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甚至全世界旅游是很多小伙伴们共同的梦想,当假期来临之际,大家纷纷踏上出游的各种交通工具前往各地进行潇洒的同时,若是在旅游过程中意外身亡,赔偿责任该如何进行确定?今天咱们通过一则简单的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件介绍】
陈某是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PHP工程师,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陈某跟女友张某一起前往某知名大山旅游,在乘坐旅游专列行进过程中,陈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脸色发白,摔倒在地,其女友张某当即告诉列车员,列车员通过列车内的广播找来两名医务人员对陈某进行急救。在列车到达目的地后,车站及时通知铁路医院将陈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急救,陈某最终未能醒过来,最终死亡。医院诊断陈某的死亡原因为心脏病突发,尸体由陈某的家属进行了认领并且进行了火化。
陈某的父母认为陈某乘坐旅游专列并且购买了车票,车票中包含相应的保险费用。在发生事故之后,铁路运输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同时铁路运输公司有责任保护其旅客的乘车安全,因此铁路运输公司对陈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铁路运输公司认为陈某的死亡原因是因其自身疾病所导致,与铁路运输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在陈某发病时,列车员及时找医务人员对陈某进行了救治,到站之后又及时将陈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铁路运输公司已经尽了最大的救助义务,对于陈某的死亡,铁路运输公司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最终二者未能就赔偿协议达成一致,只能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旅游专列上突发心脏病,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广播的形式找来医生进行救治。列车到站之后,承运人又通知铁路医院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据此可以认定为铁路运输公司已经尽到了最大的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陈某的死亡是由其自身疾病引起的,与铁路运输公司无关,故铁路运输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解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本案中,陈某购买旅游专列的火车票,与铁路运输公司之间成立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以及《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的相干规定,铁路运输公司对陈某有相应的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在本案中铁路运输公司已经尽到了自己该尽的义务,陈某因自身原因死亡,铁路运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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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1981年夏,四川全境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成昆铁路上大渡河的一条支流突发大型泥石流,这条支流上的两孔桥梁连同桥墩一道被折断。深夜,一辆列车向前飞驰。列车驶进隧道后曲线运行,在接近洞口20米,离断桥70米时,司机在泼洒的暴雨中突然发现险情,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用生命中最后的几秒拉下了关键的死闸和汽笛。
英勇的司机随机车一起滑坠到断桥下面汹涌奔腾的泥石流里,壮烈牺牲。第二台机车、行李邮政车、11号硬座车厢也随着惯性相继坠入河中。后面的10号和9号车厢翻落在桥下的护坡上,8号车厢在隧道内出轨,7号至1号车厢安然停下。事故造成车上130人死亡,这是中国铁路史上空前惨烈的事故。
1997年4月29日,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荣家湾时,与停在该站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相撞,造成乘务员和旅客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是继杨庄事故以来最大的一次旅客伤亡事故。

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国务院接受原铁道部长丁关根引咎辞职的请求,3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的职务。
2008年4月28日,共和国历史上一个悲痛的日子,2008年4月28日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
此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刹车不及、最终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机车(内燃机车编号DF11-0400)和第1至第5节车厢脱轨。胶济铁路列车相撞
被认定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此次事故已确认共有六节车厢脱轨,即D301次列车第1至4位,D3115次列车第15、16位。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40人死亡,9人重伤,39人轻伤。
1993年7月10日,北京开往成都(洛阳列车段担当)的16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京广线新乡南场至七里营间,与前行的2011次货车发生尾追冲突,造成乘务员32人死亡,7人重伤,4人轻伤。旅客8人死亡,2人重伤,35人轻伤。中断京广线正线行车11小时15分,这次事故是郑州铁路局客运乘务员伤亡最为惨重,至今事故造成的后患影响还未消失。
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号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
1988年3月24日,南京开往杭州的311次旅客列车,运行到沪杭外环线匡巷车站,由于列车冒进信号,与正要进站的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次旅客列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及路内职工死亡28人,重伤20人,轻伤79人,其中日本旅客死亡27人,重伤9人,轻伤28人。该事故是外籍旅客伤亡最多的一次严重事故,日本旅客除教师1人外,其余都是16岁以下的中学生。
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运行至松江和协兴间列车发生爆炸,造成旅客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28人,中断正线行车4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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