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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工伤案例?

2021-09-27 16:23:45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945 咨询电话:954310

2月17日,全椒县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启动“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为一名在疫情防控中受伤的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程序。

2月13日17时许,受伤人员为娄某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前往包保执勤点进行检查及后勤保障工作,骑车行驶至该县襄河中学南门附近时,不慎摔倒受伤。

人社部门调查认为,该职工为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到本单位包保小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在由本单位办公室前往包保小区途中,骑车不慎摔倒受伤,在收集整理相关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该同志受伤害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条件。于是全椒县人社局于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将该《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至该用人单位、经办机构及其因工受伤职工。

该局在其认定工伤程序中,不折不扣的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认定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该因工受伤职工依法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权益。

经了解,娄某左膝内侧副韧带不全性撕裂、左侧髌骨内侧支持韧带损伤,目前共计花费医疗费不足1000元。从接到工伤申请到作出认定工伤,前后不到3小时,全椒县人社部门对奋战在一线的疫情防控人员的关心、关爱,折射出人社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政策的坚决态度,体现出人社部工作的“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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