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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病是什么病? 高原职业病有哪些?

2021-09-28 23:20:53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936 咨询电话:954310

去年4月,袁某去西藏尼玛县来多乡干建筑,刚到第二天就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在转院途中身亡。死者家属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支付16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金,但保险公司认为,高原反应属于高原疾病,并非意外伤害,不予赔偿。

新津法院认为,高原反应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6万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因高原反应死亡保险公司不赔意外伤害险

新津人袁某准备跟他人到西藏尼玛县来多乡干建筑。走之前,袁某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16万元。

去年4月24日晚间,袁某来到尼玛县来多乡。第二天,袁某因不适应高原缺氧气候,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综合征,在来多乡卫生所转院至县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袁某遭遇高原反应死亡属于意外伤害身亡,保险公司应当支付16万保险金。

保险公司认为,从袁某2016年4月2日自成都到西藏,在拉萨待了20多天均没有高原反应,可见袁某并非因高原反应死亡,而是患高原疾病所致。

一审法院:高原反应属意外伤害,判赔16万

新津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双方均认可的意外伤害的定义,“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可知意外伤害即为客观事件直接导致的意外伤害。本案中造成袁某死亡的客观实践是袁某进入空气稀薄、大气压力降低、氧气含量减少的恶劣高原环境,随之发生的后果均是客观事件这个原因所引起,比如发生高原反应,并可能出现一般性头痛;或出现较为严重的情况,如呼吸困难,须立即抢救,甚至因抢救无效或不及时死亡。高原反应只是这个客观事件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之一,而这个客观事实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新津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死亡家属16万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成都中院:高原反应属外来因素所致,非自己疾病

保险公司二审期间向法院提交一份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内科学》高等学校教材,其中载明“由平原移居到高原或短期在高原逗留的人,因对高原环境适应能力不足引起以缺氧为突出表现的一组疾病称为高原病。”因此,保险公司坚持认为,袁某的死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因意外伤害致死,而是因患高原疾病致死。

成都中院二审还查明,保险公司曾在事发后向死者家属调查,死者家属称“他(袁某)平时身体还可以,未因大病住过医院。”

成都中院二审认为,虽然《内科学》教材将“高原反应”定义为疾病,但高原反应的本质系外来物理因素给身体带来的不良反应,袁某所遭受的伤害系从低海拔地区进入高海拔地区后,由于恶劣环境等外部因素导致的。另外,据死者家属的陈述可知,袁某在事故发生前的身体健康状况为“未因大病住过医院”,保险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袁某系因自身内在疾病所致。因而袁某的死亡符合“外来性”“非疾病性”的定义。同时,袁某对高原反应有一定认知,但对高原反应致死的结果不具有预见性,也非本意。袁某到来多乡第二天就死亡,不到24小时即因高原反应死亡,符合突发性条件,因而,袁某的死亡属于意外伤害的定义,属于意外伤害致死。

近日,成都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新津法成都商报记者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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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因接触噪音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且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范围。那么,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今天职业病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尘肺职业病包括:

(1)矽肺;(2)煤工业肺;(3)石墨尘肺;(4)碳墨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包括: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氟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已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

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包括:

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包括:

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

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包括: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包括:

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病的种类由尘肺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或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或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构成。

以上就是《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及需要,请访问中国职业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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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会导致机体多种生理和病理变化,而脑是对缺氧最敏感的器官。在高原环境中,伴随着机体摄氧不足和组织氧供减少,大脑功能明显受损,高原缺氧对于脑功能的影响广泛。

1、长期移居高原后,基础生理状态发生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血氧饱和度显著下降,血红蛋白浓度和心率显著增高,而血压无明显变化。

2、长期移居高原后,脑组织氧合指数显著下降,随着脑组织氧合指数下降,机体睡眠质量显著降低,提示机体脑供氧量与睡眠质量密切相关,脑供氧量减少可能是高原睡眠质量降低的重要机制。

3、长期移居高原后,血浆中S100B浓度显著增高,提示高原缺氧环境下脑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损伤,而血浆中BDNF浓度显著降低,可能是高原缺氧导致神经元损伤与功能降低的机制之一。

4、长期移居高原后,负面情绪显著升高,而积极情绪显著降低。其脑组织氧合指数与积极情绪值呈负相关,是神经行为功能降低的危险因素;

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与负面情绪值呈显著正相关,与积极情绪值呈显著负相关,提示机体睡眠质量降低是导致负面情绪升高和积极情绪降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5、长期移居高原后,视觉注意力(尤其是蓝色和黄色)降低和反应时间延长,视觉辨别能力下降,短时视觉记忆能力受损,但与脑组织氧合指数及睡眠质量均无显著相关性。

6、长期移居高原后,复杂认知功能显著受到抑制,其RSPM总分与S100B浓度呈显著负相关,提示长期缺氧导致机体复杂认知功能抑制的机制可能与缺氧引起的脑组织损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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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氧源液氧呼吸器体积小、重量轻(1.3kg)携带方便、移动性强,液氧罐常压0.1Mpa,安全可靠。不用电、不发热、无噪音,续航时间长,可持续供氧8小时,为您带来全新的移动供氧体验,可随身携带,非常适合在高原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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