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一年后又入院治疗,保险公司会承担费用吗?
这是发生在北京市的,一起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伤者在一年以后又再次入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会不会承担吗?
在人民法院通过了一审,二审,两次判决之后,
,总算尘埃落定。让我来回顾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经过,从中一定会学到一些相关的交通事故理赔知识。
交通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从目前的状态来看,在民事赔偿方面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毕竟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商业三者险达到150万,在民事赔偿中,应该是足够赔偿的。
但是在民事赔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使得这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变得复杂。
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过程中,保险公司肯定会依据事实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这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过程中,伤者的第二次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以及一些其他费用,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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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两者之间,也就是说第二次入院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一年以后,而且入院的原因是脑出血。关于脑出血是否与第一次的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呢?保险公司认为没有因果关系。对于民事赔偿,伤者与保险公司很难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在法院多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二次入院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是都没有得到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结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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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的费用,都有保险公司在强制险和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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