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了,目前很多上班族都在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不过呢,有的同学觉得自己还年轻,于是在跳槽的时候并不重视社保连续的问题,并且认为自己在退休之前缴纳足够年限就可以了。
实际上,社保断缴,除了影响社保待遇,有一些资格可能会被清零!老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
影响社保待遇
社保主要分为五险,其中就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养老保险
社保断缴对于养老保险的影响其实很小,因为养老保险主要计算的是累计缴纳年限,而不是连续缴纳年限。
但是呢,如果断缴的时间过长,比如中间曾经出现过几年的中断,会影响自己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因为养老金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的,缴纳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还有的人,在退休之前累计缴费年限并没有达到15年,这直接就影响了养老金的发放。
2、医疗保险
社保断缴,对于医保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首先是待遇方面:在职工医保断缴期间,医保报销待遇会暂停,也就是说如果去医院看病什么的,是不能报销的;但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使用的,可以继续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买药看病。
其次是期限方面:医疗保险断缴3个月内,是可以续交的,续交之后第二个月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超过了3个月再缴纳,那么医保的连续缴纳年限就会重新计算了。同时,医保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根据各地规定而定),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如果重新计算的话,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最后是退休医保待遇: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很多地方要求女同志缴纳足20或者25年,而男同志则是25年或者30年),才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可以让我们获得一定的失业金。如果劳动者非本人意愿离职,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金,缓解自己的困难。
但是呢,有一个很基础的条件就是:申请失业金本人在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也就是说,缴纳社保必须要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失业金,没缴纳满一年,尽管符合其他的条件,但是也是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的。
4、工伤保险
社保断缴之后,对于工伤保险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并不在工作状态,工伤保险的前提是在工作。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对于女性来讲是一项很好的福利,主要解决的是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有了生育保险,女性在生育的时候可以少花一些医疗费,同时还能有产假,并且在产假期间获得工资。
社保断缴,对于生育保险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不过每个地区的生育险都有所差异,有的地方要求缴纳满一年以后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福利,而且当月是正常缴费状态。有的地方则要求当月缴纳当月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福利。
相关资格被清零
除了影响社保待遇,社保断缴之后,还可能影响大家的积分落户资格、购房资格、入学资格等等。
比如现在有的城市要求外来人员积分达标之后就可取得户口,在积分落户制度中,对于社保缴纳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需要连续缴纳满一定的年限,如果断缴的话,那么资格就相当于清零了。
所以,社保断缴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如果能不断缴就尽量不要断缴;在找工作的时候尽量不要裸辞;如果是跨省工作的话,可以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而且,现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话,通过网络就可以办理了,是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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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工伤伤情稳定后,就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工伤期间只能领最低工资吗?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你都知道吗?近日,人社部联合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读。
1.上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吗?
答: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2.工伤伤情稳定后,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答:不是。职工发生工伤、经工伤医疗伤情稳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伤情稳定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视情况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吗?
答:不可以。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4.工伤期间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答:不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退休前发生工伤,退休时仍在停工留薪期,是否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答:不是。退休前发生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可以依法进行工伤医疗,待伤情稳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前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退休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后,如经鉴定后伤残等级是1-4级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是否就没有保障了?
答: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延伸阅读:“钟点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张姐在一家公司做保洁时受了伤,公司以张姐是“钟点工”为由,拒绝为她办理工伤待遇。那么“钟点工”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呢?
答案是肯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案例中的张姐就属于这种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钟点工”应享受工伤待遇。
(经济日报记者韩秉志)
...众所周知,社保包含了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其中,涉及到社保报销的主要是医疗和生育这两个险种。那么,这两个险种断交后还能报销吗?
生育保险断缴还能报销吗?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要符合累计缴纳或连续缴纳的达到一定年限才能报销,比如累计缴费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6个月,没有达到要求的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断缴了还能报销吗?
医保断缴后将无法报销,医疗保险属于现收现付式,就是交费了才能报销,不缴费就不能报销。
医保补缴后什么时候生效?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7月份断缴,8月份补缴了7月份的医保,医保在9月份生效(即续交次月),但是8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
2、
需要连续缴纳满6个月才能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
当地政策不允许补缴。比如深圳市,只能补缴养老,医疗是不能补缴的。
医保断缴3个月以上年限“清零”?
医保断缴3个月后,年限不会清零,只是不再算做“连续缴费”,重新缴费后之前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
以上是
在
发布的内容。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公交司机猝死,公司以职工自愿放弃社保为由拒不承认工伤”一事引发社会关注。福清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对公交司机陈师傅完成工伤认定,相关待遇由所在汽运公司进行补偿。企业有权让员工放弃社保吗?不给员工上工伤保险,企业会承担哪些责任?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工伤?2月6日,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
与用人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以求多拿一些“补贴”,陈师傅并非个例。作为员工,自己能放弃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吗?和员工签订类似的条款有没有法律效果?
“不能!”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实施的社会保险,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一样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承诺自愿放弃为由,不履行参保责任和相应义务。这意味着,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权是所有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员工登记参保。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而陈师傅从突发疾病到去世,仅仅一个小时左右,因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亡。
工伤保险无个人账户,《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是指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承担缴费义务。“这一规定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实行的多方责任制度不同,它体现了工伤保险遵循的雇主责任原则。”该负责人表示。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用人单位有了参保的经济激励,如果其不为劳动者参保,那么一旦工伤发生,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的待遇支付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主要发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为工亡职工月工资的30%到4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为陈师傅没参加社会保险,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须由公交公司来承担补偿。
许多人关心,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工伤呢?该负责人介绍,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按照规定,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负责人提醒,职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山西晚报记者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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