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养,是指企业职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企业改制需要,提前离开现有工作岗位回家休养,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待该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一种措施。那么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孙某于2018年1月从某企业内部退后,同年3月,孙某到某机械公司应聘并被录用,双方签订用工协议,2018年5月,孙某在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因公司不为其认定工伤,孙某自行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孙某的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那么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企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即使内退职工的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新用人单位亦应自用工之日起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转移手续并续缴工伤保险费,从而实现分散企业用工风险和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新用人单位未履行该法律义务,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法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法律义务。
一般来说,全日制劳动者只能参加一种劳动关系,但是,法律并未绝对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内退即内部退养,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的老员工所采取的过渡性安置,内退人员虽然每月领取内退费,但可能无法满足其生活需要,因此仍有重新就业的需要。
...“1995年,我因工伤被鉴定为伤残五级,退休后多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单位一直未予以报销。”近日,(济宁)壹粉“左先生”通过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他想证明自己的疾病与工伤是有因果关系的,于是向市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却迟迟未能进行。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科工作人员表示,首先应由单位提交“老工伤”人员确认申请,工伤认定后可按规定手续程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而其中,往往会结合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应该享受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老工伤”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启动实施后,单位按规定参保并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一次性缴纳风险备用金后,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该工作人员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老工伤”人员的待遇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配置费等。“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供的原始材料,对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核实后,可由单位自行负责发放,或将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工伤,是每一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
但是在工作中,却免不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了工伤的发生。
作为一名人力资源工作者,我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了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正确的做法,确保工伤职工得到良好的救治和有效的赔偿。
也使工伤职工在遭遇身体的不幸之后,得到妥善的安排和心灵的安慰。
一、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第一时间送往当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并准备资料进行工伤认定。
符合以下情形的,认定为工伤:
2.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
二、工伤申报
因为工伤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以免影响医疗费的报销和相关补助金的领取。
1.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确定停工留薪期
在工伤职工治疗结束需要回家疗养时,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当地颁布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结合工伤职工的治疗情况进行确定。
1.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停工留薪期结束以后,认为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伤残等级的确认,后期的工作安排和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都将以此为依据来安排和赔偿。所以,符合条件的,请务必到指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五、后期工作安排和补助金发放
根据鉴定结果,如果达到工伤伤残等级1-10级的,根据伤残级别进行相应的安排。
1.伤残等级1-4级的,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每月发放伤残津贴;
2.伤残等级5-6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由单位适当安排工作,实在不能适应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3.伤残等级7-10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回原单位工作,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该如何处理?
实际工作中,有很多的劳动者,是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一旦出现工伤事故,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发生事故,受伤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但是,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一旦发生工伤,按照上面的步骤进行操作,可以使工伤职工的治疗和赔偿得到保证,有效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也建议广大劳动者,就业尽量选择正规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一旦发生工伤,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尽量完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使单位的工伤发生率降到最低,减少单位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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