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总会有一些农民工因为各种原因,一年到头挣的辛苦钱拿不到手,让原本喜庆的新年难过。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起华商报与省人社厅联合开设《保障农民工权益》政策专栏,做好相关宣传和解读,帮农民工依法、依规维权。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等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还要提交欠条等证明对方所欠金钱等物的证据。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4)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6)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咨询热线电话。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农民工自负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
(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等。
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农民工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便劳动监察人员能提早介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是要写出书面投诉材料,写清工资被拖欠的来龙去脉;二是要提供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详细地址、企业法人姓名等;三是要提供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欠条等,四是要提供举报投诉者的身份证明。
我省首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元旦后春节前农民工投诉集中、时间紧迫,通过正常执法程序解决工资问题难以满足农民工需求的特点,从2017年1月3日至1月26日,全省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会同本级12个部门实行“一厅式”集中办公,联合接待农民工,快速高效处理好农民工投诉的克扣拖欠工资问题。
从制度设计上,我省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同时制定出台了《陕西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企业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较大的,人社部门将依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公布的同时,人社部门将把社会公布情况记入企业守法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得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西安:029-82284669;咸阳:029-33558268;
宝鸡:0917-3901233;铜川:0919-3185586;
渭南:0913-2363158,商洛:0914-2386153;
安康:0915-3283601;汉中:0916-2626607;
榆林:0912-3591086;延安:0911-2162000;
杨凌:029-87033786;韩城:0913-5215050;
西咸新区:029-33186044。
编辑:李博雯
...工作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阳阳国际大楼
任职要求:
1、物业管理类,文秘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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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事细心工作能力强
基本待遇:月工资3500+业绩及年终奖金
公司注册地:陕西榆林
公司主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后勤管理服务、会议及会展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装卸服务、污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锅炉房运营管理服务;锅炉保养及维修;管道维修;纯净水生产、运输;蒸汽销售;环保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垃圾清运;道路运输;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维护等.
联系人:刘先生
根据《榆林市2017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榆政中企发〔2017〕141号),受榆林市广济堂医药科技公司等民营企业委托
(一)选聘数量。2017年选聘300名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其中,100名为全市范围内2017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10名为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人才(用人企业现场观摩考生技能操作择优录取)。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100名贫困户大学生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人才为大专学历。
(三)参加选聘的大学生须为榆林籍,或与榆林籍人结婚后户口迁至榆林市的考生。
(四)选聘名额。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1:1比例录取,共300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意识;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符合企业具体岗位条件要求;
(五)敬业精神强,热心在民营企业工作。
应聘大学生一经录取,企业按照招聘岗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市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除财政补贴外,用人企业为应聘人员发放正常工资,工资额不得低于榆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办法,一年内为聘用大学生办理社会保险。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门户网()和榆林日报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3、报名。根据“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岗位汇总表”(见附件),按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名者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招聘工作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2日08:00时至9月18日24: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9月20日0:00时至9月23日07:00时,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912-3894530。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科目为社会公共基础知识(含企业管理、经济、市场营销等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9月23日09:00时至11:00(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以岗位最高成绩确定(300名)。由市中小企业局对确定的30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网上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工作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资格审查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市中小企业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和用人企业于9月底前集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1周内,聘用人员到企业报到上班。
为了切实搞好选聘工作,所有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考生在网上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到民营企业工作岗位,并将相关信息报组织、人社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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