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9月23日电(记者钟旖)记者23日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提高工伤认定效率,2020年以来,该市在部分区县开展工伤认定辅助调查核实试点工作。期间,试点区县大大提升工伤认定精准取证能力,推行“最多跑一次”,并缩短工伤认定时间,由60日缩短为30日,最快正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就能作出认定决定。
据介绍,2020年,重庆在沙坪坝、北碚、巴南、合川、永川、大足开展工伤认定辅助调查核实试点工作。近期又新增了4个试点,分别是两江新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和万州区。
“我是7月7日受伤的,当天调查人员就到我们公司调查,在申请工伤后10多天就拿到了工伤认定书。”重庆万里江发链轮有限公司工伤职工邓盛洪说,这样快的速度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也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重庆永荣青鹏水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王健说,该公司在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关口村,距离区级人力社保局35公里,以前报工伤常因缺少重要材料,需往返几个来回,现在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到现场收集证据后,可一次性提交给人社部门,极大地方便了企业。
“试点以来,工伤认定业务‘最多跑一次’。”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科负责人史芳静说,从2020年试点以来,该区一共完成了工伤辅助调查485件。辅助调查还能快速锁定证据,防范“人造”工伤,截至目前工伤认定辅助调查发现涉嫌骗保案件11件,有力维护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
什么是工伤认定辅助调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处二级调研员赵丽玲介绍,该工作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通过工伤认定辅助调查核实信息系统报备,系统快速指派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帮助用人单位收集固定证据后,提交给人社部门。
“通过线上报备安排勘验的大数据管理,人社部门可更好地掌握各个企业的工伤发生率。”赵丽玲说,若用人单位事故伤害频发,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率与工伤保险费率直接挂钩的原则,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将上浮,此举有效激发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的动力。此外,工伤事故后的及时勘查,既保证了工伤认定的准确性,也减少了受伤职工与雇主间的争议分歧,职工在较短时间就可享受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效率提高后,也解决了部分企业需垫付大额工伤医疗费的难题。
目前,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工伤认定案件,最快7个工作日即可作出认定决定。一般疑难案件的认定约30天左右。大幅缩短了工伤认定周期,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截至2021年6月,重庆各试点地区共发现并成功剔除30件次的虚假工伤案件,直接避免工伤保险基金损失945余万元,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量同比分别下降36.36%和7.76%。(完)
...一、申请工伤认定之前,是否还需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因此,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不需要再进行劳动仲裁。
二、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30日还能否认定?如果出现无法认定工伤的情形怎么办?
用人单位申报员工工伤,过了三十天也能认定。例如用人单位无法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导致劳动者工伤认定期限超出,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期限内,即使时间过了半年也可以认定工伤。
如果出现无法认定工伤的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全额赔偿相当于工伤赔偿金额的钱。用人单位应该告知工伤认定机构具体原因,如果是确实不是因为伤者自己原因是不算超出工伤认定期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三、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个人是否需要在单位申请期限(30日)过后才能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是单位首先启动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单位申请工伤需要在30日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则需要在工伤发生之后一年内申请,前提就是单位在限期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单位没有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则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该期限未申请认定,则可能只有走人损途径直接通过法院诉讼维权。(个人认为,如有证据证明公司不予配合或明确拒绝办理申请手续,可以尽快去劳动部门申请)
附: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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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吴伟律师,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辖区各参保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3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一)>的通知》(渝人社办法【2019】31号)和《关于启动2020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局在重庆市社保局统一安排下开展了2020年度工伤浮动费率调整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今年除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外,其它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只下调、不上浮
,我区工伤浮动费率调整涉及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于
前联系我局单位征缴科。
渝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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