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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报工伤是什么行为? 虚报工时是否构成诈骗?

2021-09-25 15:25:31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995 咨询电话:954310

相信各位店主或公司的老板们多多少少都有碰到过工人请病假或是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遇到类情况的时候,很多老板都不知道如何处理,那么报假工伤怎么处理,怎么规定的?

报假工伤怎么处理,怎么规定的?

报假工伤,骗取工伤保险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一般我们因伤住院,入院理由一般会进行首次筛选。如果是因工负伤或者第三人伤害是不能够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如果说,我们提供的是虚假陈述,这样又会影响我们的工伤认定以及工伤报销待遇。

可实际上我们职工在因工受伤以后,谁也不想首先自费负担那么多的医疗费。如果是负责任的单位,一般是有责任单位与原先垫付有关的医疗费用,毕竟单位会比个人有钱。

可是万一单位不及时垫付费用,要等待工伤鉴定结果出台,那么很有可能会因为没有费用而导致无法进行较好的治疗甚至延误治疗。

如果万一发生工伤或者疑似工伤,应当抓紧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赶不上报销,那么应当抓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申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先行支付。等待工伤认定审批下来以后,就可以以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报销,并有工伤保险基金偿还有关职工医保基金的报销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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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2016年11月份,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电力公司升高改造工程项目,并安排王某负责实施部分标段。王某又将该工程承包给张某等人,双方口头约定工程款按照承包工程量结算。张某自行召集64名工人,于12月24日完成所承包路段工程。12月26日,王某向张某结清该项目全部工程款28万余元。

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因工人受伤、设备不全、管理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进度较慢。张某所带工人共64名,工人工资按天结算超出预算,承包该工程出现亏损。张某不愿自己承担损失,便想到把损失转嫁给公司,在给工人结算工资时隐瞒王某已按照工程量结清工程款的真相,对工人声称公司只结算30人工资款项,他也只给30名工人支付工资,另外34人工资没有支付。

张某带领未拿到工资的34名工人找公司索要工资,公司不予认可。时值临近春节,政府对民生问题特别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敏感社会话题,张某便萌生出利用政府追要工资的想法。于是,张某带领34名工人先去派出所报案,又去劳动局、信访局讨说法,虚构公司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控告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利用虚报工人工作时间等手段,导致负责该工程项目公司又支付给张某等人工资、房租共计2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李云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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