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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用人单位赔偿项目?

2021-09-23 12:24:16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927 咨询电话:954310

程序

因工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非常多,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事件中不配合,导致劳动者维权难度很大,处理周期过长。

一个工伤案件要经过多少程序呢?我们简单总结如下。

极端一点讲,将所有程序全部走完可能要四五年时间,甚至更长。每一个程序都至关重要,前一个程序失败,将无法进行下一个程序。有些用人单位在明知最后还要赔偿的情况下,还是要将所有程序一一走完,有些程序中故意不到庭、不举证、不答辩。为了程序能正常进行,每次都要公告送达,每个程序的公告至少两次,每次公告时间至少两个月。

所以,办理工伤案件在重视专业性的基础上,一定要有耐心。

理由

有些用人单位为什么要不配合呢?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那么所的有工伤保险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从经济利益考虑,或是各赔偿主体之间互相推诿,或是从诉讼技术角度考虑,等等原因,最终就会形成拖延不配合。

在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有些单位也不配合。比如,有些工伤保险是通过第三方代缴,用人单位认为应该由第三方去处理,第三方认为应该反正有工伤保险,于是就造成无人过问的局面。

案例

2014年3月,孟某至某公司工作,公司自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为孟某缴纳社会保险。

2016年11月25日,孟某在工作中不慎滑倒受伤。

2017年4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孟某为工伤。

2017年6月21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九级。

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孟某解除劳动合同。

孟某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不予理会。孟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未参加庭审。

仲裁委认为,由于公司已经为孟某办理了工伤保险,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理赔范畴,由公司协助孟某办理;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2018年5月,孟某再次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领取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公司未参加庭审。

2018年9月3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孟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对于要求公司配合办理工伤待遇的事项未作处理。孟某在法院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孟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总结

当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时,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时应当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才能办理,这时如果用人不配合,应当请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拿到有效裁决或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作者:汪正楼律师

...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劳动者在劳动时,总会在不小心的时候,受伤,这就是工伤。那受伤后如何断定是不是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您好!我朋友在工地脚被钢筋砸伤,到医院治疗时发现他患有糖尿病,伤口难以愈合,导致受伤脚趾坏死。现出院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可以吗?

你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所有医药费和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要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你们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次是工伤认定。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要核对你父亲与用人单位有无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或证人。如果有证据或证人,劳动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如果你没有这方面证据,劳动行政部门不受理该工伤认定,你们可以到劳动部门的另一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申请后,仲裁委在45日内作出裁决,认定你父亲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如果认定劳动关系,你们就可以再次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你们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鉴定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高,十级最低。

第四,赔偿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赔偿,仲裁委依据鉴定结果并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和项目进行确定赔偿数额。

第五,其他问题。如果对方是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形成劳动关系没有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市属企业请至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C区

区属企业请至各区人社局工伤受理窗口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均可申请。

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C区

0519-

工伤认定后,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申领。

劳动能力鉴定后,评定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可持《鉴定结论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人员伤残待遇申领。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号楼B区

0519-866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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