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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几个小时内算工伤 什么范围?

2021-11-19 16:20:46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687 咨询电话:954310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能进行工伤认定呢?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是许多劳动者都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有关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六条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规定》还细化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则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对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认定,《规定》明确,“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从职工外出是否因工作或者为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

《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综上可知,劳动者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同时对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是有相应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二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请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吗?即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可否同时请求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享有工伤待遇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可知,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请求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文章由铂晟法律编辑整理,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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