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行业咨询 >

甘肃省病假工资规定文件? 甘肃省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

2021-09-28 23:05:38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545 咨询电话:954310

你知道请销假管理相关内容吗?

你了解差旅费报销所需材料吗?

工伤政策你知道多少呢?

莫方,莫方

“采二人家”小课堂

你想了解的相关政策

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员工连续工作

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小伙伴们滑动了解更多。

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的,

油田公司在岗员工,累计工作年限

可享受健康疗养。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根据请病假期限长短,由员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按国家相关文件政策,享受停工留薪期。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可以享受

,不享受

,治疗期间按

处理。

在油田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

)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相应探亲待遇哦~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8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小编贴心的为大家送上两张图表

包你一看就懂

员工申请假期均应

,填写请假单,注明假别、假期、起止时间、事由等,

,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于

,以便核查。

单位遇有特殊情形、紧急任务或员工请假事由不充分,单位可不予批假,或酌情缩短假期、延期请假。

休假结束后,员工应到准假部门

。因患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的,应申请

。经批准同意且在返回销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超假部分可作病、事假等相应假期处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旷工处理。

请销假程序、审批权限等由所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假别和假期长短确定。

员工请健康疗养假、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的,按照管理权限先经所在单位工会或计划生育部门审核。

所属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假别、假期及待遇,

。准假部门不得超越权限或超过假别期限批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向上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首期解读内容到这里就结束啦

关于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

还有更多知识点

小伙伴们要持续关注“采二人家”

咱们下期接着讲

...

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要受处理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朱浩源实习生常恩瑞)近日,《甘肃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待遇,对未依法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办法》明确,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办法》规定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单独统筹管理。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费率应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各市州根据基金支付能力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女职工享受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休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按照我省女职工产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的费用,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费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等九种情形之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办法》还明确,职工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义的,有权到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生育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人社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对未依法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

...
Tag: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