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则认为李某伟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予适当补偿。2月23日,金山区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经过调解,工伤认定赔偿90万元,企业人道主义补偿5万元,95万元已经打给家属。
但是,李某伟才上岗两小时,涉事公司还没来得及给他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李某伟猝死属于工伤,如果得不到工伤保险待遇,于法不合,对他及其家属不公。但若简单粗暴地直接适用《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员工仅上岗两小时突发疾病猝死,涉事公司就要埋单巨额费用,这也有些冤。正如涉事公司所说:“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维持下去都相当困难,如今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对抗风险能力有限的小微企业而言,140万元可谓不可承受之重。
需要指出的是,
按照企业惯例,往往是在用工一个月内给员工缴纳社保,此做法以《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为依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理赔减损”,这个字眼很多保险业内人士不愿意提及,但是却无比真实地存在于保险公司运营层面,某些人有一种自欺自人的说法,更愿意把它叫做“反欺诈”。实际上,虽然各自有不同的理解,但其实都不是这样的概念。
仍然有包括头部险企在内的许多商业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把减损简单的理解成为赔案中实际赔偿的费用比保险事故中被保人或三者要求的费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减少了,这就是减损。
殊不知这样的简单草率的理解滋生出“为减损而减损”产生的种种问题。
他们寻找任何可以不赔少赔的理由,为避免监管而大量隐晦性设置“减损”奖励,追求偏执型“阳性率”,授意中介公估带着倾向性的调查导向。
其实,这样的行为给其保险公司本身造成纠纷频发不说,也间接造就了一直存在的行业“理赔难”的顽疾,而考核指标导向架设在运营又促使恶性循环,其短期主义频发的后果,无异于饮鸩止渴,最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举两个亲历的协赔案件,一个是人身险公司的医疗险,一个是产险公司的三者人伤调解案件。
让我震惊的是,人身险公司举出的一个证据可以说令人瞠目结舌,一个公估调查报告30页,涉及两个省,5名调查员。
这里面的走访对象:
居住地的医院,目前就诊的城市医院
单位
居住小区的保安、邻居
老家及就诊城市的社保局
同业查询下
网络个人及家人搜索
这仅是8万金额的一个普通的商业医疗险赔偿案件,也是最常见的涉及未如实告知的争议,公估“阳性率”调查历历在目。
姑且不说费用,也不说证据取得方式,内容的效力是否经得起法律检验?只是就这些目的性明确甚至错漏百出的
来说,扪心自问,
下面再来看某产险公司某理赔人员出具的一个人伤案件的调解方案:
它不仅在费用方面进行了一些明显的克扣,连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法律规定项目也全部抹掉,更有甚者,公司内部一些理赔核算人员,美其名曰:“调解,调解就是用来克扣一些费用的”“这是调解,你就要让一些步”,“也就是国家规定该赔偿的一些项目你就不必坚持了,不然你就去打官司,时间拖死你,我们这是调解呀。”
好大的官威呀,真是伟大,难道这不是触目惊心的事实吗,听到这些语句,我不禁悲从心来。
虽然这可能只是个别并不专业的核赔理算人员的措辞和想法,即使如此,为山九仞,功亏一匮,这不是代表了一个保险公司的深层次的管理水平么。
感叹于今非昔比,我们以前在保险公司所受的培训和培养,现在竟然被用这种极不专业的手段所取代了。
“劣币驱除良币”,在保险行业由来已久,但最后我发现对于人性的本能也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孰劣孰良,不好定论,而公平定律,却会左右一切实务的流程。
因为我在平安产险做了近十年的基层人伤医疗工作,所以我对保险事故人伤案件的调解处理也有一定自己的心得:
“
为什么这么说,很多同业都可能无法理解。
举一个曾经处理的人伤调解案件的例子,一个交通事故标的车在相对封闭的一条马路非人行道撞一曾右腿因工致残的行人,右下肢骨折,伤情较严重。
在前期进行关怀处理和正常探视流程后,划分责任时标的车驾驶员曾问我表示,伤者在相对封闭的马上上横穿公路他自己也有责任,但交警和伤者方家属要他承认全责或主责,这样也不找他,可以减轻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
我想这个时候,就是衡量一个人伤事故处理人员的经验和水平的时候,面对这种可上可下的责任划分时,一般处理人员认为前期划分时交警和被保人自己的事情,他也无法左右,所以一般就简单地以“不要承认全责”,“该怎么划分就怎么划分”搪塞过去。
但事实上在客户求助你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这个事故急迫需要你介入处理了。
即使没有客户的咨询,也做过许多的类似的“降责处理”案件,就降责本身,我认为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让保险公司赔得少,而是让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客户,伤者之间能达到一种更有利于案件解决的责任配比方案,这与对比较复杂的案件有关处理部门的人伤案件责任划分的思路也是相一致的。当然,有了前期的重视和介入,最后这个案件在各方面权衡协调下划分了同责。
为什么我觉得这个案件恰好可以作为一个范例,因为在前期的降责处理之后,该伤者院内手术后第一阶段治疗结束后,实际上就到了案件调解处理阶段了。
因为这个案件有关伤病关系参与度的问题,前面提到,通过走访了解和病情叙述,已经证实了三者伤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右腿就因工伤致残,而这次交通事故又导致右下肢胫腓骨,跟骨等多处骨折。
一般的处理人员可能又是让他恢复就去评残就完了,但是对于保险公司和被保人来却是不公平的,我们暂且不谈“蛋壳脑袋理论”在司法方面的运用难题,从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质来说,伤残程度方面如果承担旧伤引起或叠加的责任,对于保险人和被保人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来说,都可能是不公平的,旧患新伤,怎么办?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而现有的评残标准是无法区分和考虑旧伤导致的伤残程度的,即使有所谓的参与度鉴定。
因为参与度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虽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损失系由承保事故或者非承保事故、免责事由造成难以确定的,当事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应比例予以支付。为此我们可以有一个法律依据的参照。但是当时在这个案件处理时,
在这个疑难的风险点面前,为了给保险公司和客户一个交待,也对伤者所面临的赔偿尽可能快速有效处理的处理,我立即采取了提前调解的相关措施,在咨询了治疗医院临床主治医师,以及鉴定机构法医师的专业意见,并结合伤者家属方和被保险人方的意见后,并根据伤者的恢复情况依据当时的《道交标准》(目前已废止),准确地评估了九级伤残,在此伤残程度上进行70%参与度的调解。案件在事发三个月后圆满解决。
其实在人伤案件处理上,死亡及重大事故中调整责任或比例的运用,伤残案件中免诉,免鉴定的运用,普通小额人伤案件的快速有效处理方面,需要的是
能在事故提前处理的风险评估上取得优势,而不是仅仅知道一个简单的核赔理算规则就能够胜任的。往往,如果保险公司不重视医学,法律等专业价值人才的培养,就会产生许多诸如文章最前面两个案例的情形出来,最后得不偿失。
仍然是参与度问题,虽然现在有的保险产品就在其条款规定了一个“保险人按合并的伤残程度在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赔偿金,但应扣除原油残疾程度在标准所对应的残疾赔偿金”。
这个条款出来后,问题又来了,因为他并没有说明是否同一部位,前面提到,无论是现行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现有的伤残评定标准和检测方式并无法界定旧伤伤残,即使是最有经验的鉴定人员也无法准确地或实际考虑到旧伤的影响程度。
制定这一条的本意是保险公司是规避伤残程度在旧伤上加重为伤残等级,以前的条款是没有的,但现在的表述也是存在问题的。但是那些毫无专业可言的核赔理算人员有可能会以第二种情况不同部位抓住不放,让客户妥协。
正如我现在理解那样,保险两核最大的风险原来是来自于其不确定性,那怎么做才能成为可控风险并使之达到司法和人文环境的平衡呢?
而就目前整个保险行业高质量的发展的趋势来看,也一定会促使保险公司培养越来越多具有专业价值的理赔人员出来。
希望本文对于大家对“理赔减损”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在这里也只是根据我的理解简单普及一下,希望能抛砖引玉。
<本文完>
...近日,武汉法院公布了一起女出纳因觉得打赏主播能“释放压力”,侵占单位546余万元的案件。红星新闻记者梳理了近年发生的27起单位员工占有单位资金打赏主播的案例发现,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心”等情感需求,在短时间内,占取单位大额资金用于打赏主播和个人消费,至案发时却无力偿还。
猛刷“火箭”、“潜艇”等贵重礼物
武汉法院公布了一起女出纳侵占单位500余万元打赏主播共计490余万元,因觉得打赏主播能“释放压力”的案件。
据武汉市检察院官网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杨某是一个资深网迷,非常喜欢看网络直播,遇到“对胃口”的男主播,便会经常打赏。直播间内的杨某,出手很是阔绰,给喜爱的男主播刷起礼物来更是毫不手软,“火箭”、“潜艇”等贵重礼物一刷就是好几十个,是直播间神秘的“大神”。
直播间外,杨某其实只是一名普通上班族,月收入两三千元,家庭条件也一般,手头并没有多少钱。2016年7月,通过网上应聘,杨某进入武汉某公司担任出纳。八月开始,她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资金上动起手脚。
起初,杨某侵占的资金数额并不大,每次都是将小额的钱从公司的加盟商账户转到自己银行卡,作案后她也非常担心,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发现异常后,杨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将公司多个加盟商账户上的钱多次以几十万不等的数额转到自己账户上。
直到2018年7月底,公司的财务经理发现杨某做的账务与公司银行账务流水对不上后开始追查,才发现杨某侵占公司巨额资金。截至案发,杨某侵占的资金中,490余万已全部打赏网络男主播。8月8日,杨某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杨某交代,她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打赏过多少位主播,看过的节目太多,看节目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就是想给主播们打赏。
杨某回忆,自己最大的单笔打赏金额大概是2万多元,打赏主播时,感觉释放了很多压力。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杨某在武汉某公司担任出纳期间,利用保管公司账户、知晓账户密码、掌管公司进出资金、制作对账单的职务便利,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取现转存等方式,多次将公司资金共计546.4294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并在制作电子对账单时采取删除银行转账记录、修改账户余额、伪造转账凭证等手段进行平帐处理。杨某将上述侵占资金全部用于充值互联网直播平台打赏主播及日常消费等。
2018年8月8日,被告人杨某在被害单位发现其所涉犯罪事实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的家属代其退出赃款40万元。
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7年,除家属代为退出赃款人民币40万元外,剩余赃款506.4294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梳理27起类似案件>>>
梳理案件图示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媒体近年来公布的案件,梳理发现与杨某一样,单位员工私自拿单位钱财打赏主播的事件,共27起,其中涉及职务侵占共20起,涉及贪污7起。
特点一:多利用单位财务管理漏洞
这27起案件中,多数员工的职务为会计、出纳、销售、采购等,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会计6名、出纳员6名,销售还有4名。
为了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他们多利用单位财务管理漏洞,通过自己保管收费票据的职务便利、利用保管公司账户、知晓账户密码、私刻公章、盗空白票据等方式,在短时间内将大量单位资金占为己有,并将大量资金用于打赏主播和游戏充值等。
其中,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涉及金额最大。某公司出纳员孙某,他对网络直播上瘾,自己的钱不够消费,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动用公司的大量资金,在购买网络游戏装备、给主播买礼物等方面花费945余万元。孙某因职务侵占单位2343余万元资金,挪用资金6493余万元,被处有期徒刑14年。
其中,重庆的95后周某在工地负责因公负伤工人理赔、房租结算等工作,他半年内截留工友工伤赔付款13余万元,将近10万都打赏给了主播。目前,周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特点二:涉案人员多为80后、90后,且普遍工资不高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多数员工为男性,有10起案件为女员工;从年龄上看,涉案人员80后和90后居多;绝大多数人员的月收入为两三千元,且家中经济条件一般。
年龄最小的女孩刘某出生于1999年4月。2017年6月至12月份,她利用在某公司担任业务员的职务便利,采取瞒报销售货物等手段,非法占有11余万元,其中5万余元用于网络直播打赏,她2017年12月的实际工资为1906.5元。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宝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出生于1997年的小松在温州某公司跑销售,月薪3000多元,他利用自己担任驾驶员兼销售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货款及预付款达45万元以上,其中40多万元都用来打赏主播了。
案发后,小松称为了吸引女主播的注意,他每次出手“打赏”都很阔绰,短短一个月不到,他将44余万元全都用于打赏,成为主播粉丝榜前三,换来了女主播的“赞赏”。“一开始拿公司的钱不多,我是想通过工资拿来还的,但后来打赏越多,我也拿得越多,已经还不了了。”小松说他经常去买彩票,希望中了奖把钱还上。小松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温州瓯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特点三:短时间打赏数额巨大
这27例案件涉及人员,多则2年多,少则花10天时间,就将从单位拿来的资金中抽出大量数额,“大手笔”地打赏给主播们,在直播圈营造的“竞争”中帮助喜欢的主播“比赛”,他们在案发后却无法偿还,或者只能偿还极少一部分。
天津的高某在酒店做出纳员,她伙同酒店的会计李某先后挪用了酒店准备用来装修的369万余元,仅仅3个多月全被高某挥霍掉了。
据央视报道,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办案民警吴垠辉称,高某喜欢上某直播平台上的一名男主播,2016年5月29日,她三分钟前刚收到了4万5千元公款,三分钟后,就在某平台上消费了5万元。6月5日高某来到派出所自首,而在这天的凌晨1点,她把微信剩余的大约10万都给主播刷礼物了。
高某到案后交代,她刚接触直播时并没有想到花钱,后禁不住诱惑开始充钱送礼物。起初,高某只会充值十几、二十块,没有引起主播的关注。高某开始大手笔充值送礼,终于引起了主播的关注,高某和主播的互动也越来越频繁了,还互加了微信。高某还称某直播平台所营造的“网络骂战”氛围,也让自己越陷越深。
案发后,高某亲属退缴赃款3万元,网络主播吴某退缴赃款18万元。高某和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高某获刑6年,李某获刑5年。在27起案例中,高某一案是少有的主播也退赃款的。
据《检察日报》报道,浙江义乌的蓝某因职务侵占10.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他到案时曾交代:“女主播们在直播间有时候会互相比赛,如果输了的话,看上去很可怜,还会撒娇,我就心软,就不断想打赏。”
特点四:打赏主播多为满足情感需求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27起案件中,很多人深陷网络直播是因为可以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有多起人员一边通过平台给主播打赏,还“追主播”追到主播所在城市,有人还和主播谈起了恋爱。
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的廖某深得公司领导的器重,但因为和同居7年的女友分手了,2016年9月到2017年3月,廖某在直播平台上打赏花费是100多万元。廖某自己交代,每个月的打赏就将近几万元。而他当时就觉得打赏、看直播能让他度过这段痛苦的失恋期。
据央视报道,江苏镇江的29岁会计王某侵占公司资金被发现后想割腕自杀,没有勇气自杀后就投案自首。王某本有妻儿,但因为迷上网络直播,一开始用一百元、两百元打赏主播,主播根本不理他,为了“面子”他挪用公款打赏,金额加大,主播就主动跟他联系,包括一起出去吃饭、玩。
王某被人认为是富二代,虚荣心得到满足,好几个女主播都主动与他结交,陪他吃饭、睡觉。他每周都以出差为由,到上海和女主播幽会,基本都住上海最好的酒店,有时一晚上都会挥霍10万元。
王某仅用10个多月,就将侵占的930多万元全部挥霍完了。实际上,王某月薪3000多元,法院判他犯占职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20万元,责令退还被害单位930万元。实际上,这27例案例中,大部分人都无力偿还被害单位所有钱款。
来源:成都商报
...律师先收取了费用之后,如果案件比较顺利,很快以某种方式结案了,有的当事人就认为“律师赚钱很容易”,感觉自己“吃亏了”,于是就想方设法要求退还一部分律师费,甚至不惜投诉或者闹事。但是如果案件比较复杂,时间长、环节多,律师的投入产出明显不成比例,当事人绝不会增加一点费用,最多也就一句感谢了事。
现在又比较流行所谓“风险收费”,即律师在办案结束之后再根据案件的结果收费。这种方式,律师更为尴尬。如果结果不理想,律师不仅白白投入人力、物力、精力,甚至还要被当事人嘲笑无能;如果结果理想的话,一些当事人又不讲信用耍赖不予支付律师费。
总的说来,收取律师费往往是许多律师甚至比办案更为头疼的一件事。对于许多律师来说,谈收费难,收取到费用更难;先收费难,后收费也更难。
熟人介绍来的案源,收费高了面子上过不去,收费低了自己吃亏甚至还得赔本,也经常让律师进退维谷处于两难的境地。要真正地处理好这种矛盾和关系,实在是一种艺术,不是一般人随便可以学会的。
许多当事人在律师办案的时候,口口声声要和你交“朋友”,其实说来说去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你少收费,并且重视他的案件。但往往案件一结束,你甚至连这个所谓的“朋友”的人都找不到了。
所以有律师说,一些当事人就是“当时人”——“当时是人,过后就不是人”了。此话虽说严重了点,但也并非没有道理。
许多媒体谈到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包括律师行业协会和主管机关都认为律师和当事人“信息不对称”,生怕律师欺骗了当事人。殊不知在付费能力和付费的诚信方面,律师与当事人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当事人并不存在什么“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的约束,所以他们丧失诚信、欺骗律师、拒付或者耍赖延付律师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遭遇如此当事人的时候,律师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打掉牙往自己肚里吞,岂不尴尬?
据媒体报道,法庭上,张显光自认为自己罪孽深重死罪难逃,因此轮到张显光的辩护人质证时,律师刚刚开口,就被张显光厉声打断:“你闭嘴吧!我不用你辩护……我在看守所里就和你说了,我早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张显光微微起身:“审判长,我有个要求,我不用他辩护!”当审判长让他自己申辩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没什么可辩护的。”
果然,在下午的宣判中,张显光被判处死刑。
张显光之所以拒绝律师的辩护,一方面说明了张显光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他对律师作用的轻视,再者,也毫无疑问地说明了他对自己难逃死刑的确信。在庭下,张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说,他有些理解张显光。他说,当初到看守所会见时,张显光就不愿意律师介入,后来还是听说是自己母亲请的才接受会见。“我问他起诉书看了没有。他说,没看,没意见。光一个‘1、18’大案就够我死的了。”据该律师理解,张显光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根本就不相信律师能起什么作用,所以不想让律师为他辩护。
由此可见,如果法院判决经常都不出那些犯罪嫌疑人的预料之外,那么律师在他们眼里的作用就必然会显得可有可无。这其实不仅仅是中国律师的尴尬,也无疑是中国法律的尴尬。
虽然律师法规定了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然而,面对着执业律师和非律师法律工作人员的几乎没什么太大差距的情形,聪明的企业家们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聘请非律师法律工作人员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职务。这些非律师执业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内部员工,不仅常年坐班工作,而且老板怎么指挥怎么听话,况且工资也花不了几个钱。于是,律师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这项业务日渐萎缩,使律师行业失去了极大的一块蛋糕。
现在的企业家,日常法律事务基本都交给内部的非律师法律工作人员处理,除非重大或者需要寻求某种关系的情况下才考虑聘请执业律师出面处理,这使得律师的专业优势无从发挥,迫使律师不得不寻求专业外的某些关系之类的东西来维持与企业家之间的合作。如果没有某种关系存在,许多律师已经很难进入企业家的人际交往圈,也很难赚到企业的服务费。
穷律师遭遇穷客户,难免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虽然许多时候案件必胜,比如劳动、工伤、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等等案件,但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客户却往往无钱支付律师费。此时,作为律师,拒绝受理案件,则没案可办;接受了案件,则收不到律师费。两难之中,委实尴尬。无奈之中,只好“风险代理”,似乎还有个盼头。
“风险代理”之后,没有收到律师费反倒还要补贴交通、通迅甚至诉讼费等。法院判决、执行顺利的话,一切还好。如果法院判决不公,或者案件得不到顺利执行,那么律师不仅一无所获,还要为如此的司法现状背黑锅,当事人把怨气甚至都发泄在律师的头上,直逼得律师也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如此的法律状况下,律师掌握的“法律武器”就难免有点“残破不全”并不那么“锋利无比”了。但武器再“残缺不全”,民众的问题和矛盾都得解决。所以律师手执“大刀长矛”这样的武器要对付“洋枪洋炮”般的纠纷和矛盾,其艰难和尴尬也就可想而知。
然而,现实中,许多当事人宁可相信“关系”也不相信法律。于是,一些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首先看中的往往不是律师的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而是特别强调律师究竟与法官或者法院领导有没有所谓的“关系”。在这样的当事人眼里,律师其实并不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只不过是典型的法律“掮客”而已。于是,有的当事人宁可通过你送给法官三万贿赂,却不愿意付你三千服务费。
有的时候,律师给当事人明确分析可以胜诉的案件,最终却出乎意料的败诉了。你明知道法院的判决有误,却在司法程序内得不到纠正。于是当事人不仅不再相信律师,也更不相信法律了。作为律师,失去的只不过是一个客户而已,而作为法律,却失去了这个当事人可以影响到的一大片人的信任。在为自己感到悲哀的同时,律师也不得不为中国法律感到深深的悲哀。
律师办案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然而,许多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的问题,然而到了某些司法机关,却就是行不通。或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时候,律师只能听由有关机关内部规定说了算。这个时候,律师不仅难以为当事人办成事,而且也令当事人对律师当初的法律分析产生怀疑,令律师颜面尽失。
如我国《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申请支付令的程序,而且没有规定过申请支付令的金额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在诉讼费收费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申请支付令只需要支付100元的诉讼费用。然而,有一次当笔者为某当事人1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纠纷去某地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时候,法院立案庭人员却说他们法院内部规定,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纠纷不予办理支付令,必须进行诉讼。这样,不仅当事人不得不掏出3500多元人民币的诉讼费用,而且使得律师当初为了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间和费用的所有分析都顷刻间化为乌有。
又如,我国《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予以抗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一规定,既是检察机关的权利,同时也是检察机关的义务。作为律师,在根据法律规定提供了必要的材料之后,自然认为检察机关没有理由拒绝当事人提出的抗诉申请。然而,某地检察院却内部规定,当事人申请抗诉,必须要到做出原审判决和终审判决的法院复印出有关档案资料,并且要加盖法院档案室章才可以受理,否则,即使你的材料再齐全、理由再充分都不予受理。这一内部规定,其实完全是对当事人的刁难,是对法律规定的抗诉义务的逃避,但律师要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就必须接受这一内部规定的刁难而东奔西跑。否则,你就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
再如,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诉讼。但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之后,行政拘留所却经常以法律没有规定唯有拒绝律师会见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当律师东奔西跑地征得有关方面批准会见的时候,往往当事人的拘留期限也差不多都满了,这时的会见已经完全没有必要了。
法律的规定律师可以学习得到,而一些司法机关的内部规定律师根本无从知道。然而现实中许多司法机关的内部规定的效力往往比国家法律还大,使得律师在依法给当事人分析判断的时候,就难免出现意想不到的尴尬。这个时候,作为律师,往往会有一种被戏弄、被玩弄的感觉,那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律师制度恢复初期,人们对对法律比较陌生,对律师更为陌生,甚至许多人还不能完全分得清公、检、法人员和律师的区别,所以那个年代,律师仅凭一张“法律顾问处”(那时大多还没改名为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到任何单位调查取证基本上都畅通无阻,也能够得到被调查单位的很好支持和配合。所以那时的律师可以说是身份的象征。
如今,律师已彻底脱离权力体制走向市场,但整个社会却并没有完全走向法治。于是脱离了权力体制的律师在调查取证的时候,既失去了权力保障,又没有法律保障,便难免尴尬了。
现在律师取证,有的单位不配合,律师只有申请法院取证。有的单位把律师调查取证当做了“创收”手段,实行高收费不说,还有种种土政策的限制。比如强制要求提供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等。这些土政策,明显体现了对律师的歧视。律师既然也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取得律师执业证又经过了层层把关,为什么律师的工作必须要依赖其他司法机关呢?这明显体现了对中国律师的不信任。《律师执业证》无论知识含量、取得的难度,还是审查的严格程度、颁发机关的行政级别,都大大高于《居民身份证》,而且还要每年年检,但在社会上受到认可的程度,却连一张人人都有的身份证甚至驾驶证都不如!这实在是对中国律师的极大嘲讽。既然如此,真不明白中国律师还有什么必要为那样一个本子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
古言道,“不以胜败论英雄”。这是评价战场上的将领的一句客观公道话。但在当事人眼里,对于律师的评价,只能“以胜败论英雄”。现在许多企业家,更是常常把“只看结果不问过程”挂在嘴边,所以无论你律师准备得如何细致,工作得如何认真,努力得如何辛苦,观点分析得如何正确,但如果“输”了官司,一切都是白搭,律师的所有知识和努力都是白费力气,不会得到任何。
但对于当事人来说,除了与律师事务所的一纸委托合同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约束当事人遵守诚信原则。因此律师上当事人之当被当事人欺骗屡见不鲜。有的当事人承诺让你办的案子最后不让你办,有的当事人承诺支付的费用却不支付了,有的当事人甚至玩消失,让律师根本再找不到人了。
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法律服务是在其“出事”或者发生纠纷的时候才需要,基本上属于“一次性消费”,而且律师又没有任何公权力能够约束当事人,所以某些恶劣的当事人就给律师开“空头支票”,不仅不履行承诺,甚至不履行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支付律师费的义务。如此以来,造成律师在接受委托的时候,往往需要就先付费后服务还是先服务后付费得讨论上半天。
然而,在法律服务上,却还没有完全形成这种商品观念。许多国人仍然认为,拿了别人哪怕是一页纸,只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不付款不好意思,也会主动提出付款的。但对于律师,许多人倾诉半天,跟律师讨个主意。律师结合自己的法律知识,脑子运动了半天,牺牲了无数的脑细胞,最后给当事人出了主意,想了办法,理清了思路,话一说出来,知识和意见就立即被当事人吸收了。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从律师那里得到的是无形的分析和意见,但却没有拿走任何有形的物质,甚至在饭桌上谈的时候还是当事人买单结账。在这种情形之下,没有当事人愿意为律师学习和积累如此高超的法律知识并实际解决了他们的疑问或者难题而付费的,律师最多不过混个酒足饭饱而已。这样的律师,做了好人,却得不到好报。没有收入来源,维持生计都成为问题,还怎么谈得上“高收入”呢?
假如不这样的话,结果可能就是律师收了点小钱,得罪了朋友,混成孤家寡人,最后还是没有了面子。最“高明”的手段就是,对于咨询,哪怕是亲娘老子也不能说得太清楚,而是既让当事人觉得有希望,觉得对其有利,又让当事人不能拿不定主意,非得委托律师去办不可。甚至把几句话可以解决的问题,非给弄成个诉讼,把简单的问题给说得及其复杂,这样才可以有钱赚。但这样的做法,赚了钱却丧失了道德的底线,难免成为被人诅咒的“黑心律师”。对于那些良心尚存的律师来说,他们不如此干为难了自己的生存,如此干了却又为难了自己的良心,内心的痛苦和矛盾实在无以言表。
其他人做好人好事,在业余时间或者花点业余的精力助人为乐,对社会有益,对自己无害,心情坦然。而对于律师来说,如果抱着“助人为乐”的态度去工作,那么回家饿肚子的时候,可就要“哭”了。所以,做好人还是维持生计?这是每个律师都不得不面对的尴尬。
然而,某些利益集团或者垄断企业,面对律师提出的公益诉讼的正义请求,他们不反省和检讨自己,却总是拿律师的人格和动机来说事,称律师是“为了出名”、“为了获利”等等。退一步来说,即使是为了“出名”也好,“获利”也好,只要依法诉讼,这与追求公益事业并不矛盾,也并不妨碍律师提出公益诉讼的正义性和正当性。但由于律师没有自己的“喉舌”,因此许多公益诉讼的律师被某些媒体非议也无可奈何。
今年铁道部决定春运期间火车票不涨价,全国民众一片叫好。许多人都知道,近年来有几位律师不断状告铁道部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并因此引起了全国对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的关注。应该说,今年春运期间火车票不涨价的决策,肯定离不开几位律师的不懈努力。然而,当有记者就此采访铁道部有关人员的时候,他们却坚决否认今年火车票不涨价与律师提出诉讼有关。其实,就是承认了与几位律师的诉讼有关又有何妨呢?
为了公益诉讼,许多律师得不偿失,赔进去大量时间和金钱,甚至屡败屡诉,却还有被指责为了“捞名”,成功了,却又得不到应有的承认,何其尴尬也!
哪怕律师的公益诉讼就是为了“出名”,那么这种“依法”出名总比那些“一脱成名”、“出丑成名”、“绯闻成名”、“恶炒成名”、“卑鄙成名”不知要高尚多少倍!而且这还有助于我们社会的进步,我们提倡一下、鼓励一下又有何妨?
首先,许多人请律师,为了拉拢、讨好律师,往往主动请律师吃喝,并且在饭桌上谈案件。所以律师为了提供服务,同时也为了接到案件,不能不接受邀请,客随主便,与当事人吃吃喝喝。这种吃喝,一般不是律师自愿的,大多是当事人主动提出的,往往花费的也不是公款,而是当事人自掏腰包,所以对社会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坏处,无非是刺激了点消费,促进了点服务业的发展而已。
其次,是一些执法部门的人员主动要求律师请客的。律师没有任何公权力,执业中处处受制于人,为了自己办事方便点,这样的消费和应酬也是被逼无奈,不得不为之的。
还有,就是律师为了办好案件,为了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或者交待,不得不主动邀请某些机关或部门的人员,请他们吃喝,自己作陪。如此分析起来,律师的所谓“吃喝”,都是为工作所累。许多时候,因为吃喝还要伤身伤胃,费时并且破财,律师也未必愿意。对于律师来说,有时“吃喝”就是无奈的工作,却因此还落了个“能吃会喝”的恶名,实在也是尴尬之事。
而对于过去那些原本有着纯洁友谊的同学和朋友,如果他们做了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与他们往来交往,也很难再保持纯洁的友谊了,最终难免沾染上一些“铜臭”。对于一些已经堕落或者寄希望通过律师发点财的“老同学”或者“老朋友”,律师不接触不行,因为工作上离不开打交道。但是经常接触也不行,因为各种费用和支出难免得落在律师的身上。即使不来往,不涉及经济往来,那同样也没有了友谊了。做了律师,新的友谊不容易得到,旧的友谊往往还面临着失去的危险,何其尴尬也!
在法庭或者法院这个应该说是法官和律师共同的舞台上,二者的不平等几乎随时可见。一般说来,无论多大年龄、多有学识、多么有理的律师,在法庭上都几乎表现得近乎谦卑。在法院里,如果不以服装来判断,仅仅以态度来判断的话,那么那些表现得特别客气、特有礼貌、说话特别和蔼的,十有八九都是律师。
相反的,作为法官,哪怕是法院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无论年龄多小,法律素养多低,却都表现得近乎霸道,甚至无理狡三分,得理不饶人。在态度上,一些法院工作人员对律师像对待当事人一样,想理就理,不想理就不理,好像律师都欠着他们家八辈子债似的,满脸的不屑,甚至恶言讥讽也不少见。
在案件分析上,许多律师在开庭前甚至觉都没睡好,认真地起草着自己的辩护词或者代理词,然而一到法庭上,法官甚至连听也懒得听,不停地借口“时间有限”、“与案件无关的不要谈”等等理由打断律师的发言。作为律师,我真的很难理解,一件案件法院可以拖上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才开庭,怎么好不容易到了法庭上,却连给律师多几分钟发言的时间都没有了?简直岂有此理!
好不容易判决书下来,判决书几乎很少有全面、正确引用律师的代理意见的。许多判决书,律师90%的正确意见往往被视而不见,却会被法官抓住仅有的不到10%的缺陷或者不妥之处,最终判决驳回律师的全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律师只有徒叹无奈!更有甚者,有的法官甚至不惜故意曲解、歪曲律师的意见,为自己判决驳回律师的正确意见“制造”依据,让律师有口难辩。
法院定下的开庭时间,有的法官迟到半个小时、一个小时都没问题,甚至说取消就取消了,作为律师丝毫没有什么办法。而有的律师偶尔开庭迟到5分钟、10分钟,却被法官按不到庭处理,要么缺席判决,要么按撤诉对待,让律师欲哭无泪,使律师在当事人面前颜面尽失,甚至还要被当事人索赔。
律师和法官私底下吃饭、娱乐、打牌,往往律师不仅要抢着买单,还得手下留情让着点。但到了法庭上,一些法官对待律师却并不会丝毫心慈手软。
这简直是中国司法的耻辱!律师不接触法官,不能与法官进行有效的沟通,那么律师还办什么案?律师的法律知识还到何处发挥和使用呢?法庭开庭的时候吗?但又有几个法官开庭的时候能够让律师把话说完的呢?又有几次法院可以当庭做出判决的呢?
现行制度选拔法官,既要“高学历”,“高素质”,又要“表现优良”,“根红苗正”,既要“专业水平高”,又要“政治过硬”,法院系统内部还有层层领导的“正确领导”,也有纪委、检察院的“监督”……如果这些都做到位的话,律师给法官“行贿”,那么进去坐牢的只能是律师,最先案发的也只能是律师。即使律师都来“行贿”的话,也不大可能让法官动摇,而只能让律师现丑。
然而,在我们国家却发生了众多法官落马的事实,下至一般基层法官,上至高级法院院长。其根源在哪里,傻子也知道,但鞭子却打在了律师的身上!明明是“逼良为娼”,却得了便宜还卖乖,把一切责任都推在了律师身上,律师岂不尴尬乎?!
目前的社会风气,极大的影响到整个社会当事人对司法的认识。许多当事人找律师,不问水平问关系,这种状况难道是律师愿意看到的吗?难道是律师造成的吗?好好地找找源头,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如此风气,做一个有良知的律师,累而且难;做一个没有良知的律师,难而且良心不安。中国律师在两难境地生存,谁知其味?只有律师自己!
律师办理普通案件,媒体不感兴趣报道。偶尔遇到一些具有新闻性或者影响重大的案件,律师的声音也往往会由于不符合官方媒体的舆论基调而被拒绝报道。即使遇到那些影响巨大的受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也往往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而忽视律师的观点。如某些高官腐败犯罪案件,虽然法院号称“依法公开审理”,但是连官方媒体的记者都被拒之门外,其他普通公民更因为难以得到那些屈指可数的“旁听证”更不可能“公开”旁听了,律师再精彩的辩辞,也被限制在有限的范围之内。甚至有的媒体在报道律师的辩护意见的时候连律师的姓名都有意不提。有网友称如今的中国没有“大律师”!此话一点不假。所谓的大律师,应该是那些充满正义和智慧,不但能够向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能够产生巨大影响力的律师。而律师要能够向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产生巨大影响力,离开了媒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在民国时期能够产生如施洋、章士钊、史良等等大律师而如今却难以产生如此大律师的根源所在。如今的中国律师界,其实并不缺乏充满正义和智慧的律师,缺乏的却恰恰是产生大律师的媒体环境。
许多律师为了在媒体上露个脸,只好免费争取一些广受媒体关注的案件,如马家爵案、邱兴华案、邯郸银行内盗案等。这样的结果往往并不能为律师这个行业露脸,相反的,早在人们预料之中的判决结果恰恰大大有损律师行业的整体尊严。有的媒体把一些对律师的报道,视为是他们对律师的“恩惠”,往往还要跟律师要好处。如此环境,律师既缺乏与媒体的正常互动,又失去法庭旁听者这些听众,大多数律师只能默默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正义,当然要成为所谓的“大律师”,实在是勉为其难的了。
事实上,随着企业家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企业对法律顾问争个工作岗位也越来越重视起来。许多大型企业都在社会上公开招聘法律顾问。毕竟,法律顾问工作还是专业性比较强的,而且也有着一定的重要性,所以企业老板一般无法安排自己的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来做这个工作,而必须公开向社会招聘。
然而,许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表面上对法律顾问这个岗位非常重视,设置的任职要求非常高,一般都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有律师执业资格、有过律师事务所或者司法机关工作经验、与当地司法机关关系密切、有本地若干年工作经验、还要有本行业若干年工作经验。从这些条件来看,这些要求都应该体现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
然而,许多企业又要求应聘者年龄30岁以下或者35岁以下。如果拿上述条件衡量以下,在这个年龄段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几乎是零。简单算算,硕士毕业一般都在25岁左右的年龄。如果用1年时间考过了司法考试,再用1年的时间实习,那么取得律师执业证最快也到了27岁了。进入律师事务所别说先做律师助理,就是独立执业,没有个3、5年,恐怕不会摸到做律师的感觉的。等到这样,等找到了做律师的感觉,一般也都超过30岁了。要成为一个成熟的律师,起码还得锻炼个3、5年。这样,一个成熟的律师基本上得到35岁才可以进入最佳的状态。这还没算当地经验、本行业工作经验呢。
如此以来,符合条件的人员基本上一个没有。也许全国几亿人里有那么几个符合条件,但人家也未必愿意应聘企业这个职位。所以许多企业看似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常年“高薪招聘”,但往往数年招不到一位合适的,只好继续不断地招聘。这样的招聘,不是招聘的人脑子有毛病就是根本不想招到人。所以许多律师寄希望于转行,也十分困难。
以中国之大,人口之多,仅有区区十几万的注册律师,律师怎么没了饭碗呢?回头一看,原来打官司并不一定非得要请律师,只要当事人愿意,几乎什么人都可以代理案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一些非律师法律工作者。这其中,既有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也有大量的在企业就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甚至不乏一些社会人员也靠此谋生。他们中一些人,按照规定是不能称之为“律师”的,但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司法机关里,他们也都被笼统地称为“律师”,和律师抢着同一碗饭吃。其中个别做得比较好的,比律师赚钱还多,关系还广,分走了律师的一大块蛋糕,而且还不受律师那么多的约束。有些人做出了出格的事情,媒体不分青红皂白地称之为“黑律师”如何如何,结果败坏了律师整体的声誉。
对于如此种种情况,许多律师很是愤愤不平,觉得对于那些千辛万苦努力学习取得律师资格受律师制度管理和约束的律师来说很不公平,难免颇多怨言。而某些主管部门,由于有着某些利益在其中,对此现象睁只眼闭只眼,视而不见。哪个律师说得多了,反倒显得自己无能没有竞争力,并可能受到嘲讽。再说,大多数的非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夹缝中生存其实也不容易,砸掉他们的饭碗又于心何忍?结果,这个问题就这样一直存在下来,丝毫看不到理顺关系的时候。
在如此恶性竞争的局面下,律师的尊严已经荡然无存。许多精明的当事人往往免费问问甲律师,然后再免费问问乙律师,最后还不放心再免费咨询一下丙律师,“货比三家”,迫使一些律师不得不突破律师收费标准的底线。
更有一些当事人,东问西问之后,逐渐走出无主见状态,思路清晰了,法律关系清楚了,便自行解决或者诉讼去了,于是“律师都是活雷锋”,做了好事还不留名。
主管机关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三名以上的执业律师”,但实事上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上,三名以上的“合伙人”往往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和分配很难取得平衡和公平。所以这种“强扭的瓜”结不出“甜蜜的果实”来,“拉郎配”的“包办婚姻”并不能带来必然的“幸福”,于是合伙人分家的很常见,名存实亡、“同床异梦”的也很普遍,甚至“假合伙”也不鲜见。
许多律师眼见如此“合伙”的真相和现状,不做合伙人觉得不够独立,不能自主,做了合伙人却又怕被套住脱不得身,拿着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却又不能独立执业,还非得“挂靠”一家律师事务所,无谓地交付许多费用,实在是尴尬异常。
如此管理体制下,律师既要缴纳律师协会的会费几千元,又要缴纳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费”,然后执业了,却发现既没有什么机构能够为律师创造出良好的执业环境,也没有律师事务所为律师提供源源不断的案源,一切全得靠律师个人去努力。这种现象就好比一个人取得了“个体户”营业执照却不能营业,还得进到一个公司里才能经营一样荒唐!即使到了“公司”里,还不给发工资,而是凭着自己的“个体户”执照自找生意给“公司”上缴“管理费”。
另外还有来自司法行政机关的各种约束。作为律师,往往只见到要这样那样为社会尽各种义务,却很少见哪个机关或者单位能够为律师尽点义务。律师连自己的权益都保护不了,还怎么奢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通过发给律师个人的《律师执业证》,对律师的约束到律师个人,规定律师交付费用也到律师个人,档案、年检等等都管理到了律师个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律师个人就不能独自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负责而偏规定还要律师事务所来“管理”和约束律师个人呢?
作为个体的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承担着各种义务,接受他们管理和约束,同时还要对律师事务所承担各种义务,接受律师所的管理和约束,但作为个体的律师有哪些权力或者权利呢?这些管理机关除了对律师个人“管理和约束”之外,到底还能为律师提供哪些条件或者承担哪些义务呢?这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似乎没人考虑这些问题。这种管理模式,作为律师个人,负担是否大了些呢?谁为律师个人考虑过这些问题呢?
律师个人对律师协会得缴纳《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费,对律师事务所得缴纳管理费,而律师是否能够赚得到钱却没有人管。每年赚几百万的律师缴纳多少,每年亏本的律师也得缴纳多少。有的所谓“高科技企业”,国家还“无偿补贴”呢,有的“出口企业”,国家还“退税”呢,而许多年轻律师,即使入不敷出,还得照样交费和纳税。如此管理方式,除了律师行业之外,再也没有哪个行业如此残酷和无情。
既然律师是“单兵作战”,独自持有《律师执业证》,独自寻找案源,独自接洽客户,独立办案,独立缴纳会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独立面对自己的当事人,为什么就不能独立收费呢?独立收费怎么就成为了“私自收费”呢?为什么独立缴纳会费就不说是“私自缴费”呢?
许多律师接受案件或者接待客户,基本上已经是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每天24小时随叫随到,如果限制律师“私自收费”的话,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财务人员却根本不可能做到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每天24小时随叫随到的。如此以来,难道律师们只能拒绝办理手续、拒绝客户送上来的律师费吗?
强令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既加大了律师的成本,也加大了律师事务所的成本,同时也加大了委托人的成本,现实中也很难操作。医院对待病人,银行对待大额储户,还实行“上门服务”呢,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上,律师们难道还摆出一幅“官商”的面孔要求委托人必须上门来办理手续吗?
其实,律师“私自收费”是职业特点决定的必然选择。律师收费的关键问题并不在于是否“私自”上,而在于相关的管理是否跟得上。只要律师收费使用的是律师所统一制作的手续、票证并且符合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应该准许事后补办正规手续),那么完全应该给律师个人一定的自由。然而,有关主管机关仅仅为了自己方便,却非得把律师个人的收费自由“绑架”在律师事务所这架破“马车”上,使得律师几乎完全失去了收费的自由。否则的话,就可能被以“私自收费”进行处罚或者处分。如此简单粗暴的规定,律师尴尬不说,律师事务所也同样非常尴尬。
随着律师行业“自收自支”的推行以及随后的“脱钩改制”的实施,现在越来越没有人把律师职称当回事了。除了最早的一部分人还记挂着自己的高级或者中级职称之外,现在律师业内几乎没人把职称当回事了。
首先,评定职称的部门缺乏应有的权威。现在许多部门往往由不怎么懂行的给懂行的专家评定职称,这样评定出来的职称社会认可的程度并不高。
其次,评定职称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专业问题先不说,单说外语吧,在中国做律师,法庭上的通用语言无疑是汉语,就是老外在法庭上说的话也得翻译成汉语,但评定职称却偏偏得外语成绩过关。许多人汉语都未必说得好,就是“过关”了的哪点外语又能如何呢?所以这一关成了阻碍律师评定职称的门槛,也使律师失去了评定职称的兴趣。
最后,评定职称没有了任何好处。评定职称除了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之外,给律师已经带不来任何的好处。现在的律师职称,既不遇职务、业务挂钩,更不与工资、待遇挂钩,除了自娱自乐的“自我欣赏”和宣传之外,几乎没有人在意你什么职称了。社会上对律师的评价,往往主要看律师赚了多少钱,出多大的名,谁赚钱多就看得起谁,谁名气大,谁就是“名律师”,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职称自然而然没什么意义了。
但是没有了职称或者社会不任可律师职称的律师也很尴尬。没有了职称对于律师执业资历和层次的划分,社会各界对律师的认知难免产生一定的混乱。初出道的律师称之为律师,执业数十年的律师也称之为律师,甚至连社会上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乃至律师资格的人也以“律师”笼统称之,当事人单靠自己的感觉很难判断哪些律师是真正的“资深律师”,哪些律师是刚出道的“初级律师”,哪些人又是所谓的“黑律师”或者“假律师”。于是律师业内呈现出群龙无首、鱼目混珠、良莠并存的局面,除非当事人有着一定的经验甚至运气,否则难免有上当受骗的风险。
律师在失去了职称的同时,也失去了社会认知律师的正常渠道。所以近年来常年从事律师职业的专职的律师越来越艰难,而那些有着大学“教授”等职称的兼职律师却越来越吃香,也就不奇怪了。
我们知道在西方社会,优秀的律师可以成为法官、检察官、警官,更可以参选议员,直至参选总统,这样就保持了律师进出的平衡。而中国律师一旦成为律师,就已经被排斥在体制外了,只能终生以律师职业为谋生手段。律师即使做得再好,也几乎很难再进入体制内担任更高的国家机关的职务。虽然近年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人数不断增多,但那都不过是兼职的虚名而已,而不可能成为谋生的职业。担任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还得靠着律师的职业谋生。当然最近也有一些被称之为“律师”其实却是法学教授的人被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录用,但确切的说,他们并不代表真正的中国律师。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中,中国律师无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面临着巨大的谋生压力和前途压力。年轻律师由于没有老律师的退出机制而竞争不到案源面临着谋生的压力,前途茫然。年老律师则由于年轻律师的竞争面临着失去案源乃至饭碗的压力,同时也感到前途迷茫,大家都苦不堪言。
现在,中国最优秀、最有思想的律师,却得不到国家的重用,整日只能为个人谋生奔忙,这不仅是那些优秀律师的悲哀,何尝又不是国家的损失呢?今年的“两会”上,有代表提出法官应限制最低年龄为30岁,这说明代表们对于法官过于年轻化存在的问题已经有所认识。其实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差不多都已经30岁了。成为一名成熟的律师,基本上得到35岁左右。如果从律师中选拔法官,那么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至少应该有40岁才行。而现在许多法院录用法官都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这实在毫无道理。中国古代的“范进中举”,70岁还照样被朝廷录取和重用呢。
一些机关培养后备干部,采取“挂职锻炼”的手段,让上级机关的干部到下级机关“挂职”几年,回去之后就能得到重用。这种“挂职锻炼”的干部,其实始终还是高高在上“干部”,他们始终不是“平民”,很难得到真正的平民所能得到的体验。而中国律师,其实自成为律师之日起就是为百姓办实事的平民了,他们对各种社会现象有着比一般人更为深刻的体验,对人民百姓更为了解和理解,对国家法律也更为熟悉,在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不能直接从他们中提拔和重用一些优秀人才呢?这样的人才不知道要比那些“挂职锻炼”的干部要强多少倍!为什么偏要“挂职锻炼”的干部而不能给中国律师们提供为更广大人民服务的机会呢?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然而,对于律师行业来说,却是真的“狼来了”。
对于“师傅”级的老律师来说,自从选择了律师这个行业,就几乎钉死了自己一生的饭碗。面对行业内日益激烈的竞争,开脱新客户往往要比守住老客户困难不知多少倍。守住老客户不流失,是老律师保持稳定收入的关键。由于我们尚没有建立起来律师带徒的良好的机制,更缺乏这方面的律师文化,所以对于老律师来说,实在是两难。带差点的徒弟吧,虽能够彰显自己的突出和重要,使得自己的老客户离不开自己,但在服务方面难免有所影响甚至大打折扣了,最终可能因为徒弟的失误而失去老客户和收益。但如果带的徒弟非常出色的话,虽然可以为老客户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但难免显得自己不重要了,最终可能徒弟越俎代庖抢了客户另立门户了,最终还是失去客户和收益。在这方面如何把握好平衡,对老律师是种考验,也是一件非常尴尬的头疼事。
对于“徒弟”级的年轻律师来说,太优秀的却未必能够得到最优秀的“师傅”的“传帮带”,也未必能够获得太多的锻炼机会,只能自己摸索着前行,耽搁了许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不那么优秀的呢,虽然有可能获得一些锻炼的机会甚至能够分得老律师的“一杯羹”,但却只能一直“寄人篱下”没有出头之日。即使个别优秀的年轻律师能够得到优秀的“师傅”级的老律师的带领,因为老律师也并没有机会去竞选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或者出任法官、检察官等主动腾出位子留下客户给他,于是只能同台竞争,同抢一碗饭。最终如果不昧着良心带走老律师原来的客户而另立门户的话,那么也始终熬不出头。
这不仅是中国每个律师需要面对的尴尬,同时也是中国律师未来传承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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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节假日)包括
7个节日共计11天。而妇女节、儿童节、青年节等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当然。妇女节是给女性放假的节日,对于女职工而言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三八妇女节不是法定节假日,那么即使当天上班,用人单位也不需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
但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当日上班和不上班工资待遇相同,
先说今年还不错,妇女节是周五,绝大多数女职工可以享受半天假。但如果妇女节在星期六、星期日的话,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安排女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的规定: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当然在实践中,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按约定、规定处理。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并不包含福利费用。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向女职工发放的
实务中企业招聘广告中“夜班较多,男性优先”、“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形象气质佳”等表述均涉嫌就业歧视。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看一下广受关注的“
”。2012年6月11日,从北京某学院毕业第曹菊在求职网站上看到巨人教育招聘行政助理的信息,觉得自己各方面条件都符合要求,于是向招聘邮箱投递了求职信息,但等待十几天未见面试通知。半个月后,曹菊通过电话询问北京巨人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这个职位只招男性,即使你各项条件都符合,也不会予以考虑。”曹菊认为公司因性别原因拒绝录用属于性别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是以平等就业权被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经历了多番波折后(尝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援助),法院终于对此案进行立案。开庭当天,巨人公司负责人尹雄表示巨人教育放弃辩护权,根本原因是对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支持,曹菊敢于对维护女性就业权发声,行为值得赞赏。双方当庭和解,巨人公司支付3万元给曹菊。
也有广泛的影响。郭某应聘杭州东方烹饪学校文案一职,新东方学校数次以“文案职位需与男性校长出差、女性有很多不方便,不考虑女生”为由拒绝。2014年7月,郭某起诉杭州东方烹饪学校行为构成就业歧视。2015年2月,法院判决新东方烹饪学校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规章制度中规定入职后X年内不得结婚、怀孕,否则应当支付违约金甚至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条文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是无效的。
女职工“三期”包括
是指怀孕后一直到生育前15天。
是指生育前15天到国家和各省级地区规定的产假和延长天数到期日。
是指产假到期日到小孩满1周岁之间。
还记得2017年吗?浙江宁波的孙女士入职三天宣布怀孕,孕期各种身娇体弱各种假,公司好不容易等到她生完孩子,休完产假,然后她辞职了!于是,不少用人单位害怕了,采取在入职体检中增加孕检的项目。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旗帜鲜明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以一种简单直白的方式进行了列举。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可见,
一般情况下,结婚、怀孕、生育与否也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用人单位不能以隐婚、隐孕、隐育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亦规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或者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2、三期女职工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三期女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三期女职工不胜任工作的。5、经济性裁员不能裁掉三期女职工。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三期女职工;7、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如果女职工虽然处于“三期”,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甚至违法犯罪等,则用人单位当然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解除。另外,用人单位与“三期”女职工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允许的。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之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场女性要注意:
2018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了“经期假”,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二)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
注意,请这个“经期假”,需要医疗机构的证明。
江苏的规定中有特殊保护。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所以,女职工一旦怀孕了,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请求了:
关于保胎问题,法律中并无规定。有些地方法规对此有规定,比如《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了“保胎假”,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
“保胎假”相当于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延长的天数,可参见当地地方性规定。
比如北京、上海、江苏延长30天。山东、安徽是60天,海南延长90天,吉林甚至可延长至一年。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因此,女职工遇到这种情形可以请假。江苏则加大了保护力度。《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当然有的,流产是指胎儿较小,直接通过手术即可将胎儿脱离母体。引产的话指胎儿较大需要通过孕妇发力加手术才可脱离母体,相当于一次生产,孕妇受到的伤害更大。
这不是考验你的智商哦,这真是一个不少人尤其是男人发懵的问题。
譬如前面提到的怀孕3个月,不是90天,而是84天。
十月怀胎不是300天而是280天。孕妇检查都写多少周加减几天。
20、我准备结婚了,婚假能请多少天?
首先告诉你,婚假的天数在婚姻法、劳动法等所有法律中都没有规定。婚假来源于原劳动部的一个意见。1959年6月1日,原劳动部下发了《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重申“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既然是一至三天,那就干脆直接给三天。于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做法就是婚假3天。
于是出现了最长的婚假居然达到30天(甘肃和陕西)。婚假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规定: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可以。其实复婚也属于再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84号,2000年7月11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
因此,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婚假待遇相同。
都有的。名称上,有的地方称陪产假,有的称护理假。作为女职工的配偶,丈夫可以在女性生育后请陪产假,
譬如北京、江苏、广东是15天,云南30天,河南是1个月,天津、山东仅7天。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仅某些地方性法规有规定。
譬如《
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46号)规定,增加的婚假(7天)、生育假(30天)、配偶陪产假(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0号)规定,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按照规定所休的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湘卫法制发(2016)4号)中,《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增加产假六十天”和“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天数连续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不能。
母乳喂养,并不完全单纯是一个食物营养问题,它更强调通过母乳喂养的方式,建立母亲与幼儿之间的感情,提高幼儿的认知。这是一种感情的交流方式。多一个小时,那就比少一个小时好,而且要每天,一次性休完就失去了每天持续感情交流的意义。
这就是法律的强制性。
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并未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假,但多地有规定,
比如《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关于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但病假工资是否包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地不一致。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另外还要注意,病假工资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有的地方会根据工作期限的长短来确定病假工资的比例。
随着女性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女性敢于指出在工作中受到的性骚扰,并寻求法律保护。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在办公场所内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用人单位应该尽可能的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性骚扰对女职工的身心伤害是很大的。如果出现性骚扰,用人单位未制止、甚至采取放任的态度,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受到性骚扰的女职工,可向工会、妇联和有关机关投诉,并
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列为新增案由,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女职工多了一个维权的法律武器。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支付。产假工资是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譬如《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广东省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2008年3月7日)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能。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四条规定,请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五种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严格而言,违反计划生育与履行劳动合同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计划生育属于国家政策,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属于行政违法,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这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属于两种法律关系。
但鉴于计划生育一直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因此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来看,支持用人单位以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进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占有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判决用人单位胜诉。
从产假的目的而言,是为了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但是前面也说了,违反计划生育就是违反了基本国策。
如《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
,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产假为法定节假日,不是请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视同是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不得降低其工资水准。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并未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并且各地的规定和实践也不相同,因此
能否享受医疗期,不能一概而论。
现实生活中整形手术已经非常普及,其所能享受的劳动保护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系因患病或负伤所致,具有医疗性质,凡履行了病假手续的,应享受医疗期待遇;而
纯属出于爱美之心的私人事务,非因患病或负伤所引起,并非医疗行为,只能视为事假,不属于享受病假医疗期的范畴。如:割双眼皮、隆胸、脱毛、埝下巴、隆鼻、嫩唇、造酒窝、除皱、除痘、种睫毛等。由此可见,“因患病或负伤所引起”是判断是否享受医疗期的关键。
简单而言,
是不是很拗口?
女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能不能以发现自己已怀孕为由主张撤销解除协议、恢复劳动关系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基本不支持。
女职工在协商前应当知道是不是可能怀孕,自己应当谨慎地推迟或暂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等待医院检查结果。
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京高法发[2014]220号)中规定,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怀孕后又要求撤销协议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国家层面上有规定,地方上也有各自的规定或者习惯性做法,而女职工以人社部门审批退休年龄不合法而起诉的也绝大多数败诉。
从国家层面上,以下七个规定比较重要。
(国发[1978]104号,1978-06-02)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国发[1978]104号,1978-06-02)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另外,根据上面两份文件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办发(1999)10号,1999-02-03]规定:四、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二)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劳社部发[1999]8号,1999-03-09}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劳社部发[2001]20号,2001-12-22)第三条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可累计折算。上述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注:灵活方式就业的女性人员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仍然有一些地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女性,仍然按照年满50周岁退休,譬如青海省、四川省等地。所以要特别注意所在地区的政策,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执行了灵活方式就业女性人员年满55周岁退休年龄的规定。)
(组通字〔2015〕14号)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女干部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符合第5条规定的女干部6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符合第5条规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6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管理(技术)岗位女工人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一般女工人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
管理(技术)岗位女工人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一般女工人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同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并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个别地区仍为50周岁)。
满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等条件,女职工年满45周岁退休。
还需要说明的是,
龙江普法转载发布
来源:劳动法行天下、黑龙江普法
...我叫江山客(网名),2008年11月出生,今年12岁,家住河北省内丘县金店镇农村。最近,我遇到一个让我这个年龄难以理解的事情,让我很痛苦,不知道大人的世界是怎样想的,不让我到医院看望受重伤的爸爸,虽然爸爸是我的养父,但他待我如亲生,在他患难的时候怎么不让我陪伴他,就连到病房里探视都被奶奶和养父的家人拒绝,这让我很伤心和纳闷。
爸爸是河北广玉淀粉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维修工,今年7月25日被厂里部门负责人派去修棚子,在施工时不慎从棚顶摔下来的,当时头部损伤,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生命垂危,厂里工友急忙送入广宗县医院救治,后来妈妈赶到后,见伤情十分严重,心急如焚,提出要求后转到邢台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在邢台人民医院在邢台人民医院凌晨4点做手凌晨4点做手术做到早上8点40,做了4个多小时,爸爸的左边的头盖骨手术切除了三分之一,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了很长时间。
后来不少工友说,要不是妈妈及时赶到,强烈要求转院,爸爸的病情很危险,也许就没有他了。
妈妈把爸爸一切入院手续办好后,回到家里才告诉我。当时,我心痛刀割,要马上去医院看望爸爸,可是妈妈为抢救爸爸已经好几天没有合眼,累的没有一丝力气,看着她虚弱的身体,我只好等第二天和她一起去。
对这样的事情我很难理解,就问妈妈,奶奶她们家人为啥不让我们看爸爸?妈妈流着泪花一直不语,后来再三追问下,妈妈才委屈地道出原因。
她伤心地说:我和你爸爸过了十多年了,但一直都没领结婚证,在他们家人看来,你是我带过来的孩子,在他们眼里就是“野孩子”,现在你爸爸重伤后,将面临一笔不少的工伤赔偿,不想让我们与这事沾边,就不承认这样的事实。
这是前几年外出时爸爸给妈妈拍的旅游照
,虽然出生在农村,但出落得亭亭玉立,后来又转为城市户口,可是初恋时意外怀孕,有了我,不料她和男友发生不愉快就分手了,当时我在妈妈肚子里已经5个月,她舍不得打掉,就在姥姥家孕育了我。
2008年1月我的出生了,虽然给妈妈带来短暂的欢喜,但可以猜测她那会背负着难以名状的精神压力,姥姥也感觉这是件不光彩的事,想把女儿早早嫁人,只是嘴上不说,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图为养父爸爸的农村家
2008年我出生半年后,经人介绍妈妈和现在的爸爸认识后就很快结合在一起,当时我只有半岁,以后12年里在养父的陪伴呵护下慢慢长大。3口人很多时间住在爸爸在厂里的宿舍,后来慢慢长大,那里不方便,我有时和妈妈回到姥姥家居住,爸爸放假时常来看望我们,今年4月份还随爸爸到回到他的农村老家看望奶奶,可是奶奶对我们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冷淡。
现在想起来,妈妈和爸爸结婚为啥没有一直领到结婚证,可能当时爸爸的家人特别是奶奶对这门婚事很不赞成,爸爸无奈就这样一直拖着。
图为我在姥姥的农村家里做作业
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是静悄悄的,虽然是在医院接生的,但出院时妈妈顾不上,姥姥年龄大不知道,就没有给我开出生证明,后来才知道没有医学证明就上不了户口,我到了上学年龄因没有户口入不了学,爸爸和妈妈过在一起也没有结婚证,更上不了户口。我一直不能入学,也不好声张,妈妈就只好在家里教我读书认字,学算术,现在我非常爱写诗,在一个好心人的帮助下,我还在《今日头条》注册了《江山客》的头条账号,把我一些小诗发在上面。
这是我在医院的走廊里远看爸爸的病房
就是因为这些原由,现在我已经50多天没有见到爸爸,我想见爸爸,只想陪陪他,和他说说话,对工伤赔偿的事我没有概念,那是他们大人间的事,不是遇到这事情,我还不知道妈妈和我以前遇到的都是让人难以想象得事。我为妈妈悲伤,为爸爸流泪,为我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感到无奈。
图为带着行李在医院的院子里守候
我也想劝妈妈不要这样哭泣,不要这样柔弱,不要不吃东西这样消瘦,可是话到嘴边还是说不出来,在我记忆当中妈妈和爸爸感情很好,两人没有拌过嘴,总是笑呵呵的。只是我们3个人没有照过相,照相时,爸爸总是说自己长得那个样,会把镜头憋坏的。想到我们现在没有一张全家福的照片,我心里多少有一点失落。
我在河北邢台人民医院一直等爸爸出院
我写的一首诗《调皮的神仙》:不知哪位神仙把一盆墨水弄翻让云层受染飘飘忽忽来到人间变成了水墨画卷赏它看是心境忽视是淡然。
【本文根据江山客口述,图片由江山客提供,黄泥巴整理】
【看百姓故事,关注黄泥巴】
...他就是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庞涛。
2015年12月5日,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忙了一下午的庞涛刚刚调解完一起再审案件,正在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而倍感欣慰时,突然一阵眩晕险些跌倒。他想伸手去扶座椅,却发现右手根本不听使唤,赶紧用左手扶住座椅,定了定神:也许是最近忙于手头的案子,也许是前段时间操办父亲的后事,把自己搞得太累了。
那天,天气格外阴冷,那天,回家的脚步分外沉重。想起5岁的儿子每天盼望他回家,缠着他下围棋那可爱的样子,庞涛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妻子做好了晚饭,儿子正在玩积木,一切都是那么温馨。突然,庞涛感觉到妻子的身影有些模糊,儿子的笑脸不再清晰,一阵天旋地转,便倒地不起……
“120”急救车急促而刺耳的警笛声打破了往日里宁静的小区,庞涛被送往成都华西医院。
喜欢运动的庞涛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大问题,他甚至责怪妻子小题大做:不就是累了点,在家休息一下不就好了?
检查、等待……诊断结论终于出来了:肺癌脑转移!
柔弱的妻子捧着如铅般沉重的诊断书,怎么也不能相信,乐观、阳光的庞涛会得如此重病。
一切来得那么突然,幸福的日子戛然而止。要不要告诉他实情呢?这是妻子面对的第一个难题。
其实,善于观察的庞涛已经从亲人的眼神中知道了病情的严重。“有什么大不了,来!让我看看。”妻子知道他的性格,隐瞒无疑是对他的伤害,她只好艰难的向他递过诊断结论。
那一刻,庞涛的脑子一片空白,时间仿佛停滞……妻子压抑的泪水像泄闸的洪水倾泻而下。
病情刻不容缓,需要立即手术。在推进手术室的那一刻,亲人、同事们都来送他。他仿佛有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久久不愿松开妻儿的手。“爸爸,我等你出来!”儿子一句话,给了他信心和力量。
手术还算成功,醒来后的庞涛感觉到病室外的阳光格外灿烂。
虽然过了第一关,可对于病情,庞涛心里十分清楚。对于年仅43岁踌躇满志的庞涛来说,从来没有面对过死亡的话题,因为这个话题还很遥远,但现在却又是那么临近。
他有时感到,在死神面前,他虽然心不甘,却无能为力,就如一个被丢弃于荒野里的孩子,面对狂风骤雨,唯一能做的就是任由风雨肆虐摧残。
望着病床旁的百合花,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那淡淡的香气,想起泰戈尔的诗句——“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是的,夏花用其绚丽繁荣的生命,在阳光最饱满的季节厚积薄发,如奔驰跳跃飞翔的生命精灵,来诠释生命短暂之中的辉煌灿烂和耀眼瞬间。
“死亡对于我来说时刻都可能发生,它也许根本就不会等到你坦然的时候。想得太多自己终究会累,每一天都是余生的开始。只要现在问心无愧,即使死亡在下一刻我又能如何?该怎么面对就怎么面对,恐惧也好,坦然也罢,至少我曾经走过并珍惜过。”庞涛在日记中写到。
住院一个多月,庞涛病情好转。出院那天,亲人和同事们来接他,像迎接一位凯旋而归的战士,他幸福地微笑。
回到熟悉而久违的家中,庞涛紧紧拥抱着儿子,久久不愿松开,妻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在接下来进行的化疗治疗期间,空闲下来,他就和妻儿一起散步。
“我上有年迈的老母亲,下有年幼的儿子,中有心爱的爱人,我还没有尽到作儿子、父亲、丈夫的责任。以前,总觉得时间还很长,机会还很多,而现在总觉得时间是那么短暂,我不能够倒下,争取能多陪伴他们一天。”
冒着随时可能恶心呕吐、昏厥的风险,庞涛强烈要求返回工作岗位,因为他太爱法官这个职业,太喜欢这个团队。
领导考虑到他的病情,说什么也不答应,要他安心养病。
“我知道我的病情,我知道我或许不久将离开大家,我想在我有限的时间里,想与大家多相处,哪怕多一天也好。”情之切切的庞涛眼里盈满了泪水,领导被感动了。
3月28日,庞涛回到办公室,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亲切和踏实。昆明某机械租赁公司起诉四川某路桥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到川南的工地现场调查。庭长罗为民打算瞒着庞涛,悄然前往。庞涛知道后说:“我是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查清楚案件的真实情况是我的职责!”庞涛坚持前往。路途远,双方争异涉及到多个工地,那时又恰逢川南的雨季。庞涛和他的同事风雨中、泥泞里在工地间来回折腾,整整一周时间,终于查清了案情。
出差回来后,庞涛病情恶化。在院领导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庞涛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去华西医院接受化疗。
可是稍有好转,他又来到单位。审案、制作裁判文书、讨论案件,一切都那么按部就班;每天上班,他都把办公室打理得干干净净,一切都那么秩序井然。每天下班回家,他都要回头望一望庄重的审判大楼:但愿明天我还能来这里上班。庞涛在心里默默地祝福、鼓励自己。
钟鼓楼是德阳的标志性建筑。登钟鼓楼,观东山叠翠。赏旌城全景,乃人生一大快事。庞涛不知道登过多少次,今年6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再次登上了钟鼓楼。
蓝天、白云、绿叶、红墙。满目间,生活真好、景色真美!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他默默地祝福,祝福明天,祝福这片深爱的土地。
1973年6月,庞涛出生在四川省德阳市。父亲是一位老法官,在法院家属大院长大的庞涛,深受父亲的影响,自幼就有当法官的理想。199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来到了德阳中院,先后在书记员管理处、执行庭、民一庭、审监庭等多岗位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20多年来,从书记员管理处到审监庭,庞涛前前后后换了五六个部门。不论在哪个部门,在哪个岗位,庞涛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工作。2010年,庞涛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在近3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庞涛都被评为优秀等次;两次被德阳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德阳中院评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和先进个人。
他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院首屈一指。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4月,庞涛收案660件,审结655件,结案率为99.24%,审限内结案为100%。其中,2015年审结案件200余件。
“5·12”汶川大地震,让昔日美丽的家园,变得面目全非。
那段时间,庞涛彻夜难眠,痛心不已。“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我的双手,抚慰受伤的大地母亲,哪怕一点点。”他第一个报名参加到德阳中院组织的抗震救灾分队,奔赴受灾最严重的绵竹市……他积极参与救灾、排危、物资运输、灾民安置等工作,安抚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对遇到的困难积极进行协调处理……整整一个月没有回过一次家,人变黑了、瘦了,以至于回家后妻子第一眼差点没认出他。
那段时间,庞涛见证了太多的生离死别,有生以来对人生、对生命有了最深刻的感悟,体验到生命既坚强又脆弱,坚强时有如坚不可摧,脆弱时又如随处消匿的浮萍……
那段时间,庞涛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地震后不久,在办理一起工伤待遇案件中,他与同事周静冒着余震的危险赶往极重灾区什邡市红白镇,向当到基层干部了解核实情况,到实地勘验现场,到雇主家反复做调解工作。“灾难过后,生命弥足珍贵,金钱面前,真情更显重要。”他以灾后一个个鲜活的事例,耐心地做雇主的思想工作,雇主终于被感动了,当天将赔偿款一次性赔付给受伤雇员。
多年的基层生活,使庞涛对当地的一草一木产生了深厚感情,学会换位思考,心怀感恩之情,感同身受体会百姓的疾苦。
2012年,庞涛承办了一起赡养费纠纷上诉案件,上诉人尹大爷80多岁、性格倔强,时常来中院缠访不走。虽然一审法院判决是正确的,但庞涛不是简单的维持。“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与儿子间的矛盾如此深呢?”庞涛掩卷深思,不找到矛盾的症结,亲情就无法修复。为此,他3次深入尹大爷居住的农村,通过当地镇村干部、左邻右舍调查了解,原来尹大爷平时疼爱小儿子,引起大儿子的不满,之后尹大爷又与小儿子夫妇发生矛盾,所以心里有火,以赡养为由起诉两个儿子,这让两个儿子在当地很没面子。找到问题的关键后,庞涛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先“背靠背”,再“面对面”,先讲法律,再谈亲情……冰雪渐渐融化,裂痕终于弥合,当两个儿子搀扶着老人走进家门时,庞涛欣慰地笑了。
他中等身材,面容清秀,一副柔弱书生的样子,但眉宇间透露出刚毅与执著,言谈中彰显着法官的博学。
“庞涛在审判业务方面可以说精,在知识涉猎方面可以说博,他是我们的业务骨干,没想到……”德阳中院政治部主任黄丹永叹息说。
20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好学上进、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庞涛成为一名“全面型”法官。
正是因为这样的考虑,2013年,组织上任命他担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庞涛果然不负众望,在两年多里,他审理审判监督案件488件,肩负起把握审判质量最后关口的职责。
庞涛喜欢哲学、爱好文学,一个法官如果不学习,办案就不会精。他在办案中,常常引用《权利的边界》中的一句话:“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庞涛撰写的判决书和审理报告,经常是同事们学习的范本。每当遇到疑难问题或大案要案时,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庞涛。
2015年9月,庞涛接手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破产重整案。该公司有职工数千人、股东数千余位,严重资不抵债,所有这些问题都在重整程序中一并依法处置,且不能影响金融债务的既定方案原则、企业的正常经营、职工稳定,难度相当大。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的庞涛被中院党组委以重任,成为二重重装破产重整专案承办人。
民二庭庭长杨春林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时说,庞涛作为二重重装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查看卷宗、起草方案、走访企业、稳定职工……正当他马不停蹄地有序进行时,他80岁的父亲突然病危,庞涛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他白天办理案件,晚上照顾老父亲。
9月25日,父亲去世,庞涛抑制住内心的巨大悲痛,料理完父亲的后事,自己又因急性胆囊炎发作入院手术治疗。术后来不及休息,他拖着疲惫的身体立即投入到专案审理中。引导债权人就企业破产重整达成共识,在债务妥善解决的同时,给予企业继续发展经营的空间,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开展。11月27日,二重重整计划获得表决通过,11月30日,德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司法重整程序仅70天就完成。案件的处理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部门和省、市两级党委的充分肯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25家银行致函表示感谢;今年6月15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10起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典型案例之一。
同事们因为案件的成功处理向庞涛表示祝贺,庞涛却一再说:“我只是合议庭成员之一,成绩是大家的……”
“这就是庞涛,不争功、不诿过,关键时刻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顶得上去。”杨春林对庞涛是发自内心的认同。
“这个案件是德阳中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资产最大、职工最多、矛盾最突出、涉及面最广的企业重整案件,办案团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庞涛更是功不可没!”德阳中院副院长欧阳丹东感慨地说。
“生活中的庞涛是个随意的人,但办起案来却又特别‘较真’和‘认死理’。”与他一起共过事的研究室主任周静说。
说起庞涛的随意,周静讲了个小故事:曾经因穿着两只不同的鞋来上班而被同事传为笑谈。但对待案件,庞涛就像变了个人。
周静说:“所有他主审的案件,庭前都要进行阅卷归纳,筹划庭审提纲,制定庭审预案,一丝不苟地做好庭审一切准备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开庭审理程序严谨、言行规范,多次被作为全市法院庭审观摩示范庭审。”
就是因为“较真”,他总是认真聆听当事人的内心诉求,仔细搜寻所用法律条文的出处和修改的版本,深入考究条文的立法原意。他不会轻易放弃案件中的任何一个细小的疑问,不会随便对任何一个问题妄下判断和评论,他努力让每个事实都如一潭清水,澄澈透明;让每一个结果都无懈可击。
生病期间,喜欢看书的庞涛在看《最好的告别,是将你遗忘在路上》。“不必抱怨生命给予的许多无奈,勇敢接受即可;不必为生命叹息,热爱生命并为之努力即可;不必恐慌生命的尽头,为生命搏击即可……”庞涛在日记中这样鼓励自己。(何伟孟益松刘胜)
来源:人民法院报
...“很满意啊。”
“咦?”
“……”
蓝淋
因为太生他的气,接下来的路程颜苗都是怒火中烧,爆发了前所未有的能量,遇鬼打鬼、见怪揍怪,连扮演僵尸护士的工作人员都不敢再靠近她,于是两人出奇顺利地离开了鬼屋。
谢子修倒是心情很好,乐不可支,出去以后还破天荒仁慈地开口说:“好啦,你被吓到算是工伤,有补助的。”
颜苗这一天下来,总算听到第一个让她冒出点希望的词,不由得回过头去,看着他,“补、补助?”
“是啊,”谢子修把手伸进口袋里,而后掏出块巧克力给她,“喏,这个给你吃,压压惊。”
“……”
她的这位上司,整个是集黑帮少主、吸血鬼、小气鬼,以及一切其他不良气质于一身。要不是看在高薪水的分儿上,她才不替他干活呢。
她一边努力地拆吃巧克力,一边听到谢子修笑着问:“好玩吗?”
“……”
虽然被吓惨了,不过真的,这一切跟看电视比起来,还是很不一样。
她这一整天都在用尽全力地尖叫,身上的压力什么的,就像是都被释放出去了,虽然累,但精神很好,某种意义上说,心情也很好。
谢子修微笑着道:“我们去吃火锅吧。”
“好啊!”她被吓到手脚都冰冷,这时候,正需要来份热腾腾的肥牛海鲜锅!
谢子修又说:“当然了,这还是得……”
颜苗垂头丧气地说:“我知道,你作陪,我请客嘛。”
她因为要省钱,除了跟舒浣一起吃饭逛街之外,基本没有任何其他的社交活动,生活简单到只有两点一线。
而有生以来第一次跟同龄男性出门,去游乐场,掏钱请对方共进晚餐,对象居然是谢子修。
太悲惨了,一点都不浪漫。
但要自我安慰起来,其实也还是有性价比的,至少以谢子修的容貌,就当她在请小白脸,也算值回票价啦。
吃过饭,谢子修开车送她回家,在公寓楼下朝她微笑道:“今天玩得很开心,谢谢你的款待。”
“……不客气。”
明明就是强行被款待。
不过虽然花了很多钱,她的心情大受影响,但也没有因此而跌入谷底,看着相机里谢子修帮忙拍的照片,以及她抓拍的谢子修的照片,甚至还笑得出来。
虽然不能免费这点上很煞风景,但是,还是很好玩的。
因为一整天过度紧张而腰酸背痛,次日颜苗爬都爬不起来。听见门铃声的时候,她只能在床上做蚕蛹状蠕动。
好容易才挣扎下床,去开了门,门外高大的男人裹在挺拔的制服里,手里拎着蛋糕盒子,朝她温柔微笑道:“苗苗。”
这是她的哥哥,颜子清。
颜苗兴冲冲地推开谢子修办公室的门,“谢先生,有好消息!”
谢子修笑道:“什么?你的彩票中奖了?”
……这人需不需要这么了解她的习性啊。
颜苗坐到他对面,郑重其事地说:“你猜,是什么好事?”
谢子修放下手中的笔,“嗯?难道你真的中了?”
颜苗两眼闪闪发亮,“不是,是杜家极力反对我哥跟杜维维结婚!”
虽然很对不起颜子清,但听完他的诉苦,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欢欣鼓舞,以至于安慰起来都显得不诚恳了。
谢子修对此只轻微一挑眉,“哦。”
这反应也太冷静了吧。
不过,身为杜家前任未来女婿的谢子修,对于杜家的态度,应该是比她了解得更多、更早,自然不会有什么惊喜可言。
有城府的人就该是这样的,喜怒不形于色,不像她,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这就是上司跟下属的差距啊。
“既然这样,你快去把杜维维追回来吧!人家显然还是比较想要你这个女婿啊。”
谢子修好整以暇,问:“怎么追?”
颜苗想卖力地出谋献策,可怜她在这方面的经验为零,长这么大都没被追求过,完全没有当别人爱情参谋的资本,只能说:“杜维维的生日是不是快到了?该是你好好表现的时候啦。”
“要怎么表现呢?”
颜苗顿时感到捉襟见肘,道:“那个……你好歹也动一动脑子嘛。”
谢子修慵懒地说:“你是我秘书嘛,不就等于我的另一个脑子吗,你来动一动吧。”
颜苗才思枯竭,无奈地提议:“这样好了,我烤个蛋糕吧,然后你可以跟她说,这是你亲手做的,这样感人吗?”
这种创意实在连三流都算不上,不过谢子修倒是表现出了相应的兴趣,“嗯?你会烤蛋糕?”
“会啊,”这样自己想吃的时候,就不用花钱去蛋糕店买贵得离谱的成品了,“杜维维喜欢什么口味的?”
“嗯,蓝莓的吧,要重奶酪的。”
杜维维生日前一天,颜苗准时把千辛万苦烤好的小蛋糕提到自己上司家里。
“怎么样,好看吧?”
她一口气做了三个,才定下这个最完美的,还做了很漂亮的装饰,卖相不输给专业的蛋糕房。
谢子修懒洋洋地看了一会儿,伸出手指,在颜苗反应过来之前,就大方地在蛋糕上挖了一块,放入嘴里。
“嗯,味道不错。”
颜苗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多了个洞的蛋糕。
谢子修还不知适可而止,又挖了一块,而后递到她嘴边,“你也试试?”
颜苗只觉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哪里还吃得下去。真是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
谢子修还在用那种蛊惑的笑容道:“你自己尝过吗?嗯?”
颜苗对着那在眼前晃个不停的手指,气到发晕,唯有恶自胆边生,张嘴就用力咬住他。
谢子修笑了,倒也不叫疼,只等她松了口,才把手指抽回来,看了一眼,“哇,你都把我咬出血了。”
出血算什么,没让他少个手指头就算好的了,对这种人,就要给他血的教训。
谢子修不以为意地笑着将自己出血的地方舔了一舔,看她已经气得两眼血红,才敷衍道:“好啦,是我不对。”
“但你那么不喜欢维维,连她都有蛋糕可吃,我身为你敬爱的上司,不是更该有蛋糕享用吗?”
“……”听起来,居然还挺有道理的。
而且都已经被挖成这样了,再生气也是徒劳,完全于事无补啊,还不如想开点。
于是两人面对面坐着,一起分享了她辛苦做的芝士蛋糕。
为了对得起这蛋糕的美味,谢子修还点了漂亮的蜡烛,制造出浪漫的气氛来,连达尔文都跟着吃了一点。
“你的手艺不错嘛。”
颜苗摸着小肚皮,“因为自己做省钱嘛。你知不知道光买材料的话,能比成品便宜多少?”
吃蛋糕当然是开心,尤其这么奢侈的一个重奶酪蛋糕。
但明天的礼物现在已经被他们吃下肚,就不得不另想办法了。
谢子修真诚地建议道:“出去逛逛,帮我挑个礼物。”
杜维维这样的女孩子,送花送草的已经没有用了,至于名牌包什么的,店里有现货的好看的,估计都已经在她衣帽间里放着了,还是直奔珠宝店吧。
颜苗还是第一次大大方方地推门走进这种店里,而非在橱窗外隔着玻璃远观,顿时快被闪瞎了眼,紧张地道:“送、送什么好啊?”
谢子修又摆出那种“我们男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来,微笑着道:“你喜欢什么呢?”
虽说她跟杜维维都是女人,但她跟杜维维之间的差异,也不见得比他跟杜维维来得小吧。
颜苗只能边走边瞎猜,“大概她适合红宝石吧?翡翠?钻石?你的预算是多少啊?”
杜维维一条巴尔曼的牛仔裤就要四千美金,便宜的宝石,颜苗提都不敢提。
“预算啊,无上限,你挑就是了。”
也对,谢子修既然是要追回前女友,钱自然不是问题了,价格不值得考虑,重要的是得能讨杜维维的喜欢。
眼花缭乱之间,颜苗突然一眼瞥见一个一汪碧绿的东西,不由得就说:“这个,麻烦让我看一下好吗?”
店员取出来递给她,原来是一枚玲珑剔透的翡翠葫芦,通体翠绿,嫩绿的藤蔓,其间细嫩的绿叶脉络清晰可见。颜苗把它托在手心上,那种温润的感觉像是能渗进皮肤,莫名地就掉转不开眼睛了。
“小姐真是好眼光,这个是老坑玻璃种,水好,色也好,”店员很是殷勤,“不过想要更珍品的,还可以到这边来看一看。”
一圈看下来,的确不乏有让人觉得钱包压力很大的顶级翡翠,但颜苗还是觉得那个挂坠最好。虽然说不是很大,跟那些配了钻石的翡翠项链比,华丽程度也差得远,但她就是克制不住地喜欢。
她对这么一块不能吃不能喝的小石头一见钟情了。
谢子修向她确认,“你最喜欢这个?”
颜苗点头如捣蒜。
谢子修就真的把那绿莹莹的小东西买下来了,交给店员包好。
杜维维的生日派对,颜苗自然也得陪着自家上司去参加,为上司鞍前马后地效劳,据(谢子修)说是秘书的本分。
一看见谢子修从车里出来,颜苗就不由得脱口而出:“哇,穿得这么帅。”
虽然总觉得他坏,配不上任何褒义词,但美色的客观性还是不容抹杀的。
谢子修微笑道:“是吗?”
“当然了,”颜苗狗腿似的给他整整衣领,把西装下摆抚平,“你这样一定能让杜维维动心的,加油啊。”
谢子修进了杜家,颜苗还不能走,作为同盟军兼下属,她得待在外面的车里,随时等待召唤。
因为不知道究竟得等到什么时候,她已经自备了面包和纯净水,准备解决晚餐。
哪知道面包才啃了半个,远远地就看见谢子修的身影在门口出现了。
颜苗忙开门下车,毕恭毕敬地待他走近,就问:“怎么样?送给杜维维了吗?她喜欢吗?”
谢子修挑挑眉,并不说话,只把手伸进裤兜里,掏出来一个锦缎小盒子,单手打开。那枚挂坠依旧安安静静地躺在里头,带着雨过芭蕉的颜色。
“……”
果然她挑的东西人家根本看不上眼。
颜苗不由得有点泄气,“抱歉啦……”完全帮不到他的忙。
“没关系。”
“那不然还是拿去退了,换一个,”颜苗小心地确认了一下,“应该能退的吧?”
不能退的话那真是损失惨重了,但如果能退的话,想着它要被送回去,颜苗又觉得很可惜。明明是这么美丽的小东西,在月光底下光点游动,含珠欲滴,怎么杜维维就不喜欢呢?
谢子修笑道:“你要是喜欢的话,就不退了吧。”
颜苗愣了一愣,“呃……”
“你过来。”
颜苗一时动弹不得,看他低下头,将那一抹翠绿挂在她脖子上,胸前蓦地一凉,后颈感觉得到他手指的温度。
谢子修温柔地说:“配你很漂亮。”
颜苗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分期付款吧。”
“……”
谢子修微笑着说:“我不收你利息,这是很大的优惠了哦。”
“……”
谢子修真是命中灾星,只要跟他扯上,就必然害她破财。
但这块小翡翠,她的确是莫名地喜欢,简直谈得上迷恋,不然她早就可以把这种完全没有实用价值还贵到离谱的石头直接扯下来塞回给谢子修了。
分期付款就分期付款吧,反正没利息,她每天节约一块钱,在退休之前,总是可以还掉的。
“你也不用这么难过,其实你之前遛狗、帮我做饭,都应该是有报酬的,我会从债务款项里扣除。”
总算有点人性了。
“以后你就继续慢慢还吧。”
那还得帮他遛二十年的狗啊。
上帝保佑达尔文跟他们俩一样长寿……
敲诈完自己可怜的员工,谢子修又说:“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
“咦,你没有吃饱了再出来吗?”
“没有啊。”
颜苗顿时恨铁不成钢,“这种场合,怎么说都该有很多好吃的啊,唉,你真是浪费,早知道我就替你去了……算了,我面包分你半个吧。”
谢子修笑了笑,“你让我,在这种时候吃干面包?”
颜苗噤若寒蝉,“那么……我请你……吃猪脚面线好了。”
“猪脚面线?”
“……好啦……你要吃什么,你说就是了啊。”
末了还要被上司敲诈一顿海鲜,颜苗真的很想死。
但好在是刷卡买的单,在面对信用卡账单之前,她可以暂时绝望地自我逃避花钱这个事实,而享用了一顿自己梦寐以求的叙福楼的招牌海鲜宴。
帮忙出谋献策不成,还背上了债务,颜苗对当军师这个行业完全失去了信心。但为上司排忧解难,又是秘书的天职,因此她依旧不得不每日面对谢子修的咨询。
“颜秘书,要怎么讨女孩子欢心呢?”
唉,这种事情由他来请教她,这画面连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吧。
可怜她连三流军师也算不上,为了不玩忽职守,只好埋头做功课,天天看偶像剧,研究人家成功的男主角是怎么追女生的。
然后她带着小本本去向谢子修汇报,“谢先生,听说海景公园的马车很浪漫的!”
谢子修说:“哦?”
“而且晚上十点钟还有焰火呢。”
谢子修笑道:“那很好。”
晚上颜苗又照例得在公园附近蹲点,上司泡妞,秘书放风待命,这种勤恳程度,不拿额外津贴都说不过去啊。
在她做着津贴美梦之际,便听得咔嗒咔嗒的马蹄声渐行渐近,高头大马很是气宇轩昂,而谢子修独自一人坐在马车后座上,白肤黑发,姿态慵懒,宛如贵族。
美则美矣,然而……
颜苗顿时有了不祥的预感,“唉?难道……杜维维不肯来?”
谢子修笑一笑,“没错。”
“所以坐马车的费用也记在你账上。”
“……”这个禽兽。
不管怎么说,钱都付了,不坐白不坐,于是她含泪跟着爬上马车,委屈地坐到谢子修身边。
纵然为车资心疼,但这晚风清凉,她高高地坐在车里,耳里是马蹄清脆的落地声,身侧是微笑着的高大俊美的年轻男人;车子一路稳稳驶过,像是要载着他们赴往盛宴似的,夜晚的T城在霓虹之间美不胜收。
那么浪漫,仿佛灰姑娘、水晶鞋与南瓜马车的童话再现,在颜苗有限的人生幻想里,当公主也不过如此了。
于是听见男人的声音在耳边说:“喜欢吗?”颜苗便诚实地点头如捣蒜。
而后又听得谢子修笑道:“不用太感谢,等下请我吃夜宵就可以。”
“……”
跟舒浣在家里聚会的时候,颜苗终于忍不住大声哭诉:“我再也不要帮谢子修追女友了。”
无论帮他什么,不仅对杜维维完全不起作用,最后还都会报应到她头上,简直比下蛊的反噬作用还强大。
舒浣边做石锅鳗鱼拌饭给她吃,边说:“是哦。不过,你好歹坐过马车了,还是跟帅哥一起坐的呢,这经历很棒啊。”
“呃……”
舒浣很乐观,说:“你也吃到了叙福楼的海鲜。”
“……没错。”
“你在游乐场也玩得很开心。”
“嗯……”
“而且这个玉坠,真的很好看,很适合你啊。人家都说,挑玉最重缘分,它就该是你的,不买才可惜呢。”
说得也是。
“我觉得,你真不需要太节俭啦,人生短短几十年,该享受的还是要享受,你要记得对自己好一点嘛。”
被乐天派的舒浣这么一说,好像谢子修也没那么可恶了。
虽然颜苗还是觉得有点不大对,但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Chapter3
恶作剧之吻
年底到了,等着大家的除了年尾的加班加点,自然就是宝贵的年假,还有期盼了一年的奖金。
颜苗一直在等她的过年红包,大大小小地破财数次,这年终奖金就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了。
主动向上司开口当然不好。可是左等右等,眼看再过个几天就放假了,谢子修还是云淡风轻的,绝口不提,渐渐地她就有点憋不住了。
这天到了下班前十分钟,谢子修也早已经完成了手头的工作,貌似百无聊赖,靠在窗口懒洋洋地看她整理东西。
谢子修生得英俊之余,脸上还总是带着点笑,这笑容虽不和善,但看着也让人心荡神驰,可上司就算再美貌,她也不能拿他的脸当年终购物卡呀。
颜苗忍不住要暗示他,“谢先生,对我今年的工作表现,您还满意吗?”
谢子修点头道:“很满意啊。”
“那,您有什么要表示的吗?”
谢子修双手放在口袋里,正经道:“感谢颜秘书你这几个月以来的勤恳工作。”
“……还有呢?”
“哦,感谢颜秘书为我追回女友而做出的努力。”
“……不客气。”这样会有额外的红包拿吗?
颜苗期待地瞪大眼,和他那笑微微的眼睛对视了一阵子,眼看谢子修没有进一步感谢的意思,只得继续暗示道:“那,有具体一点的表示吗?”
谢子修笑道:“具体一点?”
“呃,您知道的,就是,有实体的……”
“哦,”谢子修做恍然状,“好,你过来。”
颜苗乖乖地往前走了一步,冷不防地谢子修就朝她低下头来,在她屏住呼吸瞪圆了眼睛的视野里,微笑着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颜苗过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咦?……这、这就是红利?”
谢子修笑眯眯的,“是啊。”
颜苗顿时失魂落魄,“……那……我、我的奖金呢?”
谢子修笑道:“哦,我们可别谈钱,谈钱多俗气啊。”
颜苗结巴道:“……所、所以,我没有奖金了?”
“当然,我已经给过了嘛,你也不去问问,我谢子修的吻有多么值钱。”
颜苗完全抓狂了,没他这么耍人玩的。她辛辛苦苦工作,可是眼巴巴地在盼着这笔奖金,管它多俗气呢,哪能这样就把她给打发了,“我不要,我要钱!你的吻还给你!”
谢子修笑道:“怎么还?”
颜苗急火攻心,硬把谢子修拉住,踮起脚要把那昂贵到离谱的一个吻还到他额头上去,怎奈身高距离相差甚大,加上谢子修毫不配合,这任务实在难以完成。
“还给你还给你!快把红包发给我!”
颜苗急得汗流浃背地在努力,感觉得到手掌之下谢子修的胸腔在颤动,他像是笑抽了。
而她已经财令智昏,顾不上细想自己这般“非礼”上司是有多冒犯了,反正无论如何她也得把这“吻”还回去,不然辛苦了半年,大过年的,全公司上下就她这个工作最卖力的人没红包拿,叫她情何以堪啊!
终于努力地揪着谢子修的领子把他扯下来,挣扎着要在他额上印上那该死的天价之吻时,谢子修不配合地又一抬头,于是她猛然亲到了一个温暖柔软的地方。这犹如能破除财迷心窍的咒语一般,颜苗就突然清醒过来自己在干什么了。
在那大脑的一片混乱里她本能地后退两步,看着他,谢子修也正瞧着她,脸上没什么表情,颜苗突然就心慌了,结巴道:“抱、抱歉。”
谢子修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这下严重了,你还有赔款要支付。”
颜苗顿时从意外献出自己初吻的震惊里清醒过来,又陷入另一重震惊,“呃……咦?!”
“都跟你说过我的吻很宝贵了,你居然敢透支。”
“……”
这个资本家、吸血鬼、禽兽!
谢子修做人一向讲信用,说要算她透支,真的就没给她年终红包。
颜苗感觉自己整个人生都失去了颜色,一看见谢子修就觉得心如刀割,对着他的脸都悲从中来,以至于她简直不愿意用眼睛去看他,只肯拿后脑勺对着自己万恶的上司。
这是年假之前最后一天上班了,谢子修主动跟她打了招呼,“颜秘书,新年快乐。”
颜苗真是恨死他了,根本就不出声理会他。
她不会来那套虚与委蛇的,觉得气愤,她就不跟对方客套,勇敢地让人知道她讨厌他,哪怕是决定她前途的上司都一样。
谢子修还毫无反省之意,绕到她面前,笑道:“怎么了?”
“你太过分了。”
“哦?”
颜苗差点就哽咽了,“你、你欺人太甚。我辛辛苦苦,为你工作……什么事都帮你做……”
她掏心掏肺、鞍前马后地为谢子修当了半年的秘书,谢子修就从没对她好过。虽说她哥哥抢了他的未婚妻,可他这样也太冷心冷性了。
“就、就算你的吻很高贵,难道我的就分文不值了吗?”
谢子修闻言挑起眉毛,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
“我也一样吃亏了啊,难道你以为我愿意亲你?我的损失比你还大呢!”
谢子修看了她一会儿,笑道:“别难过,你还是有机会把奖金赚回来的。”
颜苗勉强收住眼泪,吸了吸鼻涕,半信半疑的,“啊?”
“明天我要带几位主管去赌城玩一趟,你要不要一起来?”
颜苗含泪看着他。怎么,难道要她上赌桌,放手一搏?她的人生还没走到那一步吧。
“你就当是加班为我工作了,赢了我会分红给你,”谢子修朝她微微一笑,“相信我的手气吗?”
在机场碰面的时候,谢子修不由得看着她的行李,“……颜秘书,你这难道是想移民吗?”
颜苗吃力地拖着她的大包小包,“东西不自己带的话,那边买会很贵啊。”
没见过世面的人就是爱大惊小怪,真该让谢子修看看她当年出国读书时的行头,那才叫包罗万象呢。
谢子修像是有些啼笑皆非,“赌场的酒店里,大部分服务都是免费的。”
“但不是所有需要的东西都会免费提供哦,以防万一嘛。”
“……”
赌城,顾名思义,满城皆赌,从机场到市区,灯红酒绿之间,处处可见醒目的赌场标志,刻意放大的C字母犹如能勾人魂魄。
高跟短裙的各色美女站在俱乐部门外,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笑盈盈地往经过的人手里塞传单;酒店门外的车内坐着耍酷的年轻人,大声放着饶舌音乐,招摇地扫视着行人;街头更是晃花人眼的美洲豹、道奇、林肯、莲花、法拉利,川流不息之间这些奢华名车似乎也已然显得不足为奇。
颜苗一路过来,从一开始的瞠目结舌、大呼小叫、左拍右拍,渐渐到了习以为常,连车轮足有一米高的加长悍马从身边开过,她也懒得拍照留念了。
这是一个任何东西都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城市,你无法去想象这里有着多少金钱、美女、名车,也没法拍得完。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超出常理的、疯狂的人间天堂。
而在这天堂里,自然无须刻意去抵挡诱惑。在酒店房间休憩过后,吃过自助餐,大家便纷纷下楼去赌场试手气。
赌场大厅灯火通明,绚丽夺目,油画彩饰遍布天花板和墙壁,精致的古典式吊灯映衬着金碧辉煌的房间。
漂亮的兔女郎们穿着清凉,黑色网眼丝袜,尖头细高跟,可爱的兔耳朵和尾巴,脸上带着暧昧的讨人喜欢的神情,把啤酒饮料端在胸前。
大厅里随处可闻轮盘赌的声响、老虎机的喧哗,空气里是雪茄与香水混合的奇妙味道,令人醺然欲醉。
进了这种地方,就连颜苗也开始兴奋和紧张起来,这不夜城的风情令人的每个细胞都蠢蠢欲动,难以保持镇定。
谢子修基本上是个很慷慨的老板,不仅包下机票酒店的所有费用,当晚大家还可以大赌特赌,赢了算自己的,输了算他的。
去换筹码的时候,谢子修问:“你要玩两把吗?”
颜苗摇摇头,紧张地道:“我运气超烂的。”
虽然输了不算她的,但谢子修的钱也一样是钱,她的节省不是只对自己的钱包。
谢子修笑道:“哦,运气有多烂?比如说?”
颜苗到现在还是很生他的气,“比如说,我成了你的秘书啊。”
谢子修看了她一眼,倒也不介意,只微微一笑,“那你陪我玩吧。”
换好筹码,谢子修在无上限德州扑克的牌桌前坐下。颜苗对此一窍不通,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她就紧张地站在谢子修身后,全神贯注地瞧着他的一举一动。
谢子修很安静也很低调,除了一开场慢条斯理地将笔挺衬衣的袖子稍稍卷起之外,就将手肘搁置在桌上,再无半点多余的动作。
然而那白皙美貌和笑容,在神色阴鸷的赌徒中显得分外醒目,甚至有了过于斯文的意味,连颜苗都一并冒起“糟糕,我们被盯上了”的危机感。
果然一开始,谢子修就先输了几把,数额还不小,颜苗几乎能从其他赌客眼里看出“肥羊”两个字来。
庄家继续发牌,谢子修把手指放在底牌上,一手干脆利落地再次推出大把筹码,又笑了一笑。
颜苗看得心惊胆战,那么多筹码在桌上被随随便便地推来推去,一把牌通常也就三到五分钟的时间,而这么短短的几分钟里,就轻描淡写地输赢了她一年也赚不来的钱。
而在这里其实压根算不上什么,还只是小打小闹而已。
谢子修无论输赢都是那么笑微微的,正如他旁边的赌客不管是把筹码扫进来还是推出去都一直脸红脖子粗一样。他的下注大小也没有规律可言,谁都捉摸不出他手上牌的好坏。
渐渐地谢子修就不再输了,总能神奇地在河牌里击中他需要的牌,无论概率有多小。然而即使赢了,也不见他脸上的微笑增大,或者动作有所变化。
在这让人浮躁、体温飙升的赌桌上,连颜苗都看得心跳加速,紧绷到脸颊发红,唯有他始终是一派清凉,不慌不忙。只如冷静的鲨鱼一般,安静地加注,不声不响地吞食着其他鱼儿们的筹码,而额上连一滴汗也没有,只有嘴角的一个微笑。
他坐在赌桌前的时候,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邪性就暴露无遗,没有比赌场更适合他发挥本色的地方了。
谢子修赢了一把又一把,面前的筹码堆越来越大,同桌的赌客都成了填充他胃口的小鱼似的。
颜苗简直觉得他能这样无止境地赢下去了,连她都有点沉迷其中,响应着墙上贴的“Don’tstop”标语一般无法自拔,谢子修却突然站起身来,把筹码一扫,笑道:“好了,玩点别的吧。”
颜苗还没从中回过神来,双腿还在发麻,谢子修又带着她,去大厅21点的牌桌前坐了。
21点不如德州扑克来得费神费脑,风险没那么大,也不需要那般谨慎,然而这种翻倍筹码的方式,筹码的来去就更为迅速。
而谢子修显然把方才的好运气也带到这里来了,以他令人艳羡的手气,花枝招展的赌场女郎自然都纷纷靠到他身边,更何况他还英俊不凡。
赢完最后一把,站起身来的时候,谢子修微笑着给每个黏上来的美女都打了赏,出手阔绰,但并不碰她们。
颜苗看着他这么白白地当散财童子,连半点好处都没捞到,简直要替他心疼。平时压榨她这可怜员工的时候不是十分精明吗?现在倒糊涂起来了。
...观澜河畔春意盎然
龙华大地气象万千
在这播种希望的时节
在这生机勃发之际
我们迎来了
2月26日下午,由龙华区纪委监委、龙华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龙华区妇联联合开展的“龙华千秋业家和万事兴”——龙华区2018年度“好家训好家风好家庭”表彰活动在龙华会堂隆重举行,龙华区委书记杜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晓东,区政协主席钟荫腾,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邓少玲,市妇联副主席藏晨,市委宣传部文明处处长张玉领,以及龙华区领导黄佳根、黄启键、张纳沙、韩荡等出席活动,并对获奖家庭一一进行表彰。现场气氛热烈,十户获奖好家庭携家人参加活动,各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及党员群众共计600余人到现场观看了表彰活动。
表彰活动开场前,杜玲、谢晓东、钟荫腾等区领导亲切接见了十大“好家风”家庭代表,并与他们合影留念。随后,一行人观看了100条好家训书法展,并对展出的好家训频频称赞。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佳根在表彰活动致辞时,为十户获奖家庭的先进模范事迹“点赞”,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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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2017年龙华成立行政区后,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区妇联便联合启动龙华区“好家训好家风好家庭”评选活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获得市民朋友们的广泛支持、响应和点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龙华区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家国情怀,2018年继续开展龙华区“好家训好家风好家庭”评选活动,为龙华挖掘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典型,引领他们用行动温暖龙华,传递社会正能量。
此次评选活动自去年9月5日启动,截至9月30日,共计800多个家庭报名参加。10月25日,评选活动专家评审会对20户候选家庭进行评审。10月30日,为期七天的网络评选环节总投票数共计19万票。结合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的情况,
。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在各街道共举办了6场“龙华区家风课堂”和6场社区海选宣传活动,各类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5万多人次。
表彰活动以十户好家庭真实事迹
拍摄视频贯穿到全场节目中
为十户获奖家庭颁奖
其中,《穿越时空的对话》倾情演绎了樟坑径陈氏家族爱国救国的家国情怀,陈氏家族代表陈智常老人时常将“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挂在嘴边;“夫妻关爱”家庭代表江顺枝感人肺腑的告白,催人泪下,全场观众致以最热烈的掌声;
你可能会好奇询问
哪十户家庭脱颖而出呢?
他们一家有着怎样的故事?
话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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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观湖街道樟坑径的陈智常在家中排行老三,上头有哥哥陈智贤和陈智育,下头有一个妹妹陈智杰。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们,还会时不时的回想起70多年前的战争岁月,因为那段岁月里,有着他们父辈守卫蓝天的英姿。
今年76岁的陈智常老人,曾是中国空军的一员,19岁那年参军的喜报,至今还在家中妥善保存着。1961年从广州八中高中毕业后,他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汽车运输大队。虽然没能驾机翱翔蓝天,却在空军部队当上了中士班长,了却了一个“空军梦”。要说这个空军梦,源于他的父亲陈桂林和叔叔陈桂民。
陈桂林、陈桂民是抗日战争时期的空军英雄。战争岁月,他们架机在蓝天守护着祖国大地的和平。如今,陈智常还不时会跟后代讲起父辈的英雄故事。他希望,子孙后代们不忘家族里曾走出两位伟大的飞行员,能够将他们伟大的精神镌刻在心。
陈桂林自小志向是学习工程技术,振兴祖国,他一直很羡慕村里会开飞机的陈安仁。虽然父亲希望他回家继承生意,但是志不在此的陈桂林自费报考了广东航空学校,毕业后到杭州任空军军官学校飞行教官。在香港念完高中,陈桂民投奔哥哥报考航空学校,与林徽因的三弟林恒是校友,梁思成与林徽因夫妇是陈桂民这批年轻飞行员的“名誉家长”。1941年9月11日,在成都一次激烈的空战中,陈桂民血染长空,为国捐躯,时年25岁。1945年3月8日,陈桂林在四川凤凰山试飞时,因故障坠机。那时距离抗战胜利只有5个月,年轻的生命终止在那个俯冲的瞬间,令人扼腕。
母亲独自拉扯着陈智常四兄妹,将他们抚养成了栋梁之才——陈智贤是暨南大学退休教授,陈智育现旅居南美苏里南,陈智杰在广东小学任教直至退休。当年父亲去世时陈智常只有3岁,爱国救国的遗志在他幼小的心灵落了根,从小耳濡目染父辈英雄事迹,“风云际会壮士飞,誓死报国不生还”的铮铮誓言犹在耳边,退休之后,陈智常老人在家人的陪伴下,追随父辈的足迹,在重庆、成都、昆明、南京、台北……踏上了寻找他们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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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献红曾被授予深圳市“治安勇士”“平民英雄”“十佳青年”“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自1996年入职深圳巡警支队到现在担任民治街道民强社区网格员以来,多次见义勇为,面对歹徒从未退缩过,在群众危难之时敢于挺身而出,他说起在深圳最大的成就是:在生活工作中曾救过十三个人的生命,亲自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二十多人次,抓获小偷上百人,协助公安派出所抓获网上追逃犯17人,提供线索上百条,协助派出所破大、要案件数十起,救助老人和小孩数十人,多次拾金不昧,最多一次上交一万多元现金,存折五万多元。见义勇为受伤十三次,大伤三次。至今全身还夹带着八块钢板,左眼缺失。虽然是四级肢体残疾人,但仍工作在服务群众第一线,他说就算只做一枚螺丝钉,也要在工作中发光发热。
如今李献红和妻子刘海燕一起在民治街道民强社区做社区网格员。“我在家是重点保护对象。”李献红说,因为伤病,家中家务、琐事基本都交由妻子打理,他笑称自己是家里的“大熊猫”,并对妻子的辛苦付出非常感激,自己能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妻子的功劳更大。
从小听着父亲见义勇为的事迹长大,孩子们也继承了父亲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品性。在女儿李博雯读高中时,每周有200元的生活费,有一次,一向节俭的女儿突然向父亲提出希望每周能多要100元,来帮助班上一个家境不好的同学。儿子李凌霄在吉林动画学院就读期间,在路上目睹了一场车祸,一个年轻人倒在地上。李凌霄立即把伤者送到医院,用身上带的现金垫付了医疗费用,病人得以及时救治。为此,在2012年他被吉林动画学院评为“见义勇为”好同学。
父母是子女最好的榜样,一对儿女在潜移默化中继承了父亲见义勇为的勇气和乐于助人的善心,正在把自己身上的正能量传递给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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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华街道景华新村的小公园经常能看到一对夫妇,身形瘦小的妻子牵着高大的丈夫的手慢慢地走,他走得有点吃力,腿脚不是很灵活,走一会就要停下来休息,他们的身旁放着一把轮椅。“茂茂,累不累,还能不能坚持?”妻子不时会问。“能走。”丈夫用有点含糊不清的口音回应。
“茂茂”是江顺枝对丈夫盛志茂的爱称,2012年一场车祸,让盛志茂成了植物人,从坚决不放弃迎来苏醒奇迹,到照顾他从偏瘫到坐轮椅,从轮椅上站起来被扶着蹒跚学步,如婴儿般地牙牙学语,江顺枝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丈夫开始第二次生命。
遭遇车祸后,苏醒概率渺茫,肇事司机拿不出赔偿款,一个又一个坏消息考验着一家人的坚强。他们相信会有奇迹,想尽一切办法去救盛志茂。卖车、借钱凑医药费,年迈的公公婆婆开始做环卫工人,两个人做三人份的工作量。江顺枝左手握着病床上的丈夫,右手牵起尚在读书的女儿,一同熬过人生中最低谷的时期。
“他们没有吵过架、红过脸,感觉一直都在热恋期。”女儿盛杰说,父母的感情给自己很大的触动,虽然家里遭遇了这么大的不幸,但每个人都很努力地去克服困难,承担责任,是个很温暖的家庭。为了父亲的治疗费用,盛杰当年放弃了读大学,如今已通过自学考试,正在读大专,她还计划两年内拿到本科学历。
“没有这个媳妇,我们不知道怎么撑过来,她太辛苦了,还要反过来安慰我们,让我们宽心。”媳妇的付出,江顺枝的公公、婆婆看在眼里,十分心疼,而他们也想尽办法为家庭付出,江顺枝的公公除了当环卫工人,还坚持捡垃圾收废品,赚多点钱帮补家用。
风雨袭来,一个小小的家庭,每个人都用尽力量去筑起遮风挡雨的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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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创,中共党员,他以消防为“家”,常年扎根在基层中队,将大部分时间都贡献给了工作,对家庭的照顾少之又少。女儿出生时仅仅陪了母女5天后,许创就归队了。他再次见到妻子和女儿时,已是女儿出生100天后。结婚以来,林静从未和许创吵过架。她已经习惯了丈夫时刻以消防队为家,习惯了他说下次再和女儿一起玩,习惯了自己单独陪伴女儿……林静说,“作为一名警嫂,我必须比别人承受更多。”
林静明白,丈夫的工作是救人救火,耽误不得,家里全得靠自己。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林静又去找了一份工作,每天做饭、送女儿上学,自己上班、接女儿放学,回家做饭,辅导女儿做功课,做家务活,与丈夫发短信,这样连轴转的日子,一眨眼就过去了八年。女儿也从哭闹的小婴儿,成长为帮妈妈分担家务活的小女孩。
林静说,生活的压力一直都有,但正因为自己所爱的人,自己才更应该努力地踩着油门前进。在她的支持下,许创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消防工作中,创造出了可喜的成绩,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丈夫取得的这些成绩,有一半的功劳属于林静,正是有了她这个坚强的后盾照顾好家里的一切,许创才能尽心尽力地工作,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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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美芳父亲早逝,今年母亲已84岁高龄,为了让她安度晚年,黄美芳坚持每个周末去陪伴她,每年寒暑假陪老人外出旅游,与老人一起共享天伦。虽然工作繁忙,但是黄美芳坚持每天下厨,为家人做一桌好菜。她自创的“大美牌”辣椒酱,不仅受师生好评,还成为了学校的节日福利与来访客人钟爱的礼品。
黄美芳一家一直乐于关心帮助邻里朋友和同事,每年坚持献血。儿子骆嘉宇是2018年“深圳市民说外语”全市英语演讲比赛亚军。在上大学期间一直是优秀志愿者并担任校义工社社长,提供志愿服务300余次,回深后,也加入了当地的小动物保护组织。“真诚待人、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带着这样的家训,黄美芳不仅将自己的小家经营得温馨舒适,更带领着玉龙学校这个大家庭,走向教育的远方,成为一片包容幸福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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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土难离,祖国的土地上有祖辈眷恋的人,也有后辈传承的根。孝老爱亲、吃苦耐劳,百年家书见证着历史沉浮,也见证着四代人的拳拳思乡之情。
“在海外,心都是飘着的,在这里,有我的事业,有家的传承,心安处即是家。”杨绍宗表示,如今他的儿女也都跟着他回来了,他们一家要在祖国做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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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热木自2008年开始与自己的好友一起自发组织慈善活动,主要以南疆、吐鲁番、阿图什、和田地区为主,帮扶当地的困难户,每年一次,费用高达3万余元。2018年利用休假期间,艾克热木与家人参加“访惠聚”工作队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居民20户。
妻子阿依古丽·买买提托乎提这些年一直在龙华卫计系统工作。在工作中,她兢兢业业,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赞赏。平时,她还发挥语言优势,帮助单位和社区处理各种问题。作为维吾尔族夫妇,艾克热木和阿依古丽这些年来利用业余时间,贴近在龙华务工、经商新疆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艾克热木和妻子已经在龙华工作、生活10余年,生活非常美满。他们把青春和热血融入了龙华,并已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地方。2016年12月,艾克热木当选为龙华区第一届政协委员。“现在,龙华已经成了我们的‘第二故乡’。”艾克热木和阿依古丽说,在这里,他们找到了归属感,梦想也在这里扎根生长。他们将会继续扎根在龙华,认真工作,积极生活,用心守护这个“第二故乡”,为龙华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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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直平家庭中,夫妻二人都是党员。妻子黄三丽是北站社区工作站的一名社区工作者,每逢危急时刻,夫妻俩便双双冲在一线,尽管心系家中的老人孩子,也必须先竭尽全力把工作做好。此次台风最强的时候,他家的阳台被风吹烂了,玻璃碎片、垃圾撒了一地。家中只有一名老人陪着两个孩子,大一些的孩子8岁,小的只有1岁多,李直平从电话中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却也腾不出回家的时间。虽然心系家中老幼安全,无奈身在岗位,他只好在电话里反复叮嘱“待在家里,关好门窗”,然后掉头又扎进了工作中。等台风过去,所有工作任务都告一段落,李直平和妻子才赶回去收拾满是玻璃碴的家。
“前面有那么多人等着,先顾好大家,再顾自己的小家吧。”这位普通党员、两个孩子的父亲谈的最多的是,作为一名党员的担当,一名民政人的职责,以及民政工作人员的团结与奉献。“民政是兜底的工作,党员要冲在前面,作为民政系统的一名党员,解决群众的困难就是我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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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治义工的带头人,尽管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深圳北站,唐祖斌仍尽可能地创造和家人“小团圆”的时刻,在他的影响下,一家大小都参与到义工活动中来。他也希望孩子能从中学习到刻苦耐劳、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传承好家风,为孩子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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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来,自己的家庭,学习生活过的地方,给我的都是贴心的关爱和温暖。”张莹莹说,作为残疾人,她深知残疾人生活的不易,所以大学毕业后就一直从事助残工作,2016年8月起发起成立深圳市雨燕残疾人关爱事业发展中心。2012年至2016年,她先后去过甘肃、四川、云南、湖南、山西、陕西等地20个城市,开展残障人士就业指导培训,帮助三千多名重度残障人士解决了就业问题。作为一个残障人士关爱组织,雨燕残疾人关爱事业发展中心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与就业服务,还经常在全市残疾人最为集中的龙悦居小区开展公益活动。
法律专业毕业的辛钧辉,现在是一名律师,同时也在为残疾人、遭受工伤的来深建设者提供法律援助。“他很忙,也很厉害,每天下班回到家依然电话不断,都是慕名前来寻求他帮助的人。”张莹莹说起丈夫一脸骄傲,在辛钧辉的带动下,很多律师都开始做起了公益法律援助工作。
他们居住的小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较多,“大儿子看到有独自转轮椅的,也会上前帮忙推”,小区的邻里也处得跟亲人一样,“有好吃的都会送上门来”。“生命不因风雨洗礼而褪色,在挫折坎坷前,更能渲染它的靓丽与辉煌。”张莹莹说,她和丈夫一路走来,感谢国家的培养和社会的关爱,今后将继续搀扶同行,在残疾人关爱事业上做出更大的成就,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接下来
龙华区将牢记嘱托,以家风建设为抓手,推动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风尚蔚然成风,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投身到工作生活中去,实现社会共同进步和个人的健康幸福,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努力在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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