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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民政局离婚地址? 浦口办离婚的地址?

2021-10-28 19:55:21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166 咨询电话:954310

感情破裂分居1年,无和好可能

起诉开庭一次,律师协助调解离婚

男方获取3岁女孩抚养权,同时不给付对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浦口区第一次起诉离婚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7-16离婚结案)

婚姻遭遇:

长期分居,痛苦持续,无法协议离婚,第一次起诉

内心纠结:

是继续忍受,还是一刀两段?

离婚决心:

凝视深渊,无路可退!!!

坚决离婚!!!

目标:

争取离婚,孩子抚养权,保护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离婚调解书

浦口法院少年庭-靳德华法官

立案时间2018-6月

离婚时间2018-7月16【离婚生效时间】

案件结果:

1、离婚

2、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600元

3、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我方婚后还贷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4、财产、债务一次性了结

离婚感受:

当拿到离婚调解书的那一刻,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得到了释放满足,所有的离婚理由和离婚决心得到了正面的肯定。

虽然这段婚姻给自己太多的痛苦,但人生应有的好心情回来了,压抑和不爽全部消散,诉讼的小折腾完成了大愿望,一切都是值得。

拿到这个结果,当事人家人也非常高兴,替当事人高兴,很多不愿意说、不方便说的事情,原告自己终于迈出正确的一步解决完自己不幸的婚姻

这次离婚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也圆满了父母的心愿,一家人又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回头看看

这份命运的转折从这里开始:

立案、起诉、举证、质证、辩论能力是律师的底层能力,但在真正实战的冲突和重大利益争夺时底层能力可能并不能为你做什么!

好的离婚律师能够帮助你在三个方面增进能力、培养智慧

第一是一双眼睛,是找到对方的弱点,找到破局点的敏锐之眼。

第二是一双手,动手优化证据、优化理由、优化排布顺序、优化策略,以及对于突发紧急情况的预案处理,有效改变行动之手。

第三是一颗感受之心,中国没有离不掉的婚,经历完诉讼离婚的结局实现后,通过离婚诉讼的洗礼,对于整个婚姻法的理论和实践有一个清晰的感受。

在今后的婚姻生活处理和婚姻选择方面,能在吸取经验、提前预知、判断、准备,以免再次犯同样的错,陷入同样的窘迫。

通过庄荣华律师的优化处理抚养权策略:

本案中

1、长期分居中父母协助照顾孩子

2、法定优势争取孩子、酌定优势争取孩子

3、孩子现阶段的实际生活和、居住、学习、教育状态

这三个理由犹如三个齿轮,彼此咬合,震荡放大,产生极强的孩子抚养权调解效应。

应当说男方争取较小孩子抚养权确实需要律师深度优化各类证据和法律手段才有希望

情绪和心情

从对离婚一知半解、茫然无措

与庄荣华律师面谈20分钟(免费咨询)

清晰的知晓离婚的法定条件、酌定理由、律师的隐秘技巧

从离婚目标模糊不坚定-恐惧离婚的结果

再与庄荣华律师深度交换意见15分钟(免费咨询)

斩钉截铁、不假思索做出速战速决的离婚决心

从开始担心庭审自己说错话、丑态百出

到看到庄荣华律师的开庭预案与诉讼图表梳理、分布流程

安心由庄荣华律师全权代理发言

自己又重回巅峰、从容自信

从想离婚、要离婚,但诚惶诚恐迟迟不愿意迈出第一步

到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刻的时候深刻明白

想离婚就一定要趁早,行动是治愈绝望唯一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是比较快的离婚方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若双方没有办法达成协议,委托律师代理谈判是最佳的途径,代理您与对方谈离婚条件,双方不能友好协商的原因在于双方直接存在矛盾,同时双方之间存在利益争夺和冲突,而且双方还对配偶的性格特点或行为方式比较了解,容易引发一些不必要的心理利用和心理对抗。

如果律师调解也无效则尽快提起诉讼,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申请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法官组织调解的成功率相较于律师而言会更高一些,可以舍弃一些不重要的诉讼请求,同时也希望法官能够释明法律规定,加速达成双方尽快离婚。

如果法院无法调解离婚,则只能督促法官尽快依法判决了。

协议离婚、谈判和诉讼离婚彼此之间并不冲突

您可以三管齐下,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和对方协商或是谈判离婚。

若谈判协商成功,二人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后再到法院撤诉即可。

...

在生活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以下情形也可以认为感情已破裂: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条件:一是要夫妻双方自愿;二是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符合以上这两个条件,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应该到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有重婚或非法同居行为;二是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三是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四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五是夫妻一方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符合以上五条中的任一条,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里要强调的是诉讼离婚最难的就是证据的收集,往往很多人想离婚,说对方有非法同居行为,但是有拿不出证据,这样起诉到法院会对自己不利。

婚姻法对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有严格规定:即现役军人: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同时,婚姻法对女方处于女方孕期、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

三、协议离婚与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

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同时,也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离婚与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是一样的吗?有哪些区别呢?

首先,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其次,法院调解离婚是诉讼离婚方式。可由一方作为原告到法院起诉,立案后,及时与法院民事审判庭联系,因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已达成合意,可以走速裁程序。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达到在较短时间内离婚的目的,并且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案例:

诉讼离婚2个月律师成功促成调解离婚

争取不满2岁男孩抚养权

【浦口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并伴有分居等行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承办法官:徐馨法官。

本案立案于2015年6月,结案于2015年7月,历时约2个月左右时间,彻底解决女方痛苦的婚姻生活的诉讼意愿。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3、男方支付我方4万元财产折价款。

4、双方无其他财产性纠纷

5、诉讼费男方承担。

律师点评:

每个离婚案件的原告,律师都需要为其精心准备相应的离婚策略进行处理。

本案离婚诉讼案件争议焦点为快速调解离婚,在开庭过程中律师提供相关夫妻感情破裂等证据。

通过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口头以及书面告知当事人如何沟通协议离婚的技巧,以及双方无和好可能的分析意见,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离婚方案,通过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口头以及书面告知当事人如何沟通协议离婚的技巧,以及双方无和好可能的分析意见,并且充分论证依照法律规定女方的抚养子女的法定优势,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离婚方案,律师提供了离婚法律建议,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5)浦民初字第号

原告A,男,1986年生,汉族,住本区柳州南路。

被告B,女,1986年生,汉族,住内蒙古。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徐馨独任审理。经查明,原、被告于2010年开始自由恋爱,2011年登记结婚,2014年生一子C。婚后双方因照顾孩子等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被告自2014年起将孩子带回内蒙古娘家居住,至今未归,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C由被告B抚养,原告A自2015年7月起每月二十日前给付C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原告A有权探望C,具体探望时间如下:在C入学前每年集中探望一次,每次一个月;在C入学后每年集中探望两次,其中寒、暑假各一次,时间为假期的一半;探望时由原告A负责接送,将C接回江苏与原告共同生活。

四、原告A于2015年7月16日前一次性支付被告人民币40000元。

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5年7月6日

忍一忍,春暖花开,让一让,柳暗花明。生活中好多的人,不一定针锋相对;人生中的好多事,不一定据理力争。忍,是一种胸怀;让,是一种心怀。把将要发作的火压下,将要爆发的情平静,需要的是忍,讲究的是让。有些话,慢慢地都会理解;有些事,渐渐地都会明白。不急不躁,有忍有让,生活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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