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社保的缴纳是单位负责一部分,自己负责一部分,可到了2017年,个人社保缴费新标准已出,你知道缴纳社保,自己需要花多少钱吗?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1258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835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4252元。
2017年社保缴费规定新政策
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参保单位将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540元/月,上限为12699元/月。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截止到上年末中断缴费未超过36个月的个体参保人员,需直接就近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此项缴费业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领取灵活就业补贴人员,在邮政银行缴费所领凭证可以作为补贴依据,不需要换取收据。
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到邮政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然后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档案托管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当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仍需使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2017年新退休人员需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发后再进行养老金核算。
按时缴费直接影响着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高低。在规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到账时间越早,个人账户生成的利息越多,退休时参与养老金待遇计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也越多,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一名参保人员,中断多年后再一次性补缴保费与按年足额缴费相比,因没有及时计息造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减少将近万元,严重影响养老金水平。
按我省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需按“双基数”补缴保费,比按“历年原标准”多缴部分并不参与本人养老金计算。所以在此提醒已经中断缴费的人员,请您尽早核实个人缴费情况,及时进行补缴,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如果您在外地务工时也参加了养老保险,请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接续缴费。
中断缴费存在较大风险,中断时间越长,需补缴的保费越多,缴费压力就越大,而且如果长期中断导致您无力补缴后,则会大大降低您的养老金水平。同时,未按时缴费会影响您正常享受当年就业局发放的灵活就业补贴。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虽然为15年,但是2015年1月1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且1995年7月以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养老金在原办法核定基础上会予以适当加发:一是增加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二是提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进行缴费。高校毕业生(不含技工学校)申请补缴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此项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底。
参保人员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趸缴养老保险费,首次申请趸缴年限与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之和不能超过20年。
也就是说,如果您符合年龄条件,且已经参保,可以通过趸缴的方式来延长缴费年限了,尤其是对于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过短的参保人员来说,如果您申请趸缴,无论是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是累计缴费年限来看,到退休时都会大大提高您的退休金水平。
由于此项政策为本省政策,所以趸缴后人员无法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2017社保缴纳比例基数下调:北京上海等12省市相继下调
社会保险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3月7日,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将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天津还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上海宣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5%下调到1%。
...“社保”一般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俗称“五险”。另外还要加“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法定社会保险。
但由于我国地大物博,东西南北中,情况差异巨大,各省都有自己的实施细则,执行起来也是千差万别,各有千秋,就是在一个省内情况也不一样,很多省分有的是县级统筹、市级统筹,实现省级统筹的还不是很多,所以社保缴费基数差别很大。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之间情况也不一样。下面以重庆为例,做一个大概的介绍。
一、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上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386元/年,重庆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随之调整。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2.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9.85元,个人248.80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949.37元,个人1241.84元;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单位缴纳比例7.5%,个人缴纳比例2%。
2.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70元;
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32.84元,个人62.10元;
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164.23元,个人310.46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与金额
1.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15.53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77.62元;
4.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
(四)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免缴;
4.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纳。
(五)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1.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行业,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5%,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8-1.5%,三类行业基准费率为4.5-4.8%,个人不用缴费;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免缴。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由于企业所有制性质和行业、经济效益等情况的不同,在实际执行中,一般在基数的基础上有上下浮动,有的单位按缴费下限基数的60%执行,有的则按最高缴费基数执行,甚至有的单位在最高缴费基数的基础上还要上浮。
举个例子,比如在重庆一家混合所有制的公司,社保标准按下限的60%执行,则每个在职员工每月要扣养老保险269.6元,医疗保险72.4元,失业保险16.85元,合计每月在工资中扣除358.85元。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社平工资每年不一样,每年的扣款也不一样,比如2017年重庆市3370元,2018年是3664元,比2017年增加了294元,所以2018年的扣款标准也要适当增加。
(二)在工资中扣除的只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都是单位缴费,个人不用承担。
(三)缴费的基数和年限,决定了今后退休工资的高低。按社评工资下限的最低基数交社保,是今后退休工资中最低的,而且单位都是按社平工资交,没有按实际工资来交,这个单位今后的退休工资也是比较低的。
(四)全国情况差异很大,具体那一年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比例,最好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是税务机关,因为从2019年1月开始,社保征收由税务机关负责。
...工伤保险费率再次迎来调整,51酱刚刚从北京人社局获取消息,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决定阶段性降低本市工伤保险费率。
一起来看看最新的政策通知:
此次通知,明确了三点内容:
一、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
二、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缴费费率统一调整至0.8%。
三、在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
2016年,北京市人社局发布通知,采取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方式,所以目前北京市的工伤保险费率采用浮动费率。
由于新的缴费标准还没有出来,所以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沿用的还是2019年标准0.2%-1.9%,根据最新的通知,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这对于企业来说,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文章来源:51社保
51社保是中国互联网社保的开创者,是以技术驱动的企业社保服务提供商。51社保采取独特创新的4S模式(“方案Solution+系统System+共享服务SharedService”)针对标准化用工、灵活用工和特殊人才用工等用工形式,为企业提供综合性人力资源共享服务解决方案。
51社保目前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140家直营分公司,为40,000+企业客户,700+上市企业提供降本增效、控制用工风险和提升员工福利等方面的高品质高效率的直营服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57号)和《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办字〔2017〕12号)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2017社保年度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肇人社函〔2017〕328号),规定2017社保年度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2017社保年度(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我市职工参保人(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39元)300%的,以13617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201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39元)60%的,以2723元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个人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按照有关规定,我市2017社保年度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本应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2016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66元作相应调整,即上限(300%)14898元,下限(60%)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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