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发病,应该属于工伤,于是向单位要求申请工伤认定。而单位以“脑梗死是自身疾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王某遂自行向当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在平日窗口接待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人员对“工伤”存在一定误解,认为在单位里出现的身体状况(受伤或者发病)都属于工伤。其实不然,只有符合相关条款规定的全部要点,才能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王某突感上肢麻木疼痛,并非外伤所致。引发脑梗的原因很复杂,即使平时没有明显症状,但在某个诱因之后便会发作,这时才会有明显的外部表现,归根结底这还是属于一个人的自身疾病。王某在工作中突发脑梗,且目前恢复情况良好,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故不属于工伤。
...一、“言语刺激”不可简单归属于“事故伤害”或“暴力”
二、连续抢救的情形下,能否突破“48小时”限制
从立法精神看,48小时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排除其他因素引起的死亡,建立突发疾病死亡与工作原因相对直接密切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划定界限,避免无限制扩大工伤范围,合理控制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因此,此种情形下不应突破法律条文认定为视同工伤。但此情形下工伤与否,赔偿差距悬殊,触及人性及伦理底线,易引发社会争议,实践中可考虑对诱发疾病的首次治疗费用适当放宽,按照工伤待遇支付,以平衡职工利益,兼顾社会伦理价值。
三、“诱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形应从严把握
除职业病以外的疾病一般情况下,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因为认定工伤要求必须与工作有直接关联性,因工作原因受到言语刺激,进而诱发疾病的,其导致疾病发作的主因是身体存在器质性病变,法律将突发疾病死亡的时间严格控制在48小时内,是因为将疾病视同工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企业或工伤基金来承担既缺乏法律依据,又不合情理。因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外力伤害的部位可以认定为工伤,其诱发的疾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适用“视同工伤”的法律规定时,应结合立法目的和案件事实,兼顾职工和用人单位利益平衡,对视同工伤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死亡”“48小时内”等作出准确的理解和认定。
转自:中国法院网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