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小伟是一名木工师傅,上个月给一位业主装修房子时,不慎将左手食指与中指锯断,目前正在康复疗养中。他说,虽然伤是自己造成的,但是业主与包工头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现在这两方在责任划分上出现了分歧,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卢小伟,江西来铜务工人员,是一名木工师傅,专门从事房屋室内装修,经常与其他两位木工师傅合伙接活做工。今年十一月上旬,他们中的欧师傅从业主吴女士手中承接了一项天花板吊顶的活,双方价格商议好了之后,卢小伟与欧师傅以及另外一名师傅三人进入吴女士家中干活。卢小伟说,几天之后吊顶进入了收尾阶段,然而11月11日这天他在施工过程中不幸发生了意外。
当事人卢小伟:去吊那个天花顶的时候,站在梯子上,用那个电锯锯的时候,那个会浮动嘛,可是抓不紧的原因,就跑过来了,偏到手了。
当时,卢小伟左手食指与中指的末端关节处被电锯据断,顿时鲜血直流,在场的另外两位师傅第一时间将他送到了铜仁市中医院进行救治,由于救治及时断掉的食指与中指完好地重新接上了。后经医生确诊断掉的两根手指为粉碎性骨折,即使今后伤势完全康复了,后遗症风湿病将伴随他一生,目前他已经出院并在家康复疗养。
卢小伟告诉记者,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他们带头的欧师傅已经垫付了近一万元。住院后的第二天业主吴女士来看望过他一次,可是没有一点要负责的意思,几天之后仍然没有任何表示。于是,卢小伟电话联系了业主吴女士,对方并不理会他。
当事人卢小伟:态度就很不好,她说这个不关她的事,她说我自己的责任,我(业主吴女士)没有责任。
卢小伟告诉记者,虽然左手食指与中指受伤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但是是在给吴女士房屋吊顶过程中发生的,所以业主吴女士理应负一部分责任。卢小伟说,现在业主吴女士借口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仅对自己不闻不问,还躲着不见人。
当事人卢小伟:她说没办法,她说那个误工费也没办法,他说医药费可以谈,后面我就叫她,我说来医院看一下,约了她几天了,她没来。
随后,记者联系了业主吴女士,她告诉记者最初她是与欧师傅谈的合作,吊顶全权承包给欧师傅,她并不认识卢小伟,虽然在家里见过,但是不知道卢小伟是来做木工的,所以卢小伟出了任何事都与她没有关系。
业主吴女士:我跟那个欧师傅谈的,如果说那个欧师傅给我做事情,如果出了问题,那我们两个肯定要私了这个问题的。
业主吴女士还说,她的房屋吊顶已经全部承包给了欧师傅来做,至于欧师傅是一个人做还是另外请帮手一起做,那是欧师傅的事情,过程中出了任何事情应该由欧师傅负责。既然卢小伟是欧师傅请来的帮手,卢小伟出事了理应由欧师傅全权负责。
业主吴女士:我找欧师傅,那应该是你欧师傅亲自做,如果你是找你的徒弟,你自己也是为了这钱,你肯定也是想包工,你承包出来,你自己去找人做,你自己出了事的话,那肯定也是你自己负责,不是我负责,是不是?
对于此事,欧师傅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电话联系了欧师傅,他表示谁也不愿意卢小伟出事,既然发生了就会负责,卢小伟在医院治疗的所有医疗费用都是他垫付的,他已经在担起了责任。欧师傅告诉记者,他与卢小伟以及另外一个师傅三人一起做工,平时谁接了活三人就一起做,工钱三人平摊,不存在谁请谁、谁承包给谁的问题,这次也不例外。
欧师傅:费用什么的那我肯定不出了,这个我也出了这么多了,做事钱我们也是一起平均分的,如果是我一个人给他们工资发的话,给两百三百的,因为做多少三个摊下来的。
欧师傅说,虽然当初与业主吴女士谈吊顶的时候并没有明说有多少人做,但吊顶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得找其他师傅一起做,业主吴女士也默认了,而且他也没有二次把吊顶承包出去,所以他们三人与业主吴女士发生了事实的劳务关系。
欧师傅:我(们)是帮他做事,她是老板,是请我们做,因为我们又在一起,是这样子的。
那么,在卢小伟这起事故中,欧师傅与业主到底有没有责任呢?贵州勇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辉解释,欧师傅与卢小伟如果是雇佣关系,欧师傅为雇主,卢小伟为雇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业主吴女士到底有没有责任呢?陆辉说,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的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贵州勇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辉:装房子的这一家人(发包人),明知道去承包吊顶的雇主没有资质而发包给他,把这个工程让他来做,这承揽人然后又去请了受伤的雇员来做这个工作,那么受伤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说装房子和那个雇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第二款的规定,他们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他要证明她所找的这个雇主,这个包工头是有相关资质的,你如果证明不了,也就是说你知道,你应当知道没有相关资质,你发包给他,那是要承担责任的。
陆辉告诉记者,虽然业主吴女士称不认识卢小伟,但卢小伟确实给业主吴女士做工,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这就这就构成了事实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事后,记者再一次联系卢小伟得知,他已经私下与业主吴女士达成了和解,对方对他做了相应的补偿。
...在工厂里面工作的时候总避免不了一些事故的发生,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会怎么办呢,近日一女子在工厂里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故,就是有一天在工作的时候,女子在使用做焊机时发生了意外,取零件往上拔的时候,因为拔不上来就站了起来,但是旁边有个按的地方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掉下来了,就砸到手上了,左手大拇指指甲一半的位置被截断了。
于是女子忍着疼痛报告给了班长,后来她被工厂里的人开车送到了附近医院。医生看到后表示女子的手治不了,伤情太严重了。
随后劳务公司就给女子垫付了1000元钱的医药费,最终在医院做了切除手术。女子的丈夫刘先生表示,当时劳务公司给垫付了1000元钱后就没了下文。目前妻子光治疗费已经花了6000多了,更别说误工费和相应的赔偿了。
但是现在无论是劳务公司还是妻子打工的地方,都没人给他们解决这事儿,找厂房的人力也说不管这件事。
刘先生说,妻子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过合同,出了事儿还得先找劳务公司,还找了劳动仲裁机构,工商那头是备案了,基本材料已经差不多了,就是差在一个劳动仲裁裁决书。目前他正在走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希望能够快一点拿到赔偿。
那么情况到底是怎么样呢?劳务公司会有怎样的说法呢?劳务公司对此表示,已经签了工伤鉴定,剩下的就正常走程序就行了。
劳务公司的负责人很委屈,何女士的确是公司派遣的工人,也签署了合同。但是她受伤后,他们一直在处理,当时送何女士去医院的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何女士有点偏激了。受伤之后,没有理解有点着急了,这块负责接手这个事儿,但是需要康复之后,才能去给她做一些鉴定,做赔付的一个过程,但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公司也会对何女士受伤的事儿负责,但是按照工伤处理的相关流程,现在还不到公司赔偿的阶段。到时候会按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需要什么材料,也都会配合提供。
何先生表示,那就等待劳务公司准确需要走啥程序也就这样了。一番沟通,看来事实并不完全像刘先生所言,那么程序上是否如劳务公司所说,需要等到何女士的伤情完全康复,才能给予赔偿?女子的实际打工地应不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对此劳动监察大队表示赔偿要等到工伤认定之后出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以后,根据工商级别支付相应的待遇,流程走的对。如果说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去的,赔付主体是就是劳务公司。
事情也算是有一个结果了,希望女子的工伤鉴定可以早点出来,然后尽快的得到赔付,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工作的时候也要注意点这些大机器,工作前检查机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尽量减少这种事故的发生。不管怎么说,对于任何人,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于女子遭遇此类事故,你怎么看?
...11月18日上午,洞头区开展“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助推建筑业冲刺全年红”活动,通过消防演练、事故救援应急演练等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建设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在梦幻海湾项目施工现场,地上摆放了三个装有木材的废弃铁桶,工作人员在其中添置燃油,再用火把将其点燃,模拟火灾现场。实操人员三人一组分批进行扑灭明火的演练,他们手提灭火器快速奔向铁桶前,打开灭火器扑灭火焰。
随后,模拟施工现场意外出现配电箱故障而引发火灾的情况。两名实操人员协同合作,一人带着手套打开配电箱,另一人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活动中,还开展了接消防栓水源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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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救援应急演练中,工作人员使用模拟人演示了心肺复苏,并为现场观众解答疑惑。工作人员还分头部受伤、手指截断、前臂损伤以及钢筋贯穿腿部四种伤情,演示急救包扎手法,帮助大家正确掌握对突发火灾的应变、逃生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演练结束后,全体人员还前往南塘工业园区建筑总部园参观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来自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的高级工程师为大家讲授关于“全面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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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丛文彭晟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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