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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般咋处理_工伤处理方法_工伤具体处理流程_工伤的情况_工伤怎么界定?

2021-10-09 09:09:05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176 咨询电话:954310

作者: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

在长期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中,我们经常会接到顾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咨询电话或者邮件,咨询较多又比较急的往往都是关于工伤事故的,问的最多的是“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要怎么处理”“要赔多少钱”。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并明确对于工伤事故的基本处理流程。

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劳动者,双方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约束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也存在为劳动者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劳动者只能与一家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只有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劳务关系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但出现事故伤害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按照标准的说法: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主要是特征是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具体什么情况下的事故伤害才能够认定为工伤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启动机器做工作准备,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医生、法官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他人进行的暴力攻击导致受伤的都可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上下班途中”做了进一步明确,只要在合理时间内在合理的路线上,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等途中,甚至是属于日常工作所需要的活动的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上述三种情况虽然与工伤事故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特征有一些出入,但是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视同为工伤。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下列原因导致受伤或者死亡的仍然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以及可能出现的法律程序,附流程图:

事故伤害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后都要面临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问题,特别是一些严重伤残的情况,那具体可能要进行哪些项目的赔偿,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呢?详见下表:

关于工伤事故赔偿的三个误区:

真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以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认定标准;因此,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也不因没有合同而避免。

真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区分劳动者受伤是否存在过错,由社保基金、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或者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赔偿。

真相:受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远低于法定赔偿标准,则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解除调解协议,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

企业单位特别是从事建筑装饰等相关行业单位想要在公司的正常经营中最大程度降低因劳动者出现工伤事故赔偿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最根本的办法是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工伤后的就医和生活,同时,也是企业降低工伤成本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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