔,也即“农转城”。鉴于农村户口标准与农村户口标准差异很大,尤其是在重度残疾与死亡的案件中,可有好几十万的差距,为此,如果符合“农转城”的,一定要积极主张。
...职工非因工死亡后,殡葬费、抚恤金到底该由企业还是当地社保中心支付?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一份行政判决书给出了答复。
老家在河南商丘的褚某于2016年3月10日与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大红门环卫所(以下简称“大红门环卫所”)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不幸的是,褚某于2017年12月8日因病死亡。褚某工作期间,大红门环卫所为其缴纳了社保。
褚某去世后,其家属要求大红门环卫所支付殡葬费、抚恤金等费用遭到拒绝,2018年1月,褚某的女儿向北京市丰台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大红门环卫所支付褚某家属殡葬费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1.4万余元,支付褚某之母李某直系亲属救济费1.2万元。同年7月,丰台区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大红门环卫所支付褚某家属殡葬费5000元、支付李某直系亲属救济费1.2万元。
大红门环卫所不服仲裁裁决,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
据《工人日报》记者了解,2009年,北京市财政局、原人事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我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企业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不过,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友告诉记者,根据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18年10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大红门环卫所为褚某缴纳了社保,因此,褚某遗属的丧葬补助金应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同样,该法所规定的抚恤金已经覆盖了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功能,故《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申请领取抚恤金。因此,在大红门环卫所已经为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褚某家属等关于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请求,不属于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褚某家属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本案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于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此后,褚某家属要求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丰台社保中心”)履行殡葬费以及抚恤金的行政给付义务。
2019年4月,丰台社保中心出具书面答复称,目前北京市殡葬补助金的支付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对于《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丰台社保中心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关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因此无法支付。
无奈之下,褚某家属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丰台社保中心依法履行给付义务。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理认为,《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该法不一致的,原则上应适用该法规定。丰台社保中心关于北京市尚未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以及应按北京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殡葬费、抚恤金的主张不成立。
9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要求丰台社保中心撤回相关答复,在60日内支付褚某家属殡葬费5000元、支付褚某之母抚恤金1.2万元。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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