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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是工伤发放还是工资赔偿? 工伤劳保现在怎样发工资?

2021-10-18 21:06:08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720 咨询电话:954310

新冠肺炎疫情

让共享用工走进公众视野

成为特殊时期企业间

“抱团取暖”的用工模式

共享用工的法律风险一直饱受争议

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由谁发放?

员工发生工伤谁来负责?

员工不想回原企业了怎么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和督促

指导和督促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以任何名目从中收取费用。

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来源|劳动午报

...

来源:深圳工会

工会君

近日,人社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工资待遇、工伤认定、社保缴费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外地员工返岗、新招录的外地员工,应按照

规定,确定是否需要隔离以及如何隔离。

静静

目前深圳是怎样规定的呢?

按照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对于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需要实施14天的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观察;对于其他地区来深人员,应自抵深之日起自我观察健康状况14天。

工会君

不能。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

。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工会君

对不愿复工的职工,

应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予以处理。

复工期间,职工也要多配合企业开展有序复工,在有条件参加劳动的情况下应及时返岗,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工会君

。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当前,一些缺工企业与尚未复工的企业之间实行“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疫情期间,不少居民通过“网购”买菜的方式取代线下购买,使得以盒马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业务量暴增,但由于面临特殊时期招工难的问题,于是网络平台与青年餐厅等传统行业的员工开启了“共享员工计划”。

总体而言,“共享员工”分担了餐饮企业因停工带来的人力成本,减轻他们疫后重建的压力,也解决了网购平台亟需员工的难题。同时,也有利于疫情防控,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满足生活所需。其次,这个计划对于待岗员工而言,也增加了他们的收入。

虽然“共享员工模式”有不少积极作用,但其对传统劳动关系及劳务派遣形式都有一定的冲击,考虑到这些问题,人社部强调,“共享用工”不改变

,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另外,如果违法进行劳务派遣,将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工会君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就深圳而言,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支付工资。

,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工会君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延期支付需要满足:1.因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企业暂无工资支付能力;3.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以上三条,缺一不可噢!

工会君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划重点: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肺炎,可以认定工伤;其他人员,不能。

工会君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可以。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可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对参保缴费1年以上、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是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返还。

深圳市总工会出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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