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一定遇到这样的问题,工作久了以时常感到腰疼,到医院检查发现腰椎间盘突出,或者突然遇到摔倒或者被砸伤造成腰椎间盘突出。那么腰椎间盘突出属于工伤吗?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根据
对于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首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关于职业病的归纳,腰椎间盘突出不在此列,因此排除该症属于职业病的情况。
再者我们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比如突然的、意外的外力作用。那么腰椎间盘突出是由于什么引起的呢,对此我也咨询了医生,医生给出了解释是腰椎间盘突出的产生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具体而言,根据相关资料,该病的医学名称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其病因有6个:
髓核的退变主要表现为含水量的降低,并可因失水引起椎节失稳、松动等小范围的病理改变;纤维环的退变主要表现为坚韧程度的降低。
长期反复的外力造成轻微损害,加重了退变的程度。
椎间盘在成年之后逐渐缺乏血液循环,修复能力差。在上述因素作用的基础上,某种可导致椎间盘所承受压力突然升高的诱发因素,即可能使弹性较差的髓核穿过已变得不太坚韧的纤维环,造成髓核突出。
腰椎间盘突出症有家族性发病的报道。
包括腰椎骶化、骶椎腰化、半椎体畸形、小关节畸形和关节突不对称等。上述因素可使下腰椎承受的应力发生改变,从而构成椎间盘内压升高和易发生退变和损伤。
在椎间盘退行性变的基础上,某种可诱发椎间隙压力突然升高的因素可致髓核突出。常见的诱发因素有增加腹压、腰姿不正、突然负重、妊娠、受寒和受潮等。
本人亦通过对于法院判决对于该病认定的学习,得出以下结论:由上述病因1-5(
。比如在
对于病因6的外部因素,
比如在
中,当事人之前因腰椎间盘突出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又在
造成腰椎间盘突出,
,但是像腰姿不正、妊娠、受寒和受潮这样医学上的诱因,
这有待于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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