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兼职人员工伤保险增员业务。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3.参保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非全日制兼职人员携带《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复印件;全日制兼职人员携带《劳务协议》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通过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网上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程序补丁),录入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并做增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随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业务。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昌平社保中心社保大厅二楼登记科办理。
010-69746688,010-89703431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需为A4纸标准,内容须清晰可辨。
2、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填报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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