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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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时候,老板让我骑电瓶车去送货,在路上不小心撞到公路旁边的护栏上,开始没有留意,这两天感觉手很痛,今天去医院拍片检查是骨折,给老板讲了,老板一直敷衍我,应该怎么样去处理?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孙丽花律师解答:
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手受伤导致骨折,还可能造成伤残,因此,除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外(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个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还需要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拍片检查已经发现手骨折了,但老板却一直在敷衍你,苗头不好。建议要求老板立即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老板拒绝或拖延时间,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立即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孙丽花律师解析:
工伤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
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
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
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
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
医疗期内,员工需住院治疗的,最好住院治疗。因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都可以要求支付。
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未评上伤残等级,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医疗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医疗费。
若评上伤残等级,可去社保局办理理赔手续。
5、理赔事项
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
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
...工伤一定有鉴定结果,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是赔偿的依据,有等级就按等级计算待遇,构不上等级的就只有误工费,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待遇等。
网友咨询:
工伤是不是一定有鉴定结果,不够伤残级别鉴定怎么办?
山东崇真(芝罘)律师事务所杨净净律师解答:
虽然鉴定伤残不够级别,但并不妨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杨净净律师解析:
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必须进行工伤认定,但工伤并不必然导致构成伤残等级。即使未被鉴定为伤残等级,也不影响伤者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当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到社保部门去申请工伤,但是在认定的过程中,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这对于有些劳动者来说就犯了难,因为单位一直没有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该如何来维权呢?
要想申请工伤,我们就得先确定到底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下整理了实践中常见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有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发生工伤事故,应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提出的,受伤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也可以自己去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劳动者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认定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想要认定劳动关系可以提交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社会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即劳动者本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现在全由单位承担,包含:
(1)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护理费等。
(2)造成残疾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3)造成死亡的,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4)同时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王振嵩律师
王振嵩律师曾被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法、建设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实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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