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第393号令发布(2006年12月1日施行)第十条
二、申报材料
1.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报监申请表(建设局窗口领取或网站下载)
1.2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1.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表一览表。
2、施工合同及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协议。
3、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网络登记表(全成都市统一编码)。
4、提供施工管理人员上岗证证件(压证施工,原件)。
5.1建造师提供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书B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2专职安全员提供能力考核证书C证(原件压证管理):
5.3建筑工程(5000m2以上)应提供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提供施工单位红头文件的任命通知书原件。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6.3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6.4安全教育制度;
6.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5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6.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6.7门卫制度(含扬尘治理);
6.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9事故报告制度。
7、公司和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8、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9.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施工方案(JGJ120-99);
9.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JGJ46-2005);
9.4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JGJ130-2001);
9.5模板工程施工方案;(JGJ162-2008);
9.6事故应急预案;
9.7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10、由施工单位购买社会综合保险或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第二步:由建设局后台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工程监督备案,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结果。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下发《补齐(补正)通知书》重新申报。
四、前置条件
无。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028)
投诉电话:邛崃市政务服务中心:(028)88741717
网址:邛崃市政务中心:http://.cn
八、备注
无。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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