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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七级赔偿标准?

2021-10-18 18:52:36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131 咨询电话:954310

1、(单选题)刚满15周岁的杨文,冒用其兄武的身份证,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铲车司机工作。8个月后,杨文在工作中受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杨文与工程公司间的劳动合同无效

B.工程公司应按非法用工承担工伤赔偿

C.杨文与工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D.工程公司不得在工伤期间将杨文辞退

正确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杨文入职时未满十六周岁且以欺骗的形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他与工程公司间的劳动合同无效,故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A项正确,C项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B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所以对于杨文发生工伤的情形,工程公司应按非法用工相关规定进行赔偿。B项正确。

D项:杨文与工程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合同无效,故不适用于辞退这一情形,所以选项中所述不得辞退是正确的。D项正确。

2、(单选题)为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某市交管部门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下列建议中,交管部门不应采纳的是:

A.对电动自行车随机测速,超速严重的要依法处罚

B.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禁鸣区内长时间按喇叭

C.有条件的路口,在人行横道线两侧划出电动自行车过街斑马线

D.违反交规的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要现场学法,答题合格才能离开

正确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其它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现场学法”、“答题合格才能离开”做法较为偏激,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并且容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甚至造成安全事故,所以D项措施不该被采纳。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对电动自行车随机测速,超速严重的要依法处罚,能够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车速的法律约束,减少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A项正确。

B项:为了减少噪音的出现,影响附近地区的居民、学校、办公场所的正常运营。应该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禁鸣区内长时间按喇叭,B项正确。

C项:在人行横道线两侧划出电动自行车过街斑马线,有利于维护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人身安全,C项正确。

3、(单选题)某小区业主郑某将一公共车位装上地锁,据为已有。业主黄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情况,但物业公司未作处理。某日,黄某5岁女儿在楼下玩要时被该地锁拌倒受伤,花去5000余元医药费。关于本案的损失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私装地锁,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B.物业公司怠于管理,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C.郑某和物业公司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黄某未尽监护责任,应与郑某,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步,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3款和《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小区的公共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本案中,郑某在公共车位上私装地锁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黄某女儿摔伤的后果,故郑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对郑某私装地锁违反物业管理条约的行为,有处理和制止的义务,但在黄某向物业公司反映后,却未及时处理和制止,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最终导致了黄某女儿摔伤,因此,物业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选择C选项。

4、(单选题)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以甲公司违法经营为由,注销了该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注销甲公司资质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B.甲公司被注销资质证书后,已不具有法人资格,应由股东向法院起诉

C.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作出注销资质证书决定前,甲公司有权要求听证

D.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应判决撤销其注销行为

正确答案: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注销行政许可适用于特定客观事实的出现、行政许可失效的情形。适用前提是特定客观事实的出现,与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是否合法无关。《行政处罚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不包括注销行为。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甲公司被注销资质证书后,已不具有法人资格,应由股东向法院起诉。B项正确。

C项:《行政处罚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虽然被撤销、被吊销可能涉及到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但注销所直接依据的仍然是生效的撤销、吊销决定,即行政许可业已失效的客观事实,而并非是直接针对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对注销许可如此理解,才能使其区别于行政处罚,成为有意义的法律概念。也只有如此理解,才能切实落实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处罚程序、保障被处罚人陈述申辩权的规定。因此,为保障甲公司陈述申辩权,其有权要求听证。C项正确。

D项:对于注销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行为,行政处罚与注销行政许可有一定的共性,如都是行政主体所为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果的单方法律行为,但在适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差异。行政处罚须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而注销行政许可则主要由行政许可法来规制。因此,以违法经营为由应先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而非直接采取注销措施,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应判决撤销其注销行为。D项正确。

5、(单选题)某市农业农村局以甲公司经销的化肥抽检不合格为由,对该公司予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辩、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在被法院强制执行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化肥生产企业赔偿损失。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该批次化肥为合格产品。甲公司败诉后,以民事判决书为证据,向该市农业农村局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放弃行政法律救济权利,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B.实施强制执行的法院对处罚决定审查不严,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以民事判决确认的事实申请国家赔偿,缺乏事实根据

D.市农业农村局应当返还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其余损失由甲公司自行承担

↓↓

正确答案: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法。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因此,市农业农村局应当返还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由于甲公司不积极行使法律救济权利,其余的损失自行承担。D选项正确。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辩、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对其权利救济方式(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仍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所以A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市农业农村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项错误。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二审法院作出的认定该批次化肥为合格产品的判决为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甲公司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C项错误。

6、(单选题)我国陆地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每一阶梯地势上都分布着不同的地形,下列地势和地形搭配正确的是()。

A.第一阶梯——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

B.第二阶梯——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柴达木盆地、四川盆地

C.第三阶梯——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

D.第四阶梯——大陆架

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属于自然地理题目。A项,地势的第一级阶梯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有青藏高原和柴达木盆地两个地形区。故错误,排除;

B项,地势的第二级阶梯平均海拔在1000—2000米之间,有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六个地形区。故错误,排除;C项,地势的第三级阶梯海拔多在500米以下,有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三个地形区。故正确,当选;D项,我国陆地地势可划分为三级阶梯,大陆架为大陆向海洋自然延伸的部分。本项为干扰项。故错误,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

7、(单选题)下列选项中,符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是()。

A.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B.独善其身、逍遥自得

C.诚实守信、办事公道

D.急公好义、一寸赤心

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属于职业道德题目。A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到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故错误,排除;B项,“独善其身”原指独自修养身心,保持个人的节操。后指只顾自己,不管他人的个人主义处事哲学。“逍遥自得”意思是无拘无束,悠闲自得。与题干无关,故错误,排除;C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到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故正确,当选;

D项,“急公好义”形容热心公益事业,爱帮助人。“一寸赤心”意思是一片赤诚的心。与题干无关,故错误,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

8、(单选题)以下有关经济指标说法正确的是:

A.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越大,表明居民的就业率越高

B.恩格尔系数越低,说明家庭越富裕

C.货币供应量越大,说明居民消费水平越高

D.基尼系数越高,表明收入分配越公平

正确答案: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宏观经济知识。第二步,恩格尔系数是居民的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品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品的支出则会下降。所以恩格尔系数越低,说明家庭越富裕。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一个反映居民家庭一般所购买的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宏观经济指标。根据短期菲利普斯曲线,通货膨胀率高时,失业率低;通货膨胀率低时,失业率高。但选项表述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越大,就业率越高过于绝对了。A项错误。C项:货币供应量是全社会的货币存量。若市场中货币供应量过大,超出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量,会引起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居民消费水平反而会下降。C项错误。D项:基尼系数是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等于“0”。基尼系数越接近0表明收入分配越趋向平等。D项错误。

9、(多选题)下列选项中的典故与其对应的哲学道理,搭配正确的有()。

A.按图索骥——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哲理

B.画龙点睛——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C.生不逢时——违背了联系的客观性

D.画饼充饥——夸大了意识的能动作用

10、(多选题)小曾向花店订了一束玫瑰花,要求花店于2月14日将花送到其女友小洁那里,花束价格是300元,小曾支付了50元定金。同时小曾与花店约定,如果任意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100元违约金。2月14日花店生意太忙忘记给小洁送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曾可以要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

B.小洁可以要求花店承担违约责任

C.小曾可以要求花店双倍返还定金

D.小曾不能要求花店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

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属于合同法题目。A项、B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题干中小曾与花店订立了合同,要求花店向第三人小洁送花,花店没有送花,应当向小曾承担违约责任。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排除;

C项,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题干中小曾支付了50元定金,如果小曾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可以要求花店双倍返还定金。故正确,当选;

D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题干中小曾支付了50元定金,又约定了100元违约金,花店违约时,小曾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故正确,当选;因此,选择ACD选项。

11、(多选题)下列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体现的哲学道理相同的有:

A.因势利导

B.审时度势

C.顺水推舟

D.墨守成规

12、(多选题)中国区域文化的形成经历了特定的道路,具有不同的特点。下列区域文化和所属区域对应正确的有()。

A.吴越文化——江苏、浙江、上海

B.三秦文化——河北、山西、陕西

C.江淮文化——江苏、安徽

D.巴蜀文化——四川、重庆

13、(多选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B.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C.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D.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题目。A项,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故正确,当选;

B项,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故正确,当选;

C项,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故正确,当选;

D项,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故正确,当选。因此,选择ABCD选项。

14、(多选题)下列人物中,与战国时期“合纵”“连横”运动有关的有()。

A.苏秦

B.公孙衍

C.张仪

D.荀况

15、(多选题)公文具有严格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越级行文。下列属于可以越级行文的情形有:

A.某县政府发现上级市政府有集体贪污情形,准备越级上报至上级省政府

B.某省政府因脱贫攻坚问题,指定下级县政府直接报告工作无需经过市政府

C.某县政府因人事处理决定问题向上级省政府咨询

D.某县政府因为重大资金问题多次请示上级市政府未得到回应,准备越级向省政府请示

↓↓

正确答案:AB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文规则知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可以越级行文的情形有:①遇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逐级上报,可能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时;②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③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④对直接上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控告;⑤直接上下级机关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⑥询问、联系无需经过直接上级机关的一些工作问题等。故ABD项均正确,当选。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C项:某县政府因人事处理决定问题向上级省政府咨询不符合越级行文的情形,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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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8个意见

2018年8月15日,由市高法院民一庭牵头,市人社局法规处、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律师协会劳专委、市检察院民行处、市总工会维权中心六部门参加的第四次劳动争议联席会议在市高法院召开,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受邀参加了会议。与会部门就部分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两个条文在劳动合同解除事由的用语上存在差异,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制定包括劳动纪律在内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劳动纪律的确立属于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的范畴。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者就劳动纪律内容以店堂告示、纪律手册等合理方式告知为前提。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用人单位没有制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未依法定程序制定、公示,用人单位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市高法院倾向认为,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中对劳动纪律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只能依据规章制度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制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未依法定程序制定、公示,但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且该行为依据通常情理判断属于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用人单位没有制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未依法定程序制定、公示的情况下,对劳动者旷工达到何种程度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按照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为标准进行掌握。

出租车公司为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劳动积极性,通过与出租车驾驶员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营运收益归出租车驾驶员享有,营运风险由出租车驾驶员承担的,实质上系双方对劳动报酬分配方式所作的特别约定,该约定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者自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主张扣除劳动者已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之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故即使有关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书,劳动者亦不能依据工伤认定书请求确认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达成的工伤赔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遵照执行。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未达到用人单位应当赔偿金额的75%的,无论该工伤赔偿协议达成时是否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人民法院均可认定该工伤赔偿协议构成显失公平。

工伤赔偿协议构成显失公平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请求确认工伤赔偿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向用人单位预借支款项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其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平等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受托事项完成后,因未及时报销冲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应由用人单位按其内部财会制度处理。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应当返还部分的预借支款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由劳动者占有、使用的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借用的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普通民事案件处理。

根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我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按《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停工留薪期终止。因此,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依法享受的一项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取得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出具的工伤治愈或伤情稳定证明而要求工伤职工提前上班的,工伤职工可以拒绝。工伤职工未拒绝而提前上班的,在停工留薪期限内,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得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外卖平台公司与外卖人员之间既有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也有可能不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认定。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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