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又到一年高温补贴发放季,那么,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
高温补贴的支付时间为5-9月,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据我们了解,除福建发布了2019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外,其它省份暂无公布补贴标准。以下是2018年部分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供参考。
2018年度高温津贴日标准为31元。高温津贴发放方式: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2018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像成都就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成都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18元。
北京市规定,每年6月至9月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80元的高温津贴,在33℃以上(含33℃)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20元的高温津贴。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2018年江苏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特别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保护措施,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能与防暑降温费相冲抵,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提及
,已是家喻户晓。
而
,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冷门词”,不仅对许多劳动者而言较为陌生,且在执行中往往难以落地。
正值冬季,那些坚守在室内低温岗位和户外工作的劳动者,顶着刺骨的寒风、忍受着阴冷,保障了上海城市运行,保证了居民日常生活,
让人格外牵挂!
近期,市总工会就
开展线上调查,共有7000多名职工参与调查,数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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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网友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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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认为室内工作场所气温低于5C°和室外所有岗位都应该发放低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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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会期间,
递交提案,建议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
、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原劳动部《最低工资规定》和《上海市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
、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冬季室外的绝对气温虽然没有北方低,但
的气候及
等情况,导致体感仍然较冷,劳动者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
。
据了解,我国北方虽未建立低温津贴制度,但职工家庭生活中却有“采暖费”“取暖费”“烤火费”等冬季福利。为此,低温津贴制度在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方面与高温津贴制度同等重要。
按照国家标准,上海存在
。同时,也要顺应保障上海城市运行、保证居民日常生活以及先进制造业一线岗位劳动者的诉求,给予在刺骨寒风中坚守岗位的劳动者温暖和关爱。
为此,建立低温津贴制度不仅可以
,也是对
的最好诠释,更有利于打造一支适应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根据上海地区实际,结合《低温作业分级GB/14440—93》国家标准规定,
。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可将低温津贴列入定额标准内容之一,以切实改变目前最低工资规定虽有提及,但用人单位津贴发放无依据、政府采购服务经费未列项、实际执行缺少强制力和监管部门执法无规可循等情况,并进一步带动相关行业通过行业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低温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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