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保健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发〔2007〕7号)及省、市配套文件规定,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定了潍坊市人民医院等21家医院为2017年度市直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院(简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为2017年度潍坊市工伤职业病医疗服务协议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为2017年度潍坊市工伤康复医疗服务协议医院。现将2017年度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名单予以公布。
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伤康复进行治疗的,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进行治疗。(记者王玉龙)
1、潍坊市人民医院
2、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3、潍坊市中医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
5、潍坊市脑科医院
6、阳光融和医院
7、潍坊市肿瘤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高新分院)
8、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9、潍坊市市立医院
10、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11、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
12、潍坊眼科医院
13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
14、潍坊同心医院
15、潍坊高新尊一医院
16、潍坊市交通医院
17、潍坊市奎文区中心医院
18、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19、潍坊奎文恒康医院
20、潍坊山潍拖医院
21、潍坊奎文红旗医院
1、潍坊市人民医院
2、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3、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1、潍坊市中医院
2、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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