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工伤医疗期内有啥待遇?
享有医疗期是法律赋予员工的基本权利之一,用人单位不能擅自剥夺或改变这一权利。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那员工向企业请病假之后,医疗期的长短不仅取决于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且与其职业生涯中总共工作时间也有很大关系。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医疗期的期限和病假工资标准需遵守下列法规。
一、医疗期工资及病假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在省的工资支付条例中有相关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疾病救济费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医疗费
如果交纳了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承担,企业未交纳企业承担。
四、医疗期时间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五、患有特殊疾病的员工是否自动适用个月的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企业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职工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但是对于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通知》”)第二条,如果在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此条规定并没有明确职工一旦患有特殊疾病是否即能在不判断工作年限的情况下自动适用个月的医疗期,各地裁判观点不一。
部分地区法院认为,即使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其医疗期仍然应当根据其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并不当然享有个月的医疗期。上述规定的本意是患有特殊疾病的职工,在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的基础上,最长可以享受个月的医疗期,如果超过个月还不能痊愈的,还可以在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适当延长医疗期。
还有部分法院认为,员工一旦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不需要按照工作年限判断,而自动适用个月的医疗期。如果在个月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再适当延长医疗期。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