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连续第七年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
今年的工伤保险待遇又上调了。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四个部分。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人群,包括因工伤残职工、因工伤残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2020年12月31日已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且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
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2元。
这是我区连续第七年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将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因工伤残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23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举例:
赵某,广西某市单位3级伤残职工(未退休),2020年3月起每月在市社保局领取伤残津贴2000元。调整后,从2021年1月1日起,月伤残津贴增加223元,金额调整为2223元。
钱某,广西某县单位4级伤残职工(未退休),2020年9月起每月在县社保局领取伤残津贴1500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增加223元后为1723元,因低于月伤残津贴最低标准1810元,从2021年1月1日起月伤残津贴金额调整为1810元。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因工伤残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3588元、2870元和2153元。
举例:
孙某,广西某县单位职工,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020年6月起在县社保局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3187元。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调整为每月3588元。
李某,广西某市单位职工,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020年9月起在市社保局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2549元。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调整为每月2870元。
周某,广西某单位职工,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020年11月起在自治区社保中心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1912元。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调整为每月2153元。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2元。
举例:
吴某,工亡职工供养亲属,2020年4月起在某市社保局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1000元。调整后,从2021年1月1日起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62元,领取数额为1062元。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金额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举例:
郑某,退休前在某市社保局每月领取伤残津贴2500元,2020年10月退休核定养老保险待遇为每月2000元,工伤保险基金每月补差500元.本次调整后,从2021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补差金额增加76元,调整为576元。
...10月11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黑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伤残津贴最高涨344元/月,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
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括已领取(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
此次调整标准:伤残津贴方面,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344元、328元、312元、296元、280元、248元。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负伤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障碍程度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规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月增加15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4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待遇调整资金支付渠道: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已参保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目前,各地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项调整补发待遇将陆续发放到位。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吕晓艳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