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行业咨询 >

工伤和抚恤金一样吗? 工伤亲属抚恤金?

2021-09-25 15:04:33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894 咨询电话:954310

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员工死亡,相关待遇如何支付?

工伤员工家属可以享受与工亡员工标准一样的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员工家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本案中,该单位员工

。然而,该工伤员工由于伤情较重,在康复治疗中引发其他疾病,在

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

(二)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

标准为

伤残职工在

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

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规定的待遇。

...

如果因工伤死亡的,赔偿的时候会有抚恤金这一说。这抚恤金包括了要供养亲属的钱。那么,法定供养亲属包括哪些人?供养亲属抚恤金怎么计算?

2021法定供养亲属包括哪些人?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2021供养亲属抚恤金怎么计算?

具体计算标准为:

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如果供养亲属抚恤金被进行了调整,其计算就应适用调整后的标准。

首先,能够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的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其次这些人还需要满足条件之后才能够获得抚恤金,最后配偶的赔偿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寡老人与孤儿为50%。

供养亲属抚恤金有时间限制吗?

...

人社建字〔2019〕89号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统一标准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按国家现行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病故后,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中,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从2011年起执行机关的标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政策,2011年以前与机关大体一致。2011年,《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提出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要求,按照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遗属抚恤制度的原则,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我们对遗属待遇政策开展了专题研究,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加强研究论证,进一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政策,争取尽快出台统一办法,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较大的矛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8月12日

另外,人社部就加快建立全国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进行了回复:

人社建字〔2019〕124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制定城乡居民丧葬费补贴政策,对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印发以来,全国有21个省份根据当地实际在省级层面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主要包括三种方式:

,如天津市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800元;

,如内蒙古自治区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按12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

,如山东省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范围为500至1000元。其他省份虽然在省级层面没有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但是支持和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广已出台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督促尚未出台政策的地方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符合本省实际的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制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相关权益。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8月27日

...
Tag: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