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老父老母,为了孩子,可谓用心良苦。
第一个家庭的孩子,叫小明(原谅我起这么俗的名字,因为,我觉得越平凡越有代表性,所以下面三个家庭孩子的名字,依然很俗)。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小明爸爸也不例外,离婚后很快和出轨对象结了婚,组建了新家庭,又生了孩子。
但小明妈妈,在世俗偏见和生计忙碌中,一直没有再婚,过得苦涩又艰难。
有了新家后的爸爸,养育压力大了,抚养费给的也不及时了。
小明和爸爸的关系,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小明对爸爸冷漠,爸爸对小明心凉,原本就疏远的父子关系,日后更是形同陌路。
但报答妈妈,要让妈妈开心的孝顺,让他的学习成绩很好。
一时间,网络上,《高考状元怒杀室友,原生家庭父母离异》的文章,疯传开来,引发关注。
众写手纷纷把小明的悲惨个案,归结于中国教育的失败,归因于父母婚姻的解体,鲜有人看见:
第二个家庭的孩子,叫小华。
小华的爸爸也出轨了,最终和小华妈妈离婚,小华也跟着妈妈生活。
选择离婚也愿意承担的小华妈妈,虽然生活得也很忙碌,也很艰难,但每当小华就父母离婚表达疑虑时,她都这样说:
当然,后来,小华的爸爸也和小明的爸爸一样,很快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妻儿,小华的妈妈,也一直选择单身。
有天,小华问妈妈:“妈妈,你这么辛苦,为什么不给我找个新爸爸?是怕新爸爸不喜欢我吗?”
妈妈想了想,握着小华的手说:
因为,他们父子之间,相处的机会本来就不多,所以每次见面,都要好好珍惜。
小华很爱妈妈,自然信从妈妈的话。所以,每次见了爸爸,他都很懂事很贴心。
就想方设法地加倍疼爱小华,日子过得再紧巴,也按时给小华抚养费。
他的漫画活泼自然,书法自成一家,大学毕业后,就办了两次书画展,出版了一本漫画集,在网上拥有众多粉丝,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网红。
一时间,网络上,诸如《穷孩子成为漫画家,他如何从屌丝逆袭成大咖》的文章,比比皆是,吸人眼球。
众写手绞尽脑汁通过鲜明对比,夸大小华昔日的贫困和艰难,凸显小华今日的优秀和荣光,鲜有人明白:
不用情绪裹挟他,不用好恶强迫他,也不用道德绑架他。
和他一起面对离散和悲欢,也陪他一起接受艰难和真相。
第三个家庭的孩子,叫小敏。
爸爸要出去做事挣钱,就把小敏交给了奶奶。
劳累委屈的奶奶,经常在小敏面前唠叨:
尽管,妈妈的相貌和味道,在小敏记忆里越来越模糊,但每当奶奶这样说妈妈时,小敏的心还是要哆嗦一下。
小敏有点害怕奶奶,但她又想讨好奶奶,所以自懂事起,她就不停地帮奶奶干活,表现得乖巧又懂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奶奶的夸奖。
她从不敢在奶奶面前撒娇,也不敢提什么其他要求,更不敢说一句和妈妈有关的话。
带着一对双胞胎儿女,小敏又嫁给了一个不会生育、比她大岁的男人。
不幸的是,这个男人有家暴倾向,每次喝醉后,不仅变着法地折磨小敏,还打她的两个孩子。
伤痕累累的小敏,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每一段婚姻,她都掏心掏肺,任劳任怨,把自己放得很低,想方设法讨好男人,为什么还是这么不幸?
小敏披头散发地冲上去护孩子,男人就连小敏一起打。
看着满眼恐惧的儿女,想到忍辱负重的自己,小敏想再也不愿这样活,她跑进厨房,拿起菜刀向浑身酒气的男人砍去。
于是,各大网站,多了一条这样的社会新闻:《女子不堪家暴怒杀丈夫,留下一双儿女孤苦伶仃》。
众写手各持己见,有的同情小敏的遭遇,有的斥责小敏的冲动,有的探究家暴的危害,鲜有人写道:
她在婚恋中一直颠沛流离,是因为她没有从源头上获得母爱,所以才不懂深爱自己。
第四个家庭的孩子,叫小芳。
小芳的爸爸和妈妈也离婚了,离婚后,小芳跟着爸爸生活。
爸爸也要挣钱养家,就把小芳托付给奶奶。
老裁缝出身的她,会给小芳做各式好看的裙子,也会给小芳做各种好吃的饭菜,甚至在小芳帮她递针线和箩筐时,笑呵呵地说:
有时,奶孙俩正在做事时,小芳也会冷不丁地问奶奶:“为什么我妈妈不要我了?”
这时候,奶奶都要放下手中的活计,把小芳揽在怀里说:
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她那篇催人泪下的《奶奶真好,奶奶真难》,一举获得一等奖。
后来,小芳考上了大学中文系,凭写作能力成了一名原创网络写手。
尽管,后来,奶奶还是去世了,但小芳凭着写的那本关于奶奶一生的《奶奶,奶奶》,最终跻身新秀作家排行榜。
关于她的故事,网络上诸如《奶孙俩相依为命,女作家难忘恩情》的文章,层出不穷,竞相传播。
众写手挖掘小芳的坎坷身世,追溯奶孙俩的昔日深情,也赞扬小芳的自强自立,鲜有人洞察:
女孩今日的成就,离不开奶奶一路的善念。
就像这个故事里,奶奶客观地讲述了妈妈,善良地接纳了孙女;孙女温暖地陪伴了奶奶,也终将理解妈妈。
那么,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到底有多深?
我的答案是:
这里面,才藏着孩子的悲欢和命运。
我见过最差的父母,就是通过贬损另一方,拉孩子给自己当同伙,用培育仇恨的方式,在孩子心中种下扭曲的种子。
每个孩子心中,都流着父母双方的血脉。
所以,在孩子面前,对离开的那个人秉持客观,是慈悲,更是教化。
父母宣告离婚,孩子仍是两个人的孩子。
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放弃抚养权的一方,再穷再累,也要及时给孩子生活费,因为,生而不养是为人父母最大的恶。
不少男女离婚后,把孩子交给老人抚养。
“离婚丢人”的心理,让老人把憎恨和怒火,转移到孩子身上,进而让孩子在抛弃感和孤独感中,失去完整的家后,又失去众人的爱。
离婚不犯法,也没有罪,只不过是一种个人遵从内心的选择。
他(她)比我们想象的脆弱,也比我们想象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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