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行业咨询 >

工伤人员可以享受低保吗?? 工伤赔偿与低保有关系吗?

2021-09-28 02:43:12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552 咨询电话:954310

残疾人申请低保和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冲突?

哪些残疾人可享受特困供养?

工伤致残、有病退工资能否申领低保?

……

近日

民政部对网友的这些留言进行了回复

快来看看吧!

Q:农村家庭中有一位残疾人,已经申请低保了,还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吗?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缴纳养老保险会不会影响到低保?

您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第十六条规定,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因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并纳入当地低保范围,并且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扣除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Q:请问处于劳动年龄(16-60周岁)的人员想要申请特困供养(农村五保),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是否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Q:我干活受伤后,办理了残疾人证,是三级残疾,可以申请低保吗?

您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Q:20多年的精神分裂症二级,与16岁女儿一起生活,每月有700多元的病退工资,根本无法生活,还要供孩子上学和自己治病,像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低保?

您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对于重度残疾人,根据《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其中,“生活困难”主要指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具体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制定。

您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您是否符合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的相关条件,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为进一步加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

切实保障低保制度

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如实了解申请

办理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

连日来

东坡区民政局深入

申请办理低保的家庭

详细询问他们的家庭情况

对其居住条件

家用电器、健康状况

逐一进行了解

低保核查都查些什么呢?

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低保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在核定家庭可支配收入、财产时,充分考虑所有直系亲属的经济条件和家庭成员因一、二级残疾、患癌症等疾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收入不稳定的,按其提出低保申请前12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按用人单位证明或者本人工资卡的银行流水计算。

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地实际发放标准计算。

外出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计算;无法提供证明或出具的证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种植业、养殖业收入,按照实际收成和当地价格,扣除必要的成本后计算收入。

财产租赁、转让所得,按照租赁、转让协议(合同)计算。个人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协议(合同)的或者租赁、转让协议(合同)价格明显偏低的,按照当地同类、同期市场租赁、转让价格计算。

具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简称供养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1)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

(2)供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月标准2倍的,视为无能力承担供养义务,不计算赡(抚、扶)养费;

(3)供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月标准2倍的,将其人均收入高出低保月标准2倍部分的25%,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为:赡(抚、扶)养费=(家庭月人均收入-2倍月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25%÷赡(抚、扶)养人数。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核算,只计算其个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一、二级残疾人员。)

国家给予优抚对象和其他人员的特殊照顾待遇。包括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高龄老人津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定期补助等。

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包括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奖学金,见义勇为奖金;独身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失独与扶助金等。

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工伤人员的有特定用途的补助资金,包括工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抚恤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国家、社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资金,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养老、康复、托养、临时性救助等救助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其它不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必要的就业成本;

残疾人康复治疗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支出;

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

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支出,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刚性支出。

低保工作事关

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

“最后一道安全网”

低保核查旨在

切实纠正

等问题

真正实现

编辑:李海燕|审核:刘竹

...

华商报讯(记者肖琳实习生李涵怡)8月9日,陕西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征集《陕西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修订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目前办法全文已在网上公布,市民可于8月1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出宝贵意见。

办法中提到,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法享受抚恤。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依照《条例》规定对其遗属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增发的一次性抚恤金依照《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中还提到,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抚恤优待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社会救助、救济;在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优先安排其生活和住房。

抚恤优待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其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护理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任何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因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等原因失业的残疾军人,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其基本生活、医疗待遇。

对于随军规定,办法中提到,经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烈士子女、残疾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队退役人员,报考中等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时,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放宽。中等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不得因身体条件拒绝录取烈士子女、残疾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队退役人员。烈士子女在公办中等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并优先享受助学金、学生贷款。公办幼儿园、托儿所应当优先接收烈士子女。

目前办法意见稿全文已在网上公布,如果你对办法有任何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发送邮件至shfzc@163.@163.com。

...
Tag: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