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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不管工伤处理? 工伤发生后人力资源是负责处理人吗?

2021-09-25 21:05:48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914 咨询电话:954310

非法用工一词出现次数最多的地方就是咱们外出打工的农民朋友身上或童工身上。咱们农民朋友们在外出打工的时候,一般都不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一旦受到伤害就没办法享受工伤待遇,轻度受伤还好,要是严重可以说一个家庭都有可能被毁了。

所以今天北方新农村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下相关问题并附上解决方案!但是首先要跟大家说明的是,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非法用工也没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那么一旦发生事故,员工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

1、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没有经过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是患上职业病的职工。

2、还有就是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都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

非法用工发生事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发生事故,受伤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但是!!!非法用工单位要给予一次性赔偿

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应当在受伤害人员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遭遇事故或患职业病造成伤残的,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10个等级)赔偿金额有所不同,最高金额可达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遭遇事故或患职业病不幸死亡的,非法用工单位应该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单位拒不支付的,受伤害人员及其近亲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所以提醒大家的就是:外出打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到合法正规的地方工作,而且遭遇欠薪或工伤等问题不懂的一定要咨询相关人员。或者大家也可以给我们留言,能帮大家解答的我们北方新农村一定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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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HR经常会碰到的事情,也是最令HR和老板头痛的事情。如果企业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少则企业赔付个几万块顺利解决,多则赔个整年收益,甚至公司破产;如果企业人道主义做的不到位,甚至会影响企业的口碑及名声。

碰到工伤事故,HR有时会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时切记莫慌,小编提出几点个人建议,为工伤处理经验不够丰富的HR们作参考。

1、组织救治

立即将受伤员工送医(

),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安抚为先

如果有家属赶往医院的,

。有时候这是否有责任心的企业就在这时体现出来了。

3、把控停工留薪期

HR根据“医嘱模式”和“不同伤情对应休息时间的目录模式”制定停工期间。

4、护理费的争议

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员工回家休养期间是都需要护理,应以医嘱为准。

5、工伤材料的保管

1、确认工伤类别

HR首先应鉴别该事故属于工伤还是疑似工伤,疑似工伤应及时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

2、工伤处理程序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属于5到10级的,首先明确员工是否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测算公司赔付金额:

此外,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疑似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事故伤害时,应主动及时申报工伤。

现在员工的法律意识很强,即使用人单位试图逃避工伤申报,回避疑似工伤事故的处理,员工及家属也会在咨询专业人士后依法启动工伤申报程序。

且有时工伤保险的赔付对于整个需赔付的费用来说是不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参保工伤保险的同时,

关注微信公众号【指尖HR】,获取更多工伤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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