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或许这只是一个谣言
文章的开始先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保险公司不会因为病历写错就拒赔,病历不是申请理赔的唯一依据。
如果病历写错可以与医院协商修改后,从而获得理赔。
我们这里说的是病历书写错误,不会被拒赔,而不是故意骗保行为。
在实际的理赔中,对病历严格要求更多的是健康险,比如医疗险和重疾险,而寿险、意外险的理赔材料更多要求的是死亡证明或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不是说递交了病历、相关材料就可以直接理赔,还需要调查、审核。
由于“骗保”风险的存在,如果理赔材料出现瑕疵,保险公司一定会做详实调查求证。
其实有时候,保险公司也是受害者,很多保险公司对部分地区医院除外,就是被“骗保”骗怕了。
求证的过程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之前的投保记录,是否存在蓄谋骗保行为;以往就诊记录,是否存在既往病史;医保消费情况、体检报告、检查化验报告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等。
通过调查人员的细致调查、综合考量求证,情况属实,确实没有疑问,调查人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审核人员通过审核后,即使病历出现错误(通过修改),通常都会得到赔付。
虽然说病历写错不会影响理赔,但是却会让理赔流程变的繁琐,让理赔时间延长,从而可能会导致受益人不能及时得到理赔款。
严重的还可能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介入,如果还协商不成,那只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病历的书写,不是医生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更不是我们想怎么说,医生就怎么写,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严格要求。
病历记录着我们的健康信息,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一般并不会出现病历书写错误的情况。
如果出现错误一般存在两种可能:
①.自身原因,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误,比如名字错误、年龄错误;
②.医院(医生)原因,比如记录信息错误、书写错误(错别字)等。
在理赔过程中,如果病历真的出现错误,并不是想象的随意更改,如:
①.名字、年龄错误
如果是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导致名字错误,可以和医生或者医务科(专门用来处理医疗方面的纠纷和投诉的科室)协商修改,同时还有可能会需要公安户籍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证明病历上的姓名确实是本人。
②.病历出现错别字
病历出现错别字影响理赔的,可以找医生反映,进行修改,可以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③.记录信息、患病时间写错
比如本来投保后所患疾病,因为医生的书写错误,变成了投保前所得疾病,这种情况除了让医生根据《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外,还可能需要相关医生和领导签字,最后还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如果遇到不靠谱的医院,不靠谱的医生,病历更改还是一件挺麻烦的事情,如果医生或医院不配合修改,确实对自身损失比较大,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毕竟这样的情况,还是少数。
工作期间受伤的赵某被送医救治时,病历姓名被误写为他人姓名,出院后赵某要求医院变更姓名却遭拒,于是赵某诉至法院。6月20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布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依法判令甘肃省某医院将住院病历中的假姓名更改为患者真实姓名。
2015年1月,赵某在工作时受伤,被送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的甘肃省某医院抢救。入院登记时,同事将赵某姓名错报为同单位职工李进(化名),后一直将此姓名沿用至出院。事后,因病历上患者名字误登记为李进而使赵某无法进行工伤赔偿,赵某与该医院多次协商未果,于2016年初起诉至法院请求医院更改病历上的患者信息。
案件审理中,原告赵某认为,其受伤后被同事送往医院,当时意识不清醒,不知道入院姓名登记的非本人名字。待其清醒发现后,随即要求院方更正,但院方的主治医生拒绝办理更正手续。而院方认为,其严格遵守患者入院办理流程,患者赵某属急诊入院,在治疗过程中,其本人及陪护家属均在多项确认处填写了李进的姓名,并在其后的诊疗过程中也一直使用李进的姓名,作为院方,其对患者姓名有充分的合理信赖。
七里河法院审理认为,与被告医院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主体应为原告赵某,而非案外人李进,双方的医疗合同不因病历中的姓名错误而无效,虽然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但由于此类合同仍有可能与其他法律后果相关联,故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医院将涉案病历中李进的姓名变更为赵某。
踏实点评:
虽然,最终法院判决了名字更改,但是所付出努力也是够艰辛的,长达半年的时间,经过多次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得以解决。
其实,本案例的赵某,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其本人及陪护家属均在多项确认处填写了李进的姓名,如果就医时能够做到及时更改,也不至于医院怎么冷漠,更不至于对簿公堂,更改名字更不会这么曲折。
对于购买了保险或正打算购买保险的朋友,对于病历一定要足够的重视,为了避免病历错误,在就医时尽量做到:
1.拿到病历时,要及时核实,做到早发现,早更正;
检查个人信息、姓名是否有误;病情描述,是否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如果发现有误,要做到及时更改,减少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就医时,最好告诉主治医生,自己有商业保险,避免措词不当,影响理赔。
3.避免出现影响理赔的词汇
病历上尽量不要出现:先天性的、以前就有、遗传、原生的、旧病复发等词汇。
4.不确定的某些疾病,不要乱说
有些患者为了更快治疗,把确定的不确定的,一股脑的,随便回答,其实这样给后续理赔埋下很多隐患。
比如,当医生询问是否有过高血压,可能以前心情紧张或者运动后都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就回答有过,看是不经意的随便一答,就有可能被医生记录在案,而影响理赔。
还有另一种情况,病人暂时不能回答或者昏迷时,需要家属叙述既往病史的时候,随口乱说的情况更加严重,一定程度会造成理赔困难。
病历,对于没有保险的朋友来说,无关紧要。
但是,如果您已经购买了保险,一定要足够的重视,关系到能不能顺利理赔,关系拿到理赔款的时长。
保险理赔,其实很简单,但是很多细节要注意。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也请帮忙转发,可能是您身边朋友也正想看到的。
...2018.10.1710:07:30
请问,工伤鉴定有没有国家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2018.10.1712:07:30
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国务院关于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的有关条例,来对工伤进行鉴定。
2018.10.1716:07:30
请问,工伤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2018.10.1712:07:30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2018.10.1712:15:30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2018.10.1712:25:30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2018-09-1703:23:44
那在办理工伤住院费用申请待时遇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2018.10.1712:07:30
一般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
2.出院证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发票原件;
5.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费用清单不是A4纸大小请复印,其中若有特殊材料费用需附带特殊材料说明书及发票复印件,全部按照A4纸大小复印);
6.病历复印件(住院需附带整个住院病历住院志包括病案首页)。
2018-10-1714:15:25
门诊治疗费用申请时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呢?
2018.10.1715:07:30
只需提供
1.门诊病历复印件;
2.各类检查报告单发票原件;
3.治疗含有中医草药处方者需带处方,即可。
2018.10.1712:07:30
小伙伴们,你们都get到了吗,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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