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没法继续上班咋办?幸好有工伤保险保障自身的权益,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以专心休养。
但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提早上班,停工留薪的工资和上班工资可以同时拿吗?今期案例的李某就遇到这种情况。
李某工伤前的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停工留薪期尚没结束,李某在2012年3月1日就回A公司上班。A公司在2012年4月16日、2012年5月15日、2012年6月15日分别向李某发放了工资1014元、1349元、1349元。
李某于2015年4月2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A公司支付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合共10000元。
若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已回单位上班,这说明劳动者已经不符合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条件。
但李某因受工伤导致其工作能力受限的,公司往往会安排劳动者从事较轻的工作或劳动者只能从事较轻的工作,从而使其工资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若因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回单位工作反而使其无法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合理的。
最后,A公司向李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5363.76元。
撰文:佛山人社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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