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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工伤管理条例? 旧伤复发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

2021-09-26 00:41:51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678 咨询电话:954310

工作中摔伤是一个问题,旧伤复发又是一个问题,工作中摔伤肯定是工伤,但是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呢?

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实践中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旧伤是否存在工伤就要看是否因工作引起的,而在认定的时候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于工伤的赔偿一般就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还有工资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所以,不同的情况就要作不同的处理。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除工伤情形外,我国工伤与否的判定基本上是贯穿了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发生的条件,即被视为具有因果关系,比如上下班正常的通行路径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这体现了工伤保险对职工的职业风险的尽可能保护的原则。

退休前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总结:所以工作中受伤导致旧伤复发,要看旧伤是不是工伤,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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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内一片忙碌的景象,工人们都在有条不紊地干活。冯刚在准备独自拾起一件重物的过程中,突然感到肩膀疼痛,使不上劲儿。重物掉落在地上。

其他同事看到后忙过来救护,将冯刚送往医院。

医院病房内,冯刚躺在病床上休息。病房外的走廊里,冯刚的儿子正在和一个医生咨询病情。

冯刚儿子:“我父亲当过兵,他是退伍军人,之前听他提起过在部队执行任务时负伤,我现在去问问他。”

冯刚儿子走进病房,对躺着的父亲聊起了伤情。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处,林处长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冯刚的儿子。

冯刚儿子:“我父亲是退伍军人,这次旧伤复发,能认定为工伤吗?”

林处长:“我们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已经进行了调查。你父亲这次所受的伤和他在原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部位一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已经认定为工伤了。”

冯刚儿子:“谢谢,劳您费心了。”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冯刚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了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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