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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工伤承诺书_放弃工伤承诺书有效吗_放弃工伤承诺书能赔多少医药费_放弃工伤申请承诺书_自愿放弃工伤承诺书模板?

2021-10-10 10:53:15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795 咨询电话:95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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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用工中,部分员工因为某些原因,会主动提出不需要公司缴纳社保并且

,承诺不会向公司要求社保缴纳。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放弃社保缴纳的员工

,作为企业方,是否需要对该类员工进行赔付担责呢?

第三人贾某的妻子

长宁区人社局具有作出被诉工伤认定决定的职权,长宁区人社局作出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案件的争议在于,汪某向某公司提交的放弃缴纳社保申请能否构成某公司主张应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对此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相关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并不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处分的权利。而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认定工伤并无直接关联,人社局受理工伤申请以及认定工伤并不以伤(亡)者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只是未缴社会保险费用一旦发生工伤就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故对某公司主张的汪某放弃缴纳社保申请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法院不予采信。另某公司认为汪某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主要事故责任,也无证据证实。故长宁区人社局认定汪某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所作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

综上,某公司的上诉请求及理由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工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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