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施晓云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施晓云,女,云龙县第一中学教师,2020年12月24日22时16分,施晓云同志下晚自习后,在前往学生宿舍进行查夜的过程中,途经教学楼一楼时不慎跌倒受伤。2020年12月26日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左侧肱骨大结节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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